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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证偶猜、我也证偶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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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证偶猜、我也证偶猜
武如长
看了一些朋友的证偶猜的文件,也对照了自己证偶猜的文字,与众不同!
武的证偶猜,就是与众不同!
是大同小异呢?还是小同大异呢?暂不要纠缠了,开门见山吧!
把一个偶数,从1/2处颠倒,这是相同的,也就是对折。但是,武的证偶猜,是倒A证明法:
例如偶50:

特点:1是恒素数,如果偶72,那么1与71是两素。
黑洞内3、5、7已平方遁了。
例如:3+47不可以。
例如:7+43不可以。
因为此刻3与7已“平方遁”了。但是偶50,依然有两对素数:13+37;9+31;不妨碍证偶猜,(1,1)依然成立。
但是数学上不可能,把1当不当素数都可证偶猜?数学上不可能,大素平方遁与不遁都可证偶猜?
武把证偶猜写成怎样的计算公式呢?
一、设模:1及(偶-1):
凡是等于大于4的偶数,都可以写成1及(偶-1);都可以分为前、后项。前项为1;后项为(偶-1);并且求出应有各大类之余数。
例如:偶50:(设模:1及(偶-1))且求出应有各大类之余数:
1、49∣2…1、1 对开:30
∣3…1、1
∣5…1、4
∣7…1、0
开后:
∣2…1、1
∣3…1、1
∣5…1、4
∣7…1、0 :3、5;
对开法原则:前项加同一个对开数,后项减同一个对开数(只变动余数);这就保证了偶值不变,且已经转化为两个素数了。
对开法目标:使得前后两项应有各大类,无一余“0”就已经生产出两个素数了。
二、三阶求整:(求前项):3…1,5…1,7…3;
3…1=1;一阶余几等于几
5…1-(1∣5…1)
……………………×3+1=1
3∣5…3
7…3-(1∣7…1)
……………………×15+1=P31
15∣7…1
三阶求整:(求后项):3…1,5…4,7…5;
3…1=1;一阶余几等于几
5…4-(1∣5…1)
……………………×3+1=4
3∣5…3
7…5-(4∣7…4)
……………………×15+4=P19
15∣7…1
P31+ P19=偶50;(1、1)成立。
怎样证明无穷之偶数,偶猜都成立呢?
每偶一证,每群一证,群群统证。
每一群,只证明前三个偶数。前三个偶数,无论顺序如何,一定是:
6N+4型;6N型;6N+2型。
万事开头难,偶数愈小,偶数1/2也愈小。因此,偶数配素数对的机会也就愈少。
那就从第1群,从4开始吧!按照数学归纳法的原则,解证完第1、第2、第3群也就可以结束了。
定理一:偶数类都是2…0,偶数类又不仅仅是2…0,不过2…0是偶数类首要条件。偶数类就是2数类。
定理二:素数类都是2…1,素数类又不仅仅是2…1,不过2…1是素数类首要条件。素数类就是1数类。
第1群:4²—3²-1;4—8
当偶为4时:(6N+4型)本群只有一个大类数2;
1、3∣2…1、1; 对开:0
P1+ P3=4;(1、1)成立。
当偶为6时:(6N型)
1、5∣2…1、1; 对开:0
P1+ P5=6;(1、1)成立。
当偶为8时:(6N+2型)
1、7∣2…1、1; 对开:0
P1+ P7=8;(1、1)成立。
本第1群解证偶猜最为简单。
第2群:3²—5²-1;9—24
本第2群就有两个大数类即偶数类、三数类了。亦有两个大素数2、3“平方遁”了。“遁”为各自数类的排头兵,之类数了。且不以素数论处了。
本群偶数:2…0,3…1;
2…0,3…2;
2…0,3…0;
本群三数:2…1,3…0;
本群素数:2…1,3…1;
2…1,3…2;
素数确切定义:应有各大类,无一余“0”的数,愈来愈明显了。
当偶为10时:(6N+4型)
1、9∣2…1、1; 对开:4
∣3…1、0;
开后:
2…1、1
3…2、2
对开法原则:
前项加同一个对开数,后项减同一个对开数,这就保证了偶值不变。
对开法目标:
使得前、后两项应有各大类,无一余“0”。这就保证了两个素数。
求前项:(只有两阶)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2-(1∣3…1)
……………………×2+1=P5
2∣3…2
求后项:(后项同前项)
P5+ P5=10;(1、1)成立。
本群偶:16:P5+ P11; 22:P5+ P17;
当偶为12时:(6N型)
1、11∣2…1、1 对开:0
∣3…1、2;
开后:
∣2…1、1
∣3…1、2;
求前项: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1-(1∣3…1)
……………………×2+1=P1
2∣3…2
求后项: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2-(1∣3…1)
