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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40524 主观分析吴亦凡解约前因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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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提一下怎么也避不开的HG吧:
2009年12月起诉SM
2010年12月 HG胜诉 SM提起上诉二审何时宣判是何结果我不知
法院审理期间发行个人专辑,拍摄电影《大武生》,拍摄各时尚杂志封面,出席各种活动和代言。


18楼2014-05-24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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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这两个人的例子就在于总结出以下几点:
    1.官司要打很长时间,如果有二审可能要二年或以上,因为双方会对结果都不满意,反复上诉,直至终审,我之前看到一位艺人的解约官司打了五年,忘了名字。
    2.官司期间可以有各种活动,但一定是以个人名义。
    3.要不要有活动就看当事人对形势的pros和cons的判断。LGX为什么要活动,徐克的电影啊,搁我我也接啊,我老老实实不活动,官司是可能赢,徐克这辈子都不会再找我了,如果要输了,违约金我都赔不起;HG为什么要活动,因为第一官司赢面大,顺利解约不用去管在此期间的个人活动是否违约,二是机会好,各种代言,各种亮相,不要太赚啊,我老老实实等着,等人气消耗尽了,还是那句话,违约金我都出不起。


    19楼2014-05-24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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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转回来说吴亦凡这场官司:
      1.既然上诉,就已经做好持久战的准备
      2.接不接活动看他自己画出来的pros和cons的list(我已经自动带入了他的那些字和画 ),如果有好的机会,不接是傻子,比如老徐的邀请。
      3.可能败诉,那也要先赚出来违约金啊。
      4.韩国法律与中国不同,胜诉情况可以参考HG,败诉的话LGX不一定是参考,如果私自接活动可能要赔的钱更多,这一点他的律师绝对会给他专业的意见。
      5.对于韩国人,这场官司败诉是毁灭性打击,各种赔钱啊,封杀啊,悲惨啊,对于吴亦凡来讲,毕竟鞭长莫及,还是可以耍赖的


      20楼2014-05-24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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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讨论一下新东家的问题,因为吴亦凡我才去关注了HG解约的过程,在官司胜诉之前HG都是以个人名义在活动,但会有人友情赞助------乐华,就是现在他的经纪公司。所以问出吴亦凡有没有新东家的孩子都是没有动脑子的,有也不是现在:1.不是法盲都知道旧约未解怎么签新约。2.现在蹦出来说我要签吴亦凡,我是新东家,这确定不是逗逼。
        所以大家特别是关心他的人,不用太纠结这个问题,总会有的,只要他还在演艺圈,就看什么时候公开而已,快则半年长则数载。但如果今年还能看到他出来活动,在身边帮忙的应该距离新东家不远了。


        22楼2014-05-24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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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独说说香港,也包括台湾和海外
          虽然吴亦凡在这些地区人气非常高,但要承认这人气是附着在K-POP流行文化和这个组合上的,不像韩国和中国粉丝因为关注的程度深,时间长,甚至有时候有点分不清自己的生活和追星的界限,这些地区的粉丝黏着度是非常低的。所以在之后这些地区的演唱会上,SM也一定不会有任何动作,要不然就有点像对牛弹琴了。


          26楼2014-05-24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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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来说说”淡化策略“
            我之前说过吴亦凡是个自带话题和争议的男主角,我大概可以预测之后的话题”EXO内地首场演唱会,粉丝哭喊吴亦凡“”吴亦凡私自出席BA--时尚盛宴 SM公司提抗议“”诸如此类的吧。所以不管官司打多长时间,只要没有尘埃落定,就永远有的炒。面对这样头疼的状况,SM最好的策略就是“淡化”,你不想提别人还得提,又怎么会自己主动提,替吴亦凡炒热度。
            同时我要说吴亦凡方的律师之前有过表态,之后的进展会低调处理,非常聪明。我没提,我没主动炒,你天天揪着我不放,只能说明你是真的很爱我呀


            27楼2014-05-2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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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M还有一条公关策略,我是持保留意见的,就是------秀恩爱。比如INS上的生日祝福照片还有演唱会后的弘大喝汤。虽然,这种表示成员们团结一心共度时艰的态度是需要的,但也是过犹不及。之前我分析过人心是很微妙和善变的,如果总是这样秀恩爱,反而会激起一部分粉丝的怜惜之心。当然,这件事情中不仅涉及到SM公司的工作成员也涉及到组合成员,人数众多,很多时候并不能面面俱到,SM也不可能把每个细节都监控的那么到位。所以,看其发展吧。


