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证偶猜、我也证偶猜
武如长
看了一些朋友的证偶猜的文件,也对照了自己证偶猜的文字,与众不同!
武的证偶猜,就是与众不同!
是大同小异呢?还是小同大异呢?暂不要纠缠了,开门见山吧!
把一个偶数,从1/2处颠倒,这是相同的,也就是对折。但是,武的证偶猜,是倒A证明法:
例如偶50:
特点:1是恒素数,如果偶72,那么1与71是两素。
黑洞内3、5、7已平方遁了。
例如:3+47不可以。
例如:7+43不可以。
因为此刻3与7已“平方遁”了。但是偶50,依然有两对素数:13+37;9+31;不妨碍证偶猜,(1,1)依然成立。
但是数学上不可能,把1当不当素数都可证偶猜?数学上不可能,大素平方遁与不遁都可证偶猜?
武把证偶猜写成怎样的计算公式呢?
一、设模:1及(偶-1):
凡是等于大于4的偶数,都可以写成1及(偶-1);都可以分为前、后项。前项为1;后项为(偶-1);并且求出应有各大类之余数。
例如:偶50:(设模:1及(偶-1))且求出应有各大类之余数:
1、49∣2…1、1 对开:30
∣3…1、1
∣5…1、4
∣7…1、0
开后:
∣2…1、1
∣3…1、1
∣5…1、4
∣7…1、0 :3、5;
对开法原则:前项加同一个对开数,后项减同一个对开数(只变动余数);这就保证了偶值不变,且已经转化为两个素数了。
对开法目标:使得前后两项应有各大类,无一余“0”就已经生产出两个素数了。
二、三阶求整:(求前项):3…1,5…1,7…3;
3…1=1;一阶余几等于几
5…1-(1∣5…1)
……………………×3+1=1
3∣5…3
7…3-(1∣7…1)
……………………×15+1=P31
15∣7…1
三阶求整:(求后项):3…1,5…4,7…5;
3…1=1;一阶余几等于几
5…4-(1∣5…1)
……………………×3+1=4
3∣5…3
7…5-(4∣7…4)
……………………×15+4=P19
15∣7…1
P31+ P19=偶50;(1、1)成立。
怎样证明无穷之偶数,偶猜都成立呢?
每偶一证,每群一证,群群统证。
每一群,只证明前三个偶数。前三个偶数,无论顺序如何,一定是:
6N+4型;6N型;6N+2型。
万事开头难,偶数愈小,偶数1/2也愈小。因此,偶数配素数对的机会也就愈少。
那就从第1群,从4开始吧!按照数学归纳法的原则,解证完第1、第2、第3群也就可以结束了。
定理一:偶数类都是2…0,偶数类又不仅仅是2…0,不过2…0是偶数类首要条件。偶数类就是2数类。
定理二:素数类都是2…1,素数类又不仅仅是2…1,不过2…1是素数类首要条件。素数类就是1数类。
第1群:4²—3²-1;4—8
当偶为4时:(6N+4型)本群只有一个大类数2;
1、3∣2…1、1; 对开:0
P1+ P3=4;(1、1)成立。
当偶为6时:(6N型)
1、5∣2…1、1; 对开:0
P1+ P5=6;(1、1)成立。
当偶为8时:(6N+2型)
1、7∣2…1、1; 对开:0
P1+ P7=8;(1、1)成立。
本第1群解证偶猜最为简单。
第2群:3²—5²-1;9—24
本第2群就有两个大数类即偶数类、三数类了。亦有两个大素数2、3“平方遁”了。“遁”为各自数类的排头兵,之类数了。且不以素数论处了。
本群偶数:2…0,3…1;
2…0,3…2;
2…0,3…0;
本群三数:2…1,3…0;
本群素数:2…1,3…1;
2…1,3…2;
素数确切定义:应有各大类,无一余“0”的数,愈来愈明显了。
当偶为10时:(6N+4型)
1、9∣2…1、1; 对开:4
∣3…1、0;
开后:
2…1、1
3…2、2
对开法原则:
前项加同一个对开数,后项减同一个对开数,这就保证了偶值不变。
对开法目标:
使得前、后两项应有各大类,无一余“0”。这就保证了两个素数。
求前项:(只有两阶)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2-(1∣3…1)
……………………×2+1=P5
2∣3…2
求后项:(后项同前项)
P5+ P5=10;(1、1)成立。
本群偶:16:P5+ P11; 22:P5+ P17;
当偶为12时:(6N型)
1、11∣2…1、1 对开:0
∣3…1、2;
开后:
∣2…1、1
∣3…1、2;
求前项: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1-(1∣3…1)
……………………×2+1=P1
2∣3…2
求后项: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2-(1∣3…1)
……………………×2+1=P5 (可加6N)
2∣3…2
P1+ P11=12;(1、1)成立。
本群偶:18:P1+P17;24:P1+ P23;
当偶为14时:(6N+2型)
1、13∣2…1、1 对开:0
∣3…1、1;
开后:
∣2…1、1
∣3…1、1;
求前项:(只有两阶)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1-(1∣3…1)
……………………×2+1=P1 (可加6N)
2∣3…2
求后项:(后项同前项)
P1+ P13=14;(1、1)成立。
本群偶:20:P1+P19;
本群偶数:(24-8)/2=8个
10、16、22; 12、18、24; 14、20 共8个。
第3群:5²—7²-1;25—48;48-24=24个整数。
本第3群,就有三个大数类:偶、三、五、亦有三个大素数2、3、5“平方遁”了;“遁”为各自的大数类之排头兵,之类数了,且不以素数论处了。
解证偶猜,认识素数比什么都重要。
数论就是整数论,素数是整数之脊梁。
有人说:数论从高斯那里开始的。我则认为:无论何时、何事,看问题不要只看现象,一定要看实质。就凭高斯,黎曼发现了素数的“0”点这一条,推断出:素数最后为“0”这一条。二位不行,他们若行,那欧几里得证明出的素数是无穷的不就错了吗?