……………………×2+1=P5 (可加6N)
2∣3…2
P1+ P11=12;(1、1)成立。
本群偶:18:P1+P17;24:P1+ P23;
当偶为14时:(6N+2型)
1、13∣2…1、1 对开:0
∣3…1、1;
开后:
∣2…1、1
∣3…1、1;
求前项:(只有两阶)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1-(1∣3…1)
……………………×2+1=P1 (可加6N)
2∣3…2
求后项:(后项同前项)
P1+ P13=14;(1、1)成立。
本群偶:20:P1+P19;
本群偶数:(24-8)/2=8个
10、16、22; 12、18、24; 14、20 共8个。
第3群:5²—7²-1;25—48;48-24=24个整数。
本第3群,就有三个大数类:偶、三、五、亦有三个大素数2、3、5“平方遁”了;“遁”为各自的大数类之排头兵,之类数了,且不以素数论处了。
解证偶猜,认识素数比什么都重要。
数论就是整数论,素数是整数之脊梁。
有人说:数论从高斯那里开始的。我则认为:无论何时、何事,看问题不要只看现象,一定要看实质。就凭高斯,黎曼发现了素数的“0”点这一条,推断出:素数最后为“0”这一条。二位不行,他们若行,那欧几里得证明出的素数是无穷的不就错了吗?
数论是科学的皇后,这句话是正确的。
数论的骨架是素数,大素数“平方遁”后,变成了大类数,而应有各大类之余数则控制着无穷整数之秩序。现在,我们已经可以运用三阶求整,求出任一整数了。如此说来,数论的鼻祖则是:中国余数定理。
本第3群素数:
2…1,3…1,5…1,
2…1,3…1,5…2,
2…1,3…1,5…3;
2…1,3…1,5…4;
2…1,3…2,5…1,
2…1,3…2,5…2,
2…1,3…2,5…3;
2…1,3…2,5…4;
这就是第3群之素数:应有各大类,无一余“0”的数。
这就是欧拉发现的八类数。
这也就是那工独立发现的8类数。
这也就是武如长独立发现的8类数。
当偶为26时:(6N+2型)
1、25∣2…1、1 对开:6
∣3…1、1
∣5…1、0;
开后:
∣2…1、1
∣3…1、1
∣5…2、4;
求前项: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1-(1∣3…1)
……………………×2+1=1
2∣3…2
5…2-(1∣5…1)
……………………×6+1=P7
6∣5…1
求后项:2…1,3…1,5…4?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1-(1∣3…1)
……………………×2+1=1
2∣3…2
5…4-(1∣5…1)
……………………×6+1=P19
6∣5…1
P7+ P19=26;(1、1)成立。
本群偶:32:P13+P19;38:P19+P19;44:P7+P37;
当偶为28时:(6N+4型)
1、27∣2…1、1 对开:10
∣3…1、0
∣5…1、2;
开后:
∣2…1、1
∣3…2、2
∣5…1、2;
求前项: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2-(1∣3…1)
……………………×2+1=5
2∣3…2
5…1-(5∣5…0)
……………………×6+5=P11
6∣5…1
求后项:2…1,3…2,5…2?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2-(1∣3…1)
……………………×2+1=5
2∣3…2
5…2-(5∣5…0)
……………………×6+5=P17
6∣5…1
P11+ P17=28;(1、1)成立。
本群偶:34:P11+P23;40:P11+P29;46:P17+P29;
当偶为30时:(6N型)
1、29∣2…1、1 对开:0
∣3…1、2
∣5…1、4;
开后:
∣2…1、1
∣3…1、2
∣5…1、4;
求前项: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1-(1∣3…1)
……………………×2+1=1
2∣3…2
5…1-(1∣5…1)
……………………×6+1=P1
6∣5…1
求后项:2…1,3…2,5…4?
2…1=1;一阶余几等于几
3…2-(1∣3…1)
……………………×2+1=5
2∣3…2
5…4-(5∣5…0)
……………………×6+5=P29
6∣5…1
P1+ P29=30;(1、1)成立。
本群偶:36:P7+P29;42:P1+P41;48:P1+P47;
群群统证:
∵当只有一个大类数2时,群域首偶4已有两个轮次了,可以写为余数倍分法了。
∴2…0可写为2…1+2…1;
∵当有两个大类数2、3时,群域首偶10已有大类3的三个轮次了,可以写为余数倍分法了。
∴3…0可写为3…1+3…2或3…2+3…1;
∵当有三个大类数2、3、5时,群域首偶26已有大类5的五个轮次了,可以写为余数倍分法了。
∴5…0可写为5…1+5…4或5…4+5…1或5…2+5…3或5…3+5…2;
偶猜已证毕。


