凌一尧有时很像一个孩子,某个周末我去上班,她一个人在家睡到黄昏。我下班回来时她还抱着枕头睡着,我换拖鞋时她睁开眼睛,说:“吕钦扬,我最喜欢看你回家。”我说“噢”“那你什么时候最喜欢我?”我没回答上来,她有些不高兴,到了第二天早上我才告诉她“我们并肩站在镜子前一起刷牙的时候我最爱你”
我们那段时间的生活条件很简单,早餐是熬一小锅米粥,一小碟肉松,还有两个煮鸡蛋。我们约定谁先醒谁先去做,但每次都是她先醒,我百思不得其解,她不是那么容易自然醒的人,可是我又从来听不到闹铃声。后来我才知道,她把闹铃调成震动,把手机垫在枕头边缘,这样她就可以早起做饭又不把我吵醒。“白痴,手机会有辐射的啊!”我埋怨道。她说:“我就是喜欢喊你起床吃早饭呀!”她那得瑟的模样,就像幼儿园里得了小红花等待表扬的小朋友。
当时她的手机是大学室友淘汰下来送给她的,摩托罗拉的,开合时都会吱呀吱呀地响,外面的漆都掉了。我工作三个月,她的生日那天,我买了一只小的儿童蛋糕,两个人一起做了几道菜,这个生日就这样勉勉强强过掉了。 晚上,她裹着被子躺在我怀里看电视,我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只盒子递给她,她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是我攒钱买的一部夏普翻盖手机。 她盯着那手机看了半天,一句话也不说,我有些纳闷,把她掰过来时才看见她的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我问道:“不喜欢?” 她还是什么话都没讲,直接搂住我的脖子,眼泪直接往我肩膀上擦,后来我才知道,前两天她同学嘲笑她的手机老土,“五十块钱卖给我都不要”,她怕我听了难过,就一直没敢告诉我。
哪怕已经相恋那么多年,凌一尧在我眼里依然是一个雅典娜,集性感,可爱,聪慧,与善良于一身。她穿着睡裙抬起胳膊晾晒衣裳;把我的脸假想成镜子左照右瞧的时候最可爱;她坐在台灯下一边写作业,一边与我讨论自由主义与无政府主义;她明知道行乞的人是骗子,但路过那些人面前时还是忍不住丢一枚硬币,以求自己良心的安宁。 天气转凉的时候,她开始向同学学习针织,买了毛线照着图册开始鼓捣起来,并且不允许我偷窥她的杰作。然而当作品终于完成,试穿时她才悲催地发现毛衣小了一圈,即使穿上也像猪八戒中了三个菩萨的套索似的。 我被勒得喘不过气,非常无助地看着她,她却气呼呼地拍我的肚子,说:“都怪你!养这么胖!浪费我的心血!” 为了穿上她这件开山之作,我决定努力减肥,当我觉得自己可以穿上那件毛衣,却又错过穿毛衣的季节。再后来,那件毛衣也找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