数论是科学的皇后,这句话是正确的。
数论的骨架是素数,大素数“平方遁”后,变成了大类数,而应有各大类之余数则控制着无穷整数之秩序。现在,我们已经可以运用三阶求整,求出任一整数了。如此说来,数论的鼻祖则是:中国余数定理。
本第3群素数:
2…1,3…1,5…1,
2…1,3…1,5…2,
2…1,3…1,5…3;
2…1,3…1,5…4;
2…1,3…2,5…1,
2…1,3…2,5…2,
2…1,3…2,5…3;
2…1,3…2,5…4;
这就是第3群之素数:应有各大类,无一余“0”的数。
这就是欧拉发现的八类数。
这也就是那工独立发现的8类数。
这也就是武如长独立发现的8类数。
当偶为26时:(6N+2型)
1、25∣2…1、1 对开:6
∣3…1、1
∣5…1、0;
开后:
∣2…1、1
∣3…1、1
∣5…2、4;
求前项: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1-(1∣3…1)
……………………×2+1=1
2∣3…2
5…2-(1∣5…1)
……………………×6+1=P7
6∣5…1
求后项:2…1,3…1,5…4?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1-(1∣3…1)
……………………×2+1=1
2∣3…2
5…4-(1∣5…1)
……………………×6+1=P19
6∣5…1
P7+ P19=26;(1、1)成立。
本群偶:32:P13+P19;38:P19+P19;44:P7+P37;
当偶为28时:(6N+4型)
1、27∣2…1、1 对开:10
∣3…1、0
∣5…1、2;
开后:
∣2…1、1
∣3…2、2
∣5…1、2;
求前项: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2-(1∣3…1)
……………………×2+1=5
2∣3…2
5…1-(5∣5…0)
……………………×6+5=P11
6∣5…1
求后项:2…1,3…2,5…2?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2-(1∣3…1)
……………………×2+1=5
2∣3…2
5…2-(5∣5…0)
……………………×6+5=P17
6∣5…1
P11+ P17=28;(1、1)成立。
本群偶:34:P11+P23;40:P11+P29;46:P17+P29;
当偶为30时:(6N型)
1、29∣2…1、1 对开:0
∣3…1、2
∣5…1、4;
开后:
∣2…1、1
∣3…1、2
∣5…1、4;
求前项: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1-(1∣3…1)
……………………×2+1=1
2∣3…2
5…1-(1∣5…1)
……………………×6+1=P1
6∣5…1
求后项:2…1,3…2,5…4?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2-(1∣3…1)
……………………×2+1=5
2∣3…2
5…4-(5∣5…0)
……………………×6+5=P29
6∣5…1
P1+ P29=30;(1、1)成立。
本群偶:36:P7+P29;42:P1+P41;48:P1+P47;
群群统证:
∵当只有一个大类数2时,群域首偶4已有两个轮次了,可以写为余数倍分法了。
∴2…0可写为2…1+2…1;
∵当有两个大类数2、3时,群域首偶10已有大类3的三个轮次了,可以写为余数倍分法了。
∴3…0可写为3…1+3…2或3…2+3…1;
∵当有三个大类数2、3、5时,群域首偶26已有大类5的五个轮次了,可以写为余数倍分法了。
∴5…0可写为5…1+5…4或5…4+5…1或5…2+5…3或5…3+5…2;
偶猜已证毕。
武如长
看了一些朋友的证偶猜的文件,也对照了自己证偶猜的文字,与众不同!