1楼2014-06-24 13:29回复
    解证偶猜,要有基础
    武如长
    §1、现在,要彻底解决哥德巴赫猜想,就要有一种全新的数学思想。
    以上的断言,是中科院院士,数论专家,破解、证明哥猜的领军人物——王元先生于二十一世纪初所说的。1742年哥德巴赫与欧拉的通信中提出了这个猜想:等于大于4的任一偶数类,都可以表位两个素数之和;等于大于9的任一奇数,都可以表位三个素数之和。
    十八、十九世纪无人撬动,二十世纪初挪威数学家布朗提出了逐渐缩小包围圈的方法,于是从9+9开始运用“殆素数”向(1、1)推进下去了……,于是,人们似乎在黑暗中,看到了一丝光明,似乎在苦闷中,感觉到了一点点愉悦。
    1920年,挪威的布朗证明了“9 + 9”。
    1924年,德国的拉特马赫证明了“7 + 7”。
    1932年,英国的埃斯特曼证明了“6 + 6”。
    1937年,意大利的蕾西先后证明了“5 + 7”, “4 + 9”, “3 +15”和“2 + 366”。
    1938年,苏联的布赫夕太勃证明了“5 + 5”。
    1940年,苏联的布赫夕太勃证明了“4 + 4”。
    1948年,匈牙利的瑞尼证明了“1+ c”,其中c是一很大的自然数。
    1956年,中国的王元证明了“3 + 4”。
    1957年,中国的王元先后证明了 “3 + 3”和“2 + 3”。
    1962年,中国的潘承洞和苏联的巴尔巴恩证明了“1 + 5”,中国的王元证明了“1 + 4”。
    1965年,苏联的布赫夕太勃和小维诺格拉多夫,及意大利的朋比利证明了“1 + 3 ”。
    1966年,意大利的波皮里,中国的陈景润证明了 “1 + 2 ”。
    (9、9)可到(1、2)到不了(1、1)
    因为(9、9)到(1、2)是殆素数。而(1,1)是不允许有一个殆素数的,所以由(9、9)可到(1、2)永远也到不了(1、1)。
    认识素数,证明偶猜,一定要知道素数的分群,整数的分类,由(9、9)到(1、2)根本就不是整数之分类?殆素数也根本就不是整数之分类?殆素数有(9、9),(6、6),(5、7),(4、9),(5、5),(4、4),(3、4),(3、3)等,与整数分类,风马牛不相干!
    所以,作为解证偶猜的领军人物王元院士一席话:现在,要彻底解决哥德巴赫猜想,就要有一种全新的数学思想。
    这是王院士半个世纪的经验之谈。这一点他比师弟陈景润认识的更深刻,这是该说的话一定要说,这是一位科学家的人格。
    §2、证偶猜一定要认识素数。
    偶猜不是猜:一偶表两素吗?当然要弄明白,谁是素?谁不是素了?
    由于埃氏素数表的谬误,人们至今不把“1”当作素数,由于埃氏筛法的谬误,素数不分群,整数也就不可能严格的分类,也就根本不理解大素数的“平方遁”。
    这样,1是素数,不被承认,这样,已经“平方遁”了的大素数,还按大素数对待,这样是非颠倒:是素不承认素数;不是素数了,还依然当素数对待。这样失去了素数的标准,也就不可能回答素数在整数中的“0”误差!
    什么样的数是素数?
    由于埃氏筛法是排除法,虽然已经可以获得素数了。两千年以来,人们还是不认识素数。结论:不是非素数,也就是素数了。人们试从素数在整数中出现的规律中认识素数,结果成为了世纪难题第四题,素数分布问题。
    素数长得什么样呢?
    只能被1与自身整除的数。还是依次将2、3、5、7……一一试除,看是不是:只能被1与自身整除的数?
    给素数画像:
    应有个大类,无一余零的数。
    任何一个素数,只要写出来,都会一目了然的被指认出来。例如:1、3、5、7。都是2…1;
    1│2…1;(素)
    2│2…0;(偶)
