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假如现实的社会不再以势利的眼光看待(作为“穷人”的)乞丐:假如全社会的人们皆能给予乞丐以普遍的尊重(不管现实上有没有这种可能);假如白富美们愿嫁乞丐作夫、而高富帅们愿娶乞丐为妻(也不管现实上有没有这种可能)——那么,我想一个身强体健、无病无残,却安逸、悠闲地坐在街头乞讨的赤贫乞丐,将比一个坐在豪华写字间里辛勤劳累的富翁更接近幸福得多!——因前者虽贫,却至少可以既获得那作为自由幸福基础的三项基本保障(尊严、性爱、加上健康),又享受这安逸、悠闲的生活;而后者虽富,却不能。然除了这三项自由幸福的基本保障(尊严、性爱、加上健康)之外,难道还有比“安逸”对人幸福更为重要的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