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万路的第三个尽头,是一家烤肉店。这里的牛肉和火最能御寒,于是我要了一瓶酒。我上一次喝酒,是两个月前的周末。周末和喝酒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但是喝酒和任何事情都能扯上联系,大家无须费心去猜了,我就是一个酒鬼。可爱的姑娘说过,并不反感我喝酒,这让我深有知遇之感;然而她从不肯陪我一块儿喝,我又为她的理智折服了。以我自身的经验来看,在心智不坏的群众里随机抽出一批来和我一起喝酒,大概有六分之四点五会敷衍了事,然后等着看你的笑话。另外还有六分之一点三会像模像样地乱喝一气,然后连结账也忘了。我当然不希望群众跟我敷衍,但也不太喜欢照顾一滩烂泥,大家不要苛责我:如果我能照顾烂泥,我也是毫不含糊地就会去的。这样一来,我对群众提出了极不合理的要求,不过如果大家肯回头算一下我那蹩脚的比例的话,应该能发现,还有六分之零点二的群众没有特征描述。说来有趣,这六分之零点二和空气气体比例中最后的百分之零点几极为类似——含量少但是充满了各种奇妙的另类。毫无疑问,姑娘即属此另类:她能理解我喝酒,不能说是敷衍;而她不陪我喝,自然不会变成烂泥而要我照料。然而我多少还是希望她能陪我喝一些的,因为我对她图谋不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