    3│2…1;(素)
    4│2…0;(偶)
    5│2…1;(素)
    6│2…0;(偶)
    7│2…1;(素)
    例如:11、13、17、19、23;都是2…≠0;3…≠0
    11│2…1
    │3…2
    13│2…1
    │3…1
    17│2…1
    │3…2
    19│2…1
    │3…1
    23│2…1
    │3…2
    例如:29、31、37、41、43、47都是2…≠0;3…≠0;5…≠0;
    29│2…1
    │3…2
    │5…4
    31│2…1
    │3…1
    │5…1
    37│2…1
    │3…1
    │5…2
    41│2…1
    │3…2
    │5…1
    43│2…1
    │3…1
    │5…3
    47│2…1
    │3…2
    │5…2
    应有个大类,无一余零的数、为素数确切定义。一个素数也落不下。
    把余数贴到素数上,就可以证明偶猜,因为偶数无穷、素数无穷,一偶表两素,也不是一偶唯一的两个素数。
    把“1”当不当素数,似乎都可以证偶猜。
    大素数平方遁与不遁,似乎都可以证偶猜。
    如果用对等相开法求素数,解偶猜肯定就求不出已经“平方遁”了的大素数。因为大类自除,肯定余“0”!肯定“平方遁”了。肯定非素了。
    《数学文化》的编委蔡天新是浙江大学的数学教授,他在2012年出版了一本书:
    “数论”——从同余的观点出发。书号:34834——7.
    扉页上还有王元的题字。
    此书是扩大余定理影响数论的先行者,开拓者,蔡天新教授有可能成为数论大家。
    特别值得提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怀特海说过:相信世界事物中,存在着一定的秩序。
    武如长经过对于中国余数定理的深入研究,创造了:三阶求整,可以用三阶余数,求出任一整数。这就验证了,无穷整数之秩序寓于余定理之中。
    刚才说过,用对等相开法,按照余定理可以将任一偶数,转化为两个素数。又可以用三阶求整计算出这两个素数与这一个偶数的相等关系。这不就是证偶猜吗?
    为什么这两个素数,就等于这个偶数呢?
    因为对开法,前项加同一个对开数,后项减同一个对开数,这保证偶值不变,所以一个偶数的余数,转化为两个素数的余数,其数值不变,其余值亦不变。
    这就是与其他网友不同的余定理证偶猜!
    §3、证偶猜要知道素数之规律
    解析数论为什么证明不出偶猜?王元为什么一再把“充分大”神秘化?
    因为他们不知道素数的规律,他们证偶猜不能用数学归纳法,因此,他们对于充分大的偶数毫无办法?现在,张益唐的70000000,声称将无穷就为有限了,乃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其实,人们近期摸索出来的平方根求素数之方法,就已经进入了:素数的分群、整数的分类了,就已经发现素数的规律了。有的人,只知道平方根求素数,不知道已经发现素数的规律了,那就是人在仙洞不知仙了?
    只要找到素数的分群,只要找到整数的分类,也就找到素数的规律了。因为群域的不同应有各大类的个数就不同,素数的规律是以应有各大类的个数决定的。
    有些人,开口、闭口就说:百内素数如何如何?千内素数如何如何?万内素数如何如何……。内行人一听,就知道胡侃!
    正如张益唐的七千万,把无穷变为有限了,纯属胡侃,别无其他!
    §4、给出素数在群域整数中的“0”误差:
    第四群:7²——11²-1;49——120;120-48=72个整数。