              29楼2014-05-2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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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如果之前吴亦凡与公司协商的结果是愉快的,他会做怎样的选择,我倾向于他会选择继续参加巡演,那么也就是两个结果:
                1.选择了”激素疗法“,坚持完成了演唱会,对身体造成了永久的损害,但粉丝和路人永远不会知情。
                2.没有坚持住,在舞台上晕倒或者中途退出休息,粉丝和路人会心疼。
                但很不幸的是,协商的结果是不愉快的,所以他选择了退出,面对同样的情况,我也会选择退出。但我同样相信,有人会选择坚持,还是那句话:尊重不同选择,捍卫选择权利。


                31楼2014-05-24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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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就健康问题多说两句,如果一旦被证实就身体情况造假,官司输赢不论,SM一定会穷追猛打,那么吴亦凡也会失去最支持他的粉丝的信任,所以得不偿失,正常人都不会走这条路。
                  还有网友说:他完全可以参加巡演,然后在台上出现状况,以此来博得大家的同情和理解,要比现在被大家质疑更有利。不过,就我对他的肤浅的了解,这是个有点小傲骄和自尊和孩子,如果他能决定的话,应该不会选择这样类似于演戏的状况。律师应该也不会建议他这么做,再说这么做了,就不会有人质疑了吗?该来的总会来的。


                  33楼2014-05-24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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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为什么SM就是不给吴亦凡他想要的个人资源(而且这些资源还是人家主动送上门来的,都不需要SM费力,只要点头就行)?我从来都不相信什么档期说,想给你,所有档期都可以配合,不配合也得配合;不想给你,档期就是理由。这可能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a 资源分配从来都是甲乙双方博弈的筹码,对于掌握资源分配权的甲方-SM,或者说具体就是EXO项目组的manager来说,他要依靠手中的资源分配权来管理整个团队,包括成员和员工。乙方就是吴亦凡和其它团队成员。甲方分配资源表面来看要保持平衡,但同时也有他们圈子内遵从的不能写在纸面上的原则,我猜大致说来有几条:年龄大的,有关系的,服从管理的,勤奋的,会来事的应该会优先考虑。其实,这对于已经工作过的粉丝来讲不是什么难理解的事情,我是经理也会这么分配。


                    36楼2014-05-24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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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就看看吴亦凡符不符合这几条吧
                      年龄:不小了,队内排名靠前
                      有关系的:这个不了解
                      勤奋的:这个经常会有网友指出他“爱睡觉”的梗,但能够在SM出道,应该都是勤奋的。
                      服从管理:这应该是我们着重探讨的方面。亚洲公司的企业文化都是推崇服从的,特别是在SM这样的公司,应该对员工的要求都是要绝对服从,这也就是在诉状中所提到的“视员工为零件,完全不顾员工的身体状况和个人诉求”。
                      所以当面对不愿意绝对服从的乙方,甲方就要把资源抓在手里,让乙方明白需要妥协和服从。


                      37楼2014-05-24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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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要插一下,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2013年初离队说。如果大家仔细看律师声明中的一句话:吴亦凡合约期间所有活动都是在SM安排下进行的。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上一次和这一次的消失SM不仅知情而且是公司安排的。所以我还要夸律师,聪明,一句话什么都说明白了,不懂只能说你智商不够,在这两次的事情上,吴亦凡不被动。
                        顺便发点感慨,经常有人说中国文化博大精深,特别是语言文字,尤其在外交场合,中外谈判后看看新闻发言人怎么说。进行了友好的交流-----说明啥也没谈成;对一些重大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还是啥也没谈成;诸如此类的吧。
                        所以类比一下,这次律师发出来的信息每一句都不是废话,都是关键。


                        39楼2014-05-24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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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释一下上一条的我说在这两次的事情上,吴亦凡不被动。正是因为不是他主动选择不告而别,离队消失,在法庭上,SM就不能把这两次的事情归咎在他身上,进而验证他没有职业道德,所以吴亦凡不被动。


                          40楼2014-05-24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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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说回第一次的离队出走,如果真如律师所讲,是SM安排他“消失”,我目前只能想到两种可能:
                            1.雪藏------因为不服从,或者与管理层有矛盾,太有棱角,得罪人,各种各样的原因,反正就是代表SM的一种态度,不听话就要吃点亏,给点教训。
                            2.卖掉------因为有其他公司对吴亦凡感兴趣,因为吴亦凡想演戏,各种各样的原因,反正也代表了SM的一种态度。
                            但这一次的风波确实对吴亦凡的形象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影响,我倾向于认为这是在SM公司的预料之中的,当最终吴亦凡归队后,如果我是团队负责人,我会预期吴亦凡有所改变,特别是在服从和看眼色方面。


                            41楼2014-05-24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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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说闲,明天就要出差,下周回来后有时间继续写吧。谢谢大家的支持!


                              42楼2014-05-24 15:20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