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4〕31号)和我校2014年“插班生”招生章程的规定,我校2014年插班生面试资格线为118分(含本分数)。
面试须知:
1、面试时间为:2014年5月29日(周四)下午12:30。
2、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5月29日(周四)下午12:10前到上海政法学院(外青松公路7989号)求实楼409室进行报到、验证、抽签。请携带本人的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以及参加面试迟到或早退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