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封信 The man
亲爱的灿烈:
距离上次写信好像没隔很久,不知你们在国内工作是否繁忙。我出国后转行学了设计,可能真的在这方面有天赋吧,入行后也算混得不错。部门的主管是个很随意的人,没案子做的时候也乐得放我们大假在家。嗯,好吧,我承认自己是在炫耀。上一封信的语气似乎不那么积极乐观,这封信我努力让自己找回曾经的欢腾吧。
没工作的时候你喜欢做什么?应该是在家睡觉吧你这头猪,白贤一定是宅在房里打游戏。大学时我们号称:“轰猪三人组”还记得么?总是在寝室里睡到死去活来。现在么,睡觉对我的吸引力好像一下就降低了似的。我会漫无目的地在城区乱逛,看见颇有心思的建筑或者搭配就会拿出本子描下来。偶尔会走到海岸边,让猎猎海风带走大脑里那些纷扰的事情,暂时放空。说是纷扰也很简单,不过就是他而已。
爱上他之后我才知道自己真的有做情报人员的潜质,根据一个线索出发找到和他有关的方方面面。他的FB,Twitter我都了如指掌,可能我比他的朋友都更了解他在做什么。有点像变态吧?我也觉得自己有时候真的挺变态,但你说不这样又能怎样呢?是的,虽然我在温哥华多年,但还是没勇气迈出真正走近他的那一步。原因呢,我自己也说不清,只是觉得我和他,如云泥般,不做到最极致的优秀,我怎敢靠近心里这束光。
说他是光一点都不过分,有时候我在想如果真有光源君大抵就是他的样子吧。在人群里就会熠熠发光,如我预料,当年的脚伤很重,重到那一次比赛就成了他的谢幕。转过身,他好像彻底忘记球场辉煌一样,转而进入大学学习金融。是金融啊灿烈,那些天书一样的东西,他这样一个远离校园那么久的人竟然按时毕业又直接读了研究生,现在他是业内最年轻的高级金融分析师。你看这么一个优秀的人,我不拼命地努力怎么能追上他的脚步呢?就算现在我也追得辛辛苦苦,气喘吁吁。
作为一个像变态的偷窥者,我所知道的自然远不止此。可知道的越多却反而越来越喜欢他,而这种喜欢的情绪里有时又会夹杂一些感同身受的怜惜:他曾有过女友现在分手独身一个人住,他父母都在中国但是工作太忙他很少回家,他的朋友都散落在世界各地很少有机会回来看他,他不会做饭经常性地吃外餐。我想他应该和我一样,看似欢乐实则孤独地活在异乡。满座衣冠尤胜雪,更无一人是知音。
有时候我也问自己,费了这么大力气来到异国,和他之间似乎只跟着一条街道的距离怎么就不能走到对面去安然地打个招呼。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近乡情更怯当如是。喜欢他,爱慕他,想离他更近,了解他,仰望他,不知如何靠近他。是了,在我的心里他俨然是我的神只,因为看得太重而束手束脚。我无意独占他,也无法想象他只属于我之后的故事。早不是少年的年纪,谁还会有那么不切实际的罗曼蒂克幻想。
我呢只是想在他难过低落的时候有资格陪着他,扯几句不着边际的话,看他走出低潮。总之就像在场馆外看着他被簇拥着上了救护车的样子,那样眼睁睁看着他痛苦自己没法子与他分担的无力感我再也不想体会。我并不多会安慰人,但是至少可以握着他的手,让他知道无论前路如何,风霜雪雨我会与他同行。说到底,只是做个朋友也就足够了。听起来很傻又很圣母是不是?可这就是我真心的想法啊,人太贪心是会没福气的。我可舍不得我的福气,将来还要分给他一些呢。世界上有那么多为情痴困的男男女女,我已身在其中又何苦拉他下水。
说了那么多,我知道自己缺少的只是个时机,一个不那么突兀的结识他的时机。照目前的情况看,只能盼着他公司需要翻修做设计找到我这里吧。不过这么多年都等过来的我也不怕这几天了对吧,金钟大一定要以最耀眼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才是。
现在的温哥华已经是暖春三月,我家门口的樱花树已经粉白一片,看起来热热闹闹颇有生气。站在窗边听着楼下穿来不甚真切的笑语欢声心里也会酸涩,可是想想他失去的力量就都会回来了。写到这觉得自己又可笑又有点可悲啊,明明是只有我一个人的独角戏,却也自得其乐的演下去。我爱这个男人爱了十年,恐怕不知不觉中他早已成为生命里的组成部分。人人都说戏如人生,人生如戏。既然如此,我也就安安心心地继续唱着我的独角戏吧,惟愿它永不会有落幕那一日。
上一次写信忘记问你,大四整整一年我都与书本为伴,你当时不是学姐的狂热饭么?我去复习时还听到你和白贤策划什么“第一次围剿计划”、“第二次包围行动”,不过他也就是个狗头军师,我当时自顾不暇也管不了你。呵呵,以我对你俩做事的理解来说那堆计划八成儿不是胎死腹中就是根本没用。现在呢?你是如愿追求到学姐了还是继续孤家寡人?我想后者的可能性比较高才对。
对了,还没和你说过他的名字:吴亦凡。这个名字真好听,和他多么相称。
差不多就这样吧,明天要和新来的职员见面,推脱了太多次,这次带新手的事情可能是脱不掉了。下一封信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写给你。希望你跟白贤一切都好。
又及:因为白贤这人行动力太强,我想即使不留地址给他他也会根据我信里的蛛丝马迹直接杀过来,别怀疑我就是觉得你一根筋笨笨的,这些事情告诉你即不担心你会说给别人听,也不顾虑你会来找我。谁叫我们是永远的Soulmate呢。