    第四群:素数类在群域整数中的“0”误差:
    5数类及大于5数之其他应有个大类,以及素数类,共占群域整数1/3:
    群域整数:7²——11²-1;120-48=72个整数。
    1、 群域整数1/3:72*1/3=24个。
    2、 5数占1/3的1/5:24÷5=4.8≈5个;
    5数占群域整数1/(3*5):72÷15=4.8≈5个;
    3、 其他与素数共占1/3的4/5:24*4/5=19.2≈19个
    其他与素数共占群域整数4/(3*5):72*4/15=19.2≈19个
    4、 其他占1/3的0.83/5:24*0.83/5=3.98≈4个
    其他占群域整数0.83/(3*5):72*0.83/15=3.98≈4个
    5、 素数占1/3的3.13/5:24*3.13/5=15.024≈15个
    素数占群域整数3.13/(3*5):72*3.13/15=15.024≈15个

    第五群:素数类在群域整数中的“0”误差:
    5数类及大于5数之其他应有个大类,以及素数类,共占群域整数1/3:
    群域整数:11²——13²-1;168-120=48个整数。
    1、 群域整数1/3:48÷3=16个。
    2、 5数占1/3的1/5:16÷5=3.2≈3个;
    5数占群域整数1/(3*5):48÷15=3.2≈3个;
    3、 其他与素数共占1/3的4/5:16*4/5=12.8≈13个
    其他与素数共占群域整数4/(3*5):48*4/15=12.8≈13个
    4、 其他占1/3的1.25/5:16*1.25/5=4个
    其他占群域整数1.25/(3*5):48*1.25/15=4个
    5、 素数占1/3的2.8/5:16*2.8/5=8.96≈9个
    素数占群域整数2.8/(3*5):48*2.8/15=8.96≈9个
    第六群:13²——17²-1;169——288;288-168=120个整数。

    第六群:素数类在群域整数中的“0”误差:
    5数类及大于5数之其他应有个大类,以及素数类,共占群域整数1/3:
    群域整数:13²——17²-1;288-168=120个整数。
    1、 群域整数1/3:120*1/3=40个。
    2、 5数占1/3的1/5:40÷5=8个;
    5数占群域整数1/(3*5):120*1/15=8个;
    3、 其他与素数共占1/3的4/5:40*4/5=32个
    其他与素数共占群域整数4/(3*5):120*4/15=32个
    4、 其他占1/3的1.25/5:40*1.25/5=10个
    其他占群域整数1.25/(3*5):120*1.25/15=10个
    5、 素数占1/3的2.75/5:40*2.75/5=22个
    素数占群域整数2.75/(3*5):120*2.75/15=22个
    用6N±1求得的分群数类表,取代两千多年的埃氏素数表,是数学进步,华罗庚先生曾预料余定理多项式可以判别素数,世纪七大难题之一:P非NP问题,就是说:P多项式算法问题对NP非多项式问题。而且还悬赏百万美元大奖。
    我们用6N±1能够求得分群数类表的数学实践,一再肯定了:
    无论是P(素数)或是NP(大数类)都是用余定理多项式判别的,而且还是同时进行的!
    不仅仅如此,也不是我们得意忘形,我们刚才给出的素数在群域整数中的“0”误差,真令人怀疑。是不是世纪七大难题之四:素数在整数中的分布问题?也就是黎曼假设呢?
    如果我们乐观的想:又可以得到一个百万美元大奖了。
    可是得控制情绪呀!可不能再来一个范进中举呀!


    3楼2014-06-25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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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2014-06-25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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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的2n都能用P1+P2来表示的二种对应法。
        【一】边缘对应法:
        ⑴(71-67)/2=2个。代:①3、5。②70、72。
        ⒈67+3=70
        ⒉67+5=72
        ⑵(73-71)/2=1个。代:①3。②74。
        ⒈71+3=74
        ⑶(79-73)/2=3个。代:①3、5、7。②76、78、80。
        ⒈73+3=76
        ⒉73+5=78
        ⒊73+7=80
        【二】中心对应法:
        70/2=35。根据∞数理:37-31=6个。代:①1、3、5、7、9、11;2、4、6、8、10、12。
        代:②70、72、74、76、78、80。
        ⑴70=(35-6)+(35+6)=29+41
        ②72=(36-5)+(36+5)=31+41
        ③74=37*2
        ④76=(38-9)+(38+9)=29+47
        ⑤78=(39-2)+(39+2)=37+41
        ⑥80=(40-3)+(40+3)=37+43
        这就是证明哥德巴赫猜想成立的二种对应法。验证不完正常,数理通必需。


        12楼2014-06-26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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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先生好!
          您的证明确实与众不同。很早就想学习,遗憾的是读不懂您的论文.诸如素数定义的准确含义,什么类,群,对开,模,三阶求整,等,以及那些眼花缭乱的别致数字写法.等等.
          能否先说明文字表述的准确含义,再配以数字实例相互印证?或许,当我弄明白了那些基本的理念之后,也能欣赏您论文的精彩。
          致以良好祝愿!


          13楼2014-06-26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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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的2n都能用P1+P2来表示的二种对应法。
            【一】边缘对应法:根据Pn与Pn+1的∞数理。
            ⑴(83-79)/2=2个。代:①3、5。②82、84。
            ⒈79+3=82
            ⒉79+5=84
            【二】中心对应法:根据Pn与Pn+1的∞数理。

            43--41=2个。代:①1、3、;2、4。代:②82、84。
            ⑴82=41*2
            ②84=(42-1)+(42+1)=41+43
            这就是证明哥德巴赫猜想成立的二种对应法。验证不完正常,数理通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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