武的证偶猜,就是与众不同!
是大同小异呢?还是小同大异呢?暂不要纠缠了,开门见山吧!
把一个偶数,从1/2处颠倒,这是相同的,也就是对折。但是,武的证偶猜,是倒A证明法:
例如偶50:
特点:1是恒素数,如果偶72,那么1与71是两素。
黑洞内3、5、7已平方遁了。
例如:3+47不可以。
例如:7+43不可以。
因为此刻3与7已“平方遁”了。但是偶50,依然有两对素数:13+37;9+31;不妨碍证偶猜,(1,1)依然成立。
但是数学上不可能,把1当不当素数都可证偶猜?数学上不可能,大素平方遁与不遁都可证偶猜?
武把证偶猜写成怎样的计算公式呢?
一、设模:1及(偶-1):
凡是等于大于4的偶数,都可以写成1及(偶-1);都可以分为前、后项。前项为1;后项为(偶-1);并且求出应有各大类之余数。
例如:偶50:(设模:1及(偶-1))且求出应有各大类之余数:
1、49∣2…1、1 对开:30
∣3…1、1
∣5…1、4
∣7…1、0
开后:
∣2…1、1
∣3…1、1
∣5…1、4
∣7…1、0 :3、5;
对开法原则:前项加同一个对开数,后项减同一个对开数(只变动余数);这就保证了偶值不变,且已经转化为两个素数了。
对开法目标:使得前后两项应有各大类,无一余“0”就已经生产出两个素数了。
二、三阶求整:(求前项):3…1,5…1,7…3;
3…1=1;一阶余几等于几
5…1-(1∣5…1)
……………………×3+1=1
3∣5…3
7…3-(1∣7…1)
……………………×15+1=P31
15∣7…1
三阶求整:(求后项):3…1,5…4,7…5;
3…1=1;一阶余几等于几
5…4-(1∣5…1)
……………………×3+1=4
3∣5…3
7…5-(4∣7…4)
……………………×15+4=P19
15∣7…1
P31+ P19=偶50;(1、1)成立。
怎样证明无穷之偶数,偶猜都成立呢?
每偶一证,每群一证,群群统证。
每一群,只证明前三个偶数。前三个偶数,无论顺序如何,一定是:
6N+4型;6N型;6N+2型。
万事开头难,偶数愈小,偶数1/2也愈小。因此,偶数配素数对的机会也就愈少。
那就从第1群,从4开始吧!按照数学归纳法的原则,解证完第1、第2、第3群也就可以结束了。
定理一:偶数类都是2…0,偶数类又不仅仅是2…0,不过2…0是偶数类首要条件。偶数类就是2数类。
定理二:素数类都是2…1,素数类又不仅仅是2…1,不过2…1是素数类首要条件。素数类就是1数类。
第1群:4²—3²-1;4—8
当偶为4时:(6N+4型)本群只有一个大类数2;
1、3∣2…1、1; 对开:0
P1+ P3=4;(1、1)成立。
当偶为6时:(6N型)
1、5∣2…1、1; 对开:0
P1+ P5=6;(1、1)成立。
当偶为8时:(6N+2型)
1、7∣2…1、1; 对开:0
P1+ P7=8;(1、1)成立。
本第1群解证偶猜最为简单。
第2群:3²—5²-1;9—24
本第2群就有两个大数类即偶数类、三数类了。亦有两个大素数2、3“平方遁”了。“遁”为各自数类的排头兵,之类数了。且不以素数论处了。
本群偶数:2…0,3…1;
2…0,3…2;
2…0,3…0;
本群三数:2…1,3…0;
本群素数:2…1,3…1;
2…1,3…2;
素数确切定义:应有各大类,无一余“0”的数,愈来愈明显了。
当偶为10时:(6N+4型)
1、9∣2…1、1; 对开:4
∣3…1、0;
开后:
2…1、1
3…2、2
对开法原则:
前项加同一个对开数,后项减同一个对开数,这就保证了偶值不变。
对开法目标:
使得前、后两项应有各大类,无一余“0”。这就保证了两个素数。
求前项:(只有两阶)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2-(1∣3…1)
……………………×2+1=P5
2∣3…2
求后项:(后项同前项)
P5+ P5=10;(1、1)成立。
本群偶:16:P5+ P11; 22:P5+ P17;
当偶为12时:(6N型)
1、11∣2…1、1 对开:0
∣3…1、2;
开后:
∣2…1、1
∣3…1、2;
求前项: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1-(1∣3…1)
……………………×2+1=P1
2∣3…2
求后项: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2-(1∣3…1)
……………………×2+1=P5 (可加6N)
2∣3…2
P1+ P11=12;(1、1)成立。
本群偶:18:P1+P17;24:P1+ P23;
当偶为14时:(6N+2型)
1、13∣2…1、1 对开:0
∣3…1、1;
开后:
∣2…1、1
∣3…1、1;
求前项:(只有两阶)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1-(1∣3…1)
……………………×2+1=P1 (可加6N)
2∣3…2
求后项:(后项同前项)
P1+ P13=14;(1、1)成立。
本群偶:20:P1+P19;
本群偶数:(24-8)/2=8个
10、16、22; 12、18、24; 14、20 共8个。
第3群:5²—7²-1;25—48;48-24=24个整数。
本第3群,就有三个大数类:偶、三、五、亦有三个大素数2、3、5“平方遁”了;“遁”为各自的大数类之排头兵,之类数了,且不以素数论处了。
解证偶猜,认识素数比什么都重要。
数论就是整数论,素数是整数之脊梁。
有人说:数论从高斯那里开始的。我则认为:无论何时、何事,看问题不要只看现象,一定要看实质。就凭高斯,黎曼发现了素数的“0”点这一条,推断出:素数最后为“0”这一条。二位不行,他们若行,那欧几里得证明出的素数是无穷的不就错了吗?