背弃了睡觉爱好的:钟大
亲爱的灿烈:
距离上次写信好像没隔很久,不知你们在国内工作是否繁忙。我出国后转行学了设计,可能真的在这方面有天赋吧,入行后也算混得不错。部门的主管是个很随意的人,没案子做的时候也乐得放我们大假在家。嗯,好吧,我承认自己是在炫耀。上一封信的语气似乎不那么积极乐观,这封信我努力让自己找回曾经的欢腾吧。
没工作的时候你喜欢做什么?应该是在家睡觉吧你这头猪,白贤一定是宅在房里打游戏。大学时我们号称:“轰猪三人组”还记得么?总是在寝室里睡到死去活来。现在么,睡觉对我的吸引力好像一下就降低了似的。我会漫无目的地在城区乱逛,看见颇有心思的建筑或者搭配就会拿出本子描下来。偶尔会走到海岸边,让猎猎海风带走大脑里那些纷扰的事情,暂时放空。说是纷扰也很简单,不过就是他而已。
爱上他之后我才知道自己真的有做情报人员的潜质,根据一个线索出发找到和他有关的方方面面。他的FB,Twitter我都了如指掌,可能我比他的朋友都更了解他在做什么。有点像变态吧?我也觉得自己有时候真的挺变态,但你说不这样又能怎样呢?是的,虽然我在温哥华多年,但还是没勇气迈出真正走近他的那一步。原因呢,我自己也说不清,只是觉得我和他,如云泥般,不做到最极致的优秀,我怎敢靠近心里这束光。
说他是光一点都不过分,有时候我在想如果真有光源君大抵就是他的样子吧。在人群里就会熠熠发光,如我预料,当年的脚伤很重,重到那一次比赛就成了他的谢幕。转过身,他好像彻底忘记球场辉煌一样,转而进入大学学习金融。是金融啊灿烈,那些天书一样的东西,他这样一个远离校园那么久的人竟然按时毕业又直接读了研究生,现在他是业内最年轻的高级金融分析师。你看这么一个优秀的人,我不拼命地努力怎么能追上他的脚步呢?就算现在我也追得辛辛苦苦,气喘吁吁。
作为一个像变态的偷窥者,我所知道的自然远不止此。可知道的越多却反而越来越喜欢他,而这种喜欢的情绪里有时又会夹杂一些感同身受的怜惜:他曾有过女友现在分手独身一个人住,他父母都在中国但是工作太忙他很少回家,他的朋友都散落在世界各地很少有机会回来看他,他不会做饭经常性地吃外餐。我想他应该和我一样,看似欢乐实则孤独地活在异乡。满座衣冠尤胜雪,更无一人是知音。
有时候我也问自己,费了这么大力气来到异国,和他之间似乎只跟着一条街道的距离怎么就不能走到对面去安然地打个招呼。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近乡情更怯当如是。喜欢他,爱慕他,想离他更近,了解他,仰望他,不知如何靠近他。是了,在我的心里他俨然是我的神只,因为看得太重而束手束脚。我无意独占他,也无法想象他只属于我之后的故事。早不是少年的年纪,谁还会有那么不切实际的罗曼蒂克幻想。
我呢只是想在他难过低落的时候有资格陪着他,扯几句不着边际的话,看他走出低潮。总之就像在场馆外看着他被簇拥着上了救护车的样子,那样眼睁睁看着他痛苦自己没法子与他分担的无力感我再也不想体会。我并不多会安慰人,但是至少可以握着他的手,让他知道无论前路如何,风霜雪雨我会与他同行。说到底,只是做个朋友也就足够了。听起来很傻又很圣母是不是?可这就是我真心的想法啊,人太贪心是会没福气的。我可舍不得我的福气,将来还要分给他一些呢。世界上有那么多为情痴困的男男女女,我已身在其中又何苦拉他下水。
说了那么多,我知道自己缺少的只是个时机,一个不那么突兀的结识他的时机。照目前的情况看,只能盼着他公司需要翻修做设计找到我这里吧。不过这么多年都等过来的我也不怕这几天了对吧,金钟大一定要以最耀眼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才是。
现在的温哥华已经是暖春三月,我家门口的樱花树已经粉白一片,看起来热热闹闹颇有生气。站在窗边听着楼下穿来不甚真切的笑语欢声心里也会酸涩,可是想想他失去的力量就都会回来了。写到这觉得自己又可笑又有点可悲啊,明明是只有我一个人的独角戏,却也自得其乐的演下去。我爱这个男人爱了十年,恐怕不知不觉中他早已成为生命里的组成部分。人人都说戏如人生,人生如戏。既然如此,我也就安安心心地继续唱着我的独角戏吧,惟愿它永不会有落幕那一日。
上一次写信忘记问你,大四整整一年我都与书本为伴,你当时不是学姐的狂热饭么?我去复习时还听到你和白贤策划什么“第一次围剿计划”、“第二次包围行动”,不过他也就是个狗头军师,我当时自顾不暇也管不了你。呵呵,以我对你俩做事的理解来说那堆计划八成儿不是胎死腹中就是根本没用。现在呢?你是如愿追求到学姐了还是继续孤家寡人?我想后者的可能性比较高才对。
对了,还没和你说过他的名字:吴亦凡。这个名字真好听,和他多么相称。
差不多就这样吧,明天要和新来的职员见面,推脱了太多次,这次带新手的事情可能是脱不掉了。下一封信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写给你。希望你跟白贤一切都好。
又及:因为白贤这人行动力太强,我想即使不留地址给他他也会根据我信里的蛛丝马迹直接杀过来,别怀疑我就是觉得你一根筋笨笨的,这些事情告诉你即不担心你会说给别人听,也不顾虑你会来找我。谁叫我们是永远的Soulmate呢。
背弃了睡觉爱好的: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