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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这是一首离别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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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8-20 17:53回复
    一九九六年的九月,我还不满十六岁,什么也不懂,什么也没经历过。我无忧无虑,问心无愧,心肠硬得像个冰块儿。我喜欢的东西都来得容易,所以对于它们的热情也就同样去也匆匆。那个时候,我在一所不错的中学读书,成绩中等,说不上乖巧,最讨厌装模作样,但也从来没有惹是生非过。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08-20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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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一的问题是,我的家庭,有一点特殊。我的爸妈曾经是同一所高校的法语老师。爸爸在八十年代初,也就是我出生后不久,去法国读了个闹不清是语言文学还是比较文学的学位。然后,就跟换防似的,他回国,妈妈出国。但这一次,计划外的情况发生了。妈妈拿到她的学位之后,得到一个很好的机会作为外交人员留在了欧洲。几年之后,她很自然地同爸爸离了婚,嫁给了一个在巴黎工作的美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08-20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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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上
        国人。不过,请放心,我没有因此变得脾气古怪或是自暴自弃。在那个年代,这样的事情似乎时常发生,甚至有不少类似的故事被拍成电影。他们很平和地分了手,双方都表现得像成熟的文明人,或是文明的成年人。离婚之后,爸爸依旧穿着米色风衣在一群二十出头的女学生中间忧郁地做风流倜傥状,妈妈每年回来看望我,带来别致的衣服和新奇的礼物,让我在同学中间出尽了风头。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8-20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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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到那时为止,除了班主任老师经常以家庭原因间歇性地对我的心理状况妄加揣测以外,我的生活一切如常。而且,比起身边同龄的女孩子们来,我总是有更加充裕的自由和更多的零用钱。我看电影,买唱片,读各种各样的书,花大把的时间胡思乱想和做白日梦。对我而言,那个年纪的生活充满了转瞬即逝的热情和厌倦,脑子里全是大而空洞的想法,既真挚、又简单,还免不了有些浅薄。不过,有什么办法呢?那个时候,几何考试和看牙医就是我经历过的最痛苦的事情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08-20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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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简单、一成不变,直到我爱上一个人,一个同龄的男孩子,方才体会到一种不一样的滋味。那种陌生、真切、微苦的滋味,延绵了之后十年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4-08-20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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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男孩子就是周君彦。那年九月,我们一起升入高中一年级。初中时,我就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和我同级不同班。同年级的男生里面,数他读书最好,又丝毫没有书呆子的迂腐。体育也很出色,游泳拿到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长得更是老少皆宜的帅,爸爸还是区政府里一个不小的官儿。他是所有人的宠儿,数学老师欣赏他毫不费力地写出一道代数题的三种解法;女同学喜欢看他穿着短袖短裤在底线轻巧地跳发球;家长们做梦都想克隆这么一个儿子;校长则狂爱他的老爸。我,上课开小差,集体活动能躲就躲,但是,喜欢他,我也不例外。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4-08-20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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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之后的第一个返校日,我走进教室,看见他正和一帮同学在打扫卫生。假期里我长高了很多,赤脚已经有一米七二,但他仍旧比我高半个头,穿着校服、白衬衣和藏蓝色的卡其裤子,手里拿着抹布,额角的头发微微汗湿,却还是一副干干净净的样子。他抬头看见我,叫不出名字,只笑了一下,算是打招呼。我被这个不到一秒钟的小小的表情迷住了,一切好像都是从那个瞬间开始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4-08-20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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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部的规矩是男生同男生坐,女生同女生坐。排完座位,我发现自己就跟他坐一前一后,非常开心。我的同桌叫韩晓耕,长发梳个马尾,放下来的话应该有齐腰那么长。一想到这么一把柔柔亮亮的长发就这么挂在他面前,我就觉得沮丧,因为自己是短得不能再短的短发。