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皮吧 关注:18,154,112贴子:972,459,223

回复:【小说】这是一首离别的歌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呆呆地盯着那张跨页的大照片看了好一会儿,洛拉突然说:“他伤心极了,你知道吗?给我打电话的时候,他哭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我看看她,她似乎也有点生我的气。我觉得这种逻辑很怪,我是那个险些死了,又切掉一边输卵管的人,难道要我来说对不起?我没理她,闭上眼睛,装睡觉。麻醉药的效力渐渐退去,刚开始小肚子那里的刀口还是隐隐约约钝感的痛,慢慢地变成很痛很痛,我一声不吭,咬牙忍过去了。好像过了很久,一个护士进来给我量体温,看了看血压。林晰也回来了,换了衣服裤子,买了一些吃的用 的东西。我睁开眼睛看看他,又闭上了,一直等到洛拉走掉,才开口说话,莫名其妙地有点生她的气,觉得她先前的话有些居高临下的说教的味道。“我想吃东西,我胃痛。”我对林晰说。“医生说还不能吃。”他回答,“要到明天才可以,还有,不要多说话。”他背对着我,隔着病房的玻璃窗看着外面。“你生气了?”我问他。“我为什么要生气?”他冷冷地反问。“我怎么知道你为什么?你反正是生气了。”我觉得很委屈。他没说话,过了一会儿才转过身来问我:“你是笨蛋吗?”“你说呢?!”我也生气了。“你真的要这样过日子,至少也应该知道怎么保护好自己吧。”我知道他怎么看我的了。我气急了,抓起洛拉留在床边的杂志朝他扔过去。手背上输液的针一下拔了出来,本来就很疼的手术伤口愈加疼得难以忍受。我忍不住叫了一声,痛得蜷起身子,眼泪也涌出来了。林晰赶紧冲到床头按了铃,护士过来给我检查了伤口,重新扎 了针,又嘱咐了一遍,走了。病房里又只剩下我们两个。他走过来问我:“很疼吗?”“废话。”我转过头去,背对着他回答。他在床沿上坐下,然后躺下来,从后面抱住我。这个温柔的动作让我的眼泪决了堤一样地涌出来。我转过身,钻进他的怀抱里,深深的,黑暗的,似乎才感到一点安全。“不是像你想的那样的。”我哭着反反复复地说。他没说话,只是把我抱得紧紧地,轻轻地抚着我的后背。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3楼2014-08-21 07:44
回复
    五天之后我出院了。在这五天里面,我最深的体会竟然是关于健康的。从此之后,我住医院算是住怕了。只要是躺在病床上,无论你曾经是如何如何强壮倔强的人,随时都会有医生护士走进来叫你脱掉衣服,捏捏伤口,再给你扎上一针。盐水挂完了一瓶又一瓶,两只手背全都肿了。于是,我暗自决定与医院再无任何瓜葛,但方法恐怕不是保重身体,而是畏疾忌医。不过,不管怎么说,在眼泪汪汪地对林晰说了几百遍“好疼啊”“疼死了”,赚了满满的感同身受的关爱之后,从医学角度上说,我康复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4楼2014-08-21 07:44
    回复
      办完出院手续,林晰要我把开刀的事情告诉我妈, 我说不要。“她不会跑来骂人的。”他说。“我就是怕她知道了也不会来。”我又使出我的杀手锏--装作可怜的小孤儿。他并不买账,看看我说:“你已经是大人了,你过你自己的生活,作自己的决定,即使没人对你好,你也要对自己好。”大道理,我心里说。不过经过了这么多事情,我想我最好还是乖一点,于是就很听话地点了点头。他弯下腰,把我从轮椅上抱上车,带我回家。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5楼2014-08-21 07:45
      回复
        林晰的新公寓是栋战前的旧建筑,但大堂、电梯和走廊却都装潢一新,看起来既简洁又现代。他租的房子在五楼,是一个两间卧室的套间,一间睡觉,另一间放他那些拍照片用的零碎儿,布置得简单干净。我在那里总共住了两周时间,还是照老规矩,我睡床,他睡客厅的沙发。他说,原来想过买那种可以打开来变成床的折叠沙发,后来想想总不会又这么倒霉吧。却没料到一念成谶,他又过上了睡沙发,洗冷水澡,外加给我洗衣服做饭的日子。我贪恋着他的照顾,毫无愧疚,也几乎立刻爱上了他的卧室。像任何一个自恋的男人那样,他把房间漆得通体雪白,衣橱也是一溜白色的百叶门。床靠着一扇落 地窗摆放,窗边挂着米色亚麻质地的长窗帘。天气晴朗的时候,不管是阳光还是月光都能大大方方地照进来,轻柔地洒在床上。我总是不舍得拉上那道窗帘,喜欢躺在那样温柔的光线里。每当那样的时刻,我仿佛又回到小时候,起了荒唐幼稚的念头,以为那些来自太空中其他星球的光线可以神奇地改变所有不幸的事情。但是,只要是房间里开了灯,而我又穿着吊带睡裙走来走去,林晰一看见,就会马上去拉上窗帘,叮嘱说:“下次记得拉窗帘。”“你一点也不像个搞艺术的。”我鄙视地撇撇嘴评价。他满不在乎,耸耸肩,重复:“记得拉窗帘。”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6楼2014-08-21 07:46
        回复
          两个星期之后,我去医院复查,一切正常。给我看病的妇科医生最后嘱咐:以后要小心避孕,定期做检查。开了些药,又给了我一个试用装“杜蕾丝”。我一并扔在汽车抽屉里,觉得自己又一次被看成了滥交的蠢姑娘。那些药片后来被证明根本不适合我,一吃周期就乱得一塌糊涂,不过那个避孕套倒是派上了用场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7楼2014-08-21 07:46
          回复