数论是科学的皇后,这句话是正确的。
数论的骨架是素数,大素数“平方遁”后,变成了大类数,而应有各大类之余数则控制着无穷整数之秩序。现在,我们已经可以运用三阶求整,求出任一整数了。如此说来,数论的鼻祖则是:中国余数定理。
本第3群素数:
2…1,3…1,5…1,
2…1,3…1,5…2,
2…1,3…1,5…3;
2…1,3…1,5…4;
2…1,3…2,5…1,
2…1,3…2,5…2,
2…1,3…2,5…3;
2…1,3…2,5…4;
这就是第3群之素数:应有各大类,无一余“0”的数。
这就是欧拉发现的八类数。
这也就是那工独立发现的8类数。
这也就是武如长独立发现的8类数。
当偶为26时:(6N+2型)
1、25∣2…1、1 对开:6
∣3…1、1
∣5…1、0;
开后:
∣2…1、1
∣3…1、1
∣5…2、4;
求前项: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1-(1∣3…1)
……………………×2+1=1
2∣3…2
5…2-(1∣5…1)
……………………×6+1=P7
6∣5…1
求后项:2…1,3…1,5…4?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1-(1∣3…1)
……………………×2+1=1
2∣3…2
5…4-(1∣5…1)
……………………×6+1=P19
6∣5…1
P7+ P19=26;(1、1)成立。
本群偶:32:P13+P19;38:P19+P19;44:P7+P37;
当偶为28时:(6N+4型)
1、27∣2…1、1 对开:10
∣3…1、0
∣5…1、2;
开后:
∣2…1、1
∣3…2、2
∣5…1、2;
求前项: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2-(1∣3…1)
……………………×2+1=5
2∣3…2
5…1-(5∣5…0)
……………………×6+5=P11
6∣5…1
求后项:2…1,3…2,5…2?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2-(1∣3…1)
……………………×2+1=5
2∣3…2
5…2-(5∣5…0)
……………………×6+5=P17
6∣5…1
P11+ P17=28;(1、1)成立。
本群偶:34:P11+P23;40:P11+P29;46:P17+P29;
当偶为30时:(6N型)
1、29∣2…1、1 对开:0
∣3…1、2
∣5…1、4;
开后:
∣2…1、1
∣3…1、2
∣5…1、4;
求前项: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1-(1∣3…1)
……………………×2+1=1
2∣3…2
5…1-(1∣5…1)
……………………×6+1=P1
6∣5…1
求后项:2…1,3…2,5…4?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2-(1∣3…1)
……………………×2+1=5
2∣3…2
5…4-(5∣5…0)
……………………×6+5=P29
6∣5…1
P1+ P29=30;(1、1)成立。
本群偶:36:P7+P29;42:P1+P41;48:P1+P47;
群群统证:
∵当只有一个大类数2时,群域首偶4已有两个轮次了,可以写为余数倍分法了。
∴2…0可写为2…1+2…1;
∵当有两个大类数2、3时,群域首偶10已有大类3的三个轮次了,可以写为余数倍分法了。
∴3…0可写为3…1+3…2或3…2+3…1;
∵当有三个大类数2、3、5时,群域首偶26已有大类5的五个轮次了,可以写为余数倍分法了。
∴5…0可写为5…1+5…4或5…4+5…1或5…2+5…3或5…3+5…2;
偶猜已证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