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写东西了。今天偶然发现高中时的社刊,里面有我的文章。我还记得我发表的第一篇文章叫做喜欢,笔风单纯清新,像我那时候的人一样,傻帽一般什么都不懂。倘若高一时候听从老班的安排做班长,我应该会更好。文章没什么格式,开篇就是我喜欢。。。一样的句式。写这篇文章是因为刚上高中我想家了。周六晚上从一楼跑到五楼看星星和霓虹灯。往下看,教室就像是九宫格。文章的最后是我长大了?我长大了。我长大了!那个时候小2特别单纯快乐。印象中文学社还有一个跟我差不多的小不点,想象力很丰富,喜欢忧郁的调调,我则是明快的。越长大越懒惰,现在很少写东西,很少看书。表示很难理解高中我泡在书店的习惯,堕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