回到家,我找了一张自己的证件照,用黑色墨水笔添上从耳旁挂到胸前的长发,怎么看怎么别扭,撕掉了。吃晚饭的时候,又搂着爸爸的脖子问他:“你喜欢短头发还是长头发的女的?”“长的。”回答得干脆利落。“那我留长头发好不好?”“你还是短头发好看,你的脸型适合留短发。”“废话,那我就一辈子不能招人喜欢啊。”我白了他一眼,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留长头发。但是,很短的短发要留长其实是很不容易的,总会有很长一段时间,头发半长不短的,难看得要命。结果,留头发这件事我只坚持了不到两个月,就再也不能忍受顶着这样邋遢尴尬的发型坐在周君彦前面了。我又把头发剪短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4-08-2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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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时,我很喜欢在上课的时候看小说,或者就是单纯地胡思乱想。如果被抽到回答问题,我也不扭捏,坦白说:“老师,我没听清问题,能再说一遍吗?”然后同学们就笑了,老师就无语了。但高一那一年的课,我上得特别太平,早晨不用叫就起床,七点钟不到就早早地出门,上课用心听讲,作业很认真地写,成绩变得很不错。爸觉得我是长大了懂事了,其实我只不过是怕在周君彦面前出丑罢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4-08-2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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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天快结束的时候,高一年级排了一出话剧《雷雨》,周君彦演周平,韩晓耕演繁漪。我就像是被人忘了,连个跑龙套的丫头也没轮到演。从前,我对这样的集体活动一向是没什么兴趣的,但是那次却觉得很失落。那出戏在十一月校庆的时候上演了,非常成功,戏里面的主角也自然而然成了全校的明星。渐渐地,学生中间开始传说,周君彦和韩晓耕在谈朋友。到底怎么谈的,也不见得有人知道,但是大家都很愿意相信。因为韩晓耕是公认的美女,脾气人缘都很好。她生日的时候,请了五六十个同学唱卡拉OK吃蛋糕庆生,那在当时是很大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4-08-20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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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手笔。而且,她爸爸还是一家非常大的集团公司的韩总,那一年刚刚买了本市第一艘私人游艇,神气地泊在市郊的码头,报纸上都有报道,说是用英镑买的,价钱写下来要点两个千分位的逗号。所以,如果有一个女生和周君彦在一起,能让所有人心服口服,似乎也只能是韩晓耕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4-08-20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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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就是被那出话剧刺激的,不久之后,我报名了学校的排球队,破天荒地主动参加了一回课外 活动,而且每次练习都不落下,只因为周君彦是男队的主力,训练的时候总能在相邻的球场上看到他。再加上我打球也打得不坏,有时发了一个好球,或是救起一险球,教练在场边叫好,他也会朝这里看一眼。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4-08-20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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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第二年的四月份,天气渐暖,为了准备一个校际比赛,排球队的人几乎每天放学之后都要留下来训练。一次做一个拦网的动作,我被队友撞了一下,手甩到网杆上,手背破了一个口子,肿起很高的一块,我没喊也没哭。体育老师过来看了眼说了一句:“这个小姑娘吃硬的。”然后朝场外喊了一嗓子,“周君彦,你陪程闻瑾去医务室处理一下。”男队的训练已经结束了,周君彦正在整理器材。他答应了一声,放下手里的东西,跑过来,看看我的手说:“还挺厉害的,快走吧。”看我穿着打球的短袖短裤,又问我,“你衣服呢?外面挺冷的。”没等我回答,他已经跑到场边一堆书包衣服那里拿了我的运动衫裤过来给我。我笨笨地穿,他怕我碰到伤口就在一边帮着拉袖子什么的。我觉得好多人都在看着,脸红得发烫。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4-08-20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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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医务室校医认为没有伤筋动骨,就拿双氧水清洗了伤口,红药水紫药水涂了一堆,纱布橡皮膏包好,打发我们走人。回到排球馆,教练说今天就不用练了,让我先回家。我拿了书包出来,看到周君彦还没走,推了辆自行车站在操场旁边的香樟树下面,远远看到我就问:“你现在回家吗?”“回啊。”“骑自行车还是坐公交?”“走路。我家挺近的,就在区图书馆旁边。”“顺路,我带你吧?”他说话的时候低着头,眼睛看着我拿在手里晃啊晃的黑书包。我没回答好,也没说不好,只是不自觉似的很快低了一下头,他把那个低头的动作当成了点头,伸手接过我的书包挂在车把手上。于是,那个下午,我,手长脚长,头发短得不能再短的我,像小媳妇儿一样侧身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上,出了校门。


                              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14-08-20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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