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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应篇》原文及白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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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自网络,《太上感应篇》为道门劝善类文章中的经典著作,希望能传达正能量给有缘人,下楼发文。


1楼2014-04-18 17:36回复
    《太上感应篇》
    概 述
    《太上感应篇》是道教劝善书之一,简称《感应篇》,作者不详。《宋史·艺文志》收录“李昌龄《感应篇》一卷”,《正统道藏》太清部有《感应篇》三十卷,题“李昌龄传,郑清之赞。”《重刊道藏辑要》有《太上感应篇集注》等,《道藏精华录百种》有《太上感应篇樾义》二卷。该文思想可上溯至《玉钤经》、《道戒》和《抱朴子·内篇·微旨》转引的《易内戒》、《赤松子传》和《河图记命符》等书。《太上感应篇》篇幅不长,计一千二百多字。主要借太上之名,阐述“天人感应”和因果报应”。
    社 会 意义
    《太上感应篇》问世后,许多人只把它看作是劝善之书,强调它的社会功用,这是不全面的。《太上感应篇》重视行善去恶,目的在于求道,因而它首先是一部道书。这是我们需要指出的,否则就无法全面认识这部影响广泛的古籍。尽管如此,《太上感应篇》所竭力倡导的善行,竭力主张去除的恶行,诸如爱国爱民、敬长爱幼、慈心于物等等思想,都是中国传统美德的组成部分,经《太上感应篇》的提倡,就更加深入人心,对规范世人的行为是大有帮助的,这正是它的意义所在。


    2楼2014-04-18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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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上感应篇》原文
      太上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是以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算减则贫耗,多逢忧患,人皆恶之,刑祸随之,吉庆避之,恶星灾之,算尽则死。
        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头上,录人罪恶,夺其纪算。又有三尸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辄上诣天曹,言人罪过。月晦之日,灶神亦然。
        凡人有过,大则夺纪,小则夺算。其过大小,有数百事,欲求长生者,先须避之。
        是道则进,非道则退;不履邪径,不欺暗室;积德累功,慈心于物;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怀幼;昆虫草木,犹不可伤。宜悯人之凶,乐人之善,济人之急,救人之危。见人之得,如己之得;见人之失,如己之失。不彰人短,不炫己长,遏恶扬善,推多取少。受辱不怨,受宠若惊,施恩不求报,与人不追悔。
        所谓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禄随之,众邪远之,神灵卫之,所作必成,神仙可冀。欲求天仙者,当立一千三百善。欲求地仙者,当立三百善。
        苟或非义而动,背理而行;以恶为能,忍作残害;阴贼良善,暗侮君亲;慢其先生,叛其所事;诳诸无识,谤诸同学;虚诬诈伪,攻讦宗亲;刚强不仁,狠戾自用。
        是非不当,向背乖宜;虐下取功,谄上希旨;受恩不感,念怨不休;轻蔑天民,扰乱国政;赏及非义,刑及无辜;杀人取财,倾人取位;诛降戮服,贬正排贤;凌孤逼寡,弃法受赂;以直为曲,以曲为直;入轻为重,见杀加怒;知过不改,知善不为;自罪引他,壅塞方术;讪谤圣贤,侵凌道德。
        射飞逐走,发蛰惊栖;填穴覆巢,伤胎破卵;愿人有失,毁人成功;危人自安,减人自益;以恶易好,以私废公;窃人之能,蔽人之善;形人之丑,讦人之私;耗人货财,离人骨肉;侵人所爱,助人为非;逞志作威,辱人求胜;败人苗稼,破人婚姻。
        苟富而骄,苟免无耻;认恩推过,嫁祸卖恶;沽买虚誉,包贮险心;挫人所长,护己所短;乘威迫胁,纵暴杀伤;无故剪裁,非礼烹宰;散弃五谷,劳扰众生;破人之家,取其财宝;决水放火,以害民居;紊乱规模,以败人功;损人器物,以穷人用。
        见他荣贵,愿他流贬;见他富有,愿他破散;见他色美,起心私之;负他货财,愿他身死;干求不遂,便生咒恨;见他失便,便说他过;见他体相不具而笑之,见他才能可称而抑之。
        埋蛊厌人,用药杀树;恚怒师傅,抵触父兄;强取强求,好侵好夺;掳掠致富,巧诈求迁;赏罚不平,逸乐过节;苛虐其下,恐吓于他,
        怨天尤人,呵风骂雨;斗合争讼,妄逐朋党;用妻妾语,违父母训;得新忘故,口是心非;贪冒于财,欺罔其上;造作恶语,谗毁平人;毁人称直,骂神称正;弃顺效逆,背亲向疏;指天地以证鄙怀,引神明而鉴猥事。
        施与后悔,假借不还;分外营求,力上施设;淫欲过度,心毒貌慈;秽食喂人,左道惑众;短尺狭度,轻秤小升;以伪杂真,采取奸利;压良为贱,谩蓦愚人;贪婪无厌,咒诅求直。
        嗜酒悖乱,骨肉忿争;男不忠良,女不柔顺;不和其室,不敬其夫;每好矜夸,常行妒忌;无行于妻子,失礼于舅姑;轻慢先灵,违逆上命;作为无益,怀挟外心;自咒咒他,偏憎偏爱。
        越井越灶,跳食跳人;损子堕胎,行多隐僻;晦腊歌舞,朔旦号怒;对北涕唾及溺,对灶吟咏及哭;又以灶火烧香,秽柴作食;夜起裸露,八节行刑;唾流星,指虹霓;辄指三光,久视日月;春月燎猎,对北恶骂;无故杀龟打蛇。
        如是等罪,司命随其轻重,夺其纪算,算尽则死。死有余辜,乃殃及子孙。又诸横取人财者,乃计其妻子家口以当之,渐至死丧。若不死丧,则有水火盗贼、遗亡器物、疾病口舌诸事,以当妄取之值。又枉杀人者,是易刀兵而相杀也。取非义之财者,譬如漏脯救饥、鸩酒止渴,非不暂饱,死亦及之。
        夫心起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或心起于恶,恶虽未为,而凶神已随之。其有曾行恶事,后自改悔,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久必获吉庆,所谓转祸为福也。
        故吉人语善、视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胡不勉而行之?


      3楼2014-04-18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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