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能够做到绝对的公平。关心则乱。
举个楼主现实生活中的例子。楼主有一个从小学到初中的闺蜜,现在不在一起念高中。但交情还是很好。初中的时候,她喜欢过一个男生。
她还有一个对她很好的同桌,那个同桌对她应该不是那种暧昧的喜欢,可能是出于友谊吧。楼主也不太懂那个男生的心思,总之很包容她。她抄作业的时候帮她把风,上课睡觉的时候提醒她,见她没吃饭帮她买汉堡……算得上是中国好同桌。上述对她够好了吧。
再说她喜欢的那个男生,也是同班的。不算最帅的那个男生,长得还可以。有才艺,学校艺术节的时候他还上去钢琴伴奏。我猜闺蜜应该是那个时候喜欢上的。对他就称林吧。
林和闺蜜很少有交集,闺蜜也不是大胆的那种类型,一直默默的喜欢。
有一次同桌把她的什么玩意(反正不太贵重)弄丢了,她就埋怨了他好长一段时间。反而是那个林,当着她的面把她最喜欢的一件物品给拆了下来,最后我们几个好朋友帮她重新组装了一下,还是不行。彻底报废。
可闺蜜连眉头都没皱一下,也没怨过林。事后,自己再去买了一个。
楼主说这个的目的,无非是想说一个道理。面对你自己喜欢的那个人,没有公平。就算他做了许多错事,你照样可以偏袒他。你还是会喜欢他,甚至纵容。
楼主还没有喜欢的人,不过我想我应该也会像闺蜜那样。对自己喜欢的人让步。不要和楼主争论自己不会像楼主的闺蜜那样忍让,楼主只会认为你还没有喜欢或者暗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