            我又要回波士顿上学了。临走的时候,林晰满可以深情款款地对我说:“照顾好自己”,或者“自己保重”之类的。但他却又拿出家长的派头来,叫我“脑子 清醒点,好自为之”。因为翘课、请病假,那个学期我有两门课必定要重修了,其他的课也要加紧补上。书几乎还是全新的,讲义和补充阅读资料堆积如山。一连几个礼拜,我每天念书念到深夜,才渐渐赶上进度。终于有一天,我上完课,发现日历已经翻到十二月了。又过了几天,我吃过午饭,正在图书馆看书,林晰打电话来说,他现在人在波士顿,叫我出去碰个头。到那时为止,我已经做了足足两个月的乖小孩,每天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每顿饭都吃,人胖了五磅,两颊有了些红晕,却也有足足两个月没有逛街买新衣新鞋了。我看看身上的运动衫和牛仔裤,差一点儿就不想见他了。直到半个钟头之后,我唧唧歪歪地出现在他面前,才发现自己根本没必要打扮,而他不用刻意做什么,就能让我觉得安心而温暖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8楼2014-08-21 07:47
            回复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他说马上要去日本出差,时间还挺长的,回来的时候可能已经是新年了。听到这个消息,我突然觉得有点失落,因为,那一年的最后一个夜晚和紧接着的那个黎明,将会是旧世纪的结束和新世纪的开始,虽然从来没有明讲,暗地里我早已经认定那个特别的日子会和他一起度过。不过,我到底还是什么都没说,只是点了点头,说了声:“噢,知道了。” 他也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问了问功课怎么样,什么时候考试,然后伸手捏捏我的脸蛋儿,说:“养得不错,养得不错,哈哈哈。”那天下午,我还有一堂三点钟的课要上,而他的航班晚上八点在肯尼迪机场起飞,还要赶回纽约去,我们来不及一起吃晚饭,也没时间再多说什么。临分手之前,他把公寓的钥匙留给我,对我说:“如果有什么事,你帮我去看一下,你要是假期去纽约玩也可以住在那里。”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1楼2014-08-21 07:47
              回复
                接过钥匙,我又开心起来,因为他终于也有事情托付给我了,而且还是开了四小时的车,大老远儿地跑来把钥匙交到我手上,不是省心省力地随手丢给洛拉或是其他住在纽约的模特姑娘。等他走了,我把他那把钥匙和我的车钥匙、宿舍钥匙串在一起。那个钥匙扣特别的紧,好不容易打开了,串进去,再合上,叮叮叮摇一摇,放进包里。不还了不还了,我在心里说,我就是不打算还了,你又能拿我怎么样?这才发觉自己有这种可怜巴巴的情节,似乎很久很久了。我一个人在波士顿上学,住两人一间的宿舍,没有家,也没有家人。而如今,我终于可以假装在纽约有一个家,和一个关心自己的人住在一起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2楼2014-08-21 07:49
                回复
                  这种得意扬扬的情绪一直保持到下午放学,我到迪克森那里去上班。大叔操着万年不变的台湾腔国语说 道:“林晰下午来过了,叫我看着你,吼吼吼。他自己倒好,去日本风流去了,怎么刚好朱子悦也在那里,我就不相信有那么巧,吼吼吼。”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3楼2014-08-21 07:49
                  回复
                    我又被涮了一把?好像也谈不上。就像他说的,就是照应一下朋友的女儿,不管怎么说他都完全做到了他所承诺的。但是,接下来的两个钟头里面,我时不时地想起朱子悦那闪着温柔的棕色光泽的长发,忍不住想到林晰的手抚过那些柔软绵长的发丝,那长发犹如轻纱薄雾一般盖在他的脸上,逐渐看不到他的五官,让他眼神迷乱。这些念头反复出现,以至于我洒了整杯的咖啡,又把张三的胶卷放进了李四的信封里面。不过,不管心里有多放不下,我归根结底还是个又傻又倔、死都不肯低头的丫头,抱定了一个信念--既然他不在乎我,我也决不拿他当回事!那个月的月底,恰好有一门课就要考试,我决定一心扑在复习上,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回到宿舍,我就开始整理复习提纲,花了一个礼拜把该背的都背熟了,把所有找得到的过去考过的题目都做了一遍。然后,又花了一个礼拜,把背熟的再背一遍。就这样我成功忍了两个多礼拜没给林晰打电话。到了考试那天,我终于理解好学生为什么都那么喜欢考试了--当所有题目跟你都很熟的时候,考试跟派对 差得也不远了。考试结束,圣诞节就来了。每年那个时候,美国东北部的城市都是差不多的样子,天气寒冷阴沉,但四处张灯结彩,播放欢快的音乐,到处都争先恐后地摆出举世无双的圣诞树,就连一贯演唱悲伤摇滚的歌手也开始大卖圣诞专辑,唱起了温馨的圣歌。学校也放假了,宿舍里面呼朋唤友一片狼藉,所有人都忙着收拾东西,准备回家过年去。我不愿意一个人留在这里,也装作归心似箭的样子,收拾起行李到纽约去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4楼2014-08-21 07:50
                    回复
                      到达纽约的那个下午,天上飘着点小雨, 林晰的房子还是像几个月之前一样整洁。客厅里的窗帘没有拉,灰暗的日光照进来,窗玻璃上满是雨滴,外面是湿漉漉的街景,一副忧愁冰冷的样子。我走进去,打开暖气,把衣服从行李袋里拿出来扔在沙发上,鞋子放在门口,毛巾牙刷在浴室里就位。觉得自己就像是一阵捣乱的旋风,把房间弄得乱糟糟的,才有一点温暖的意味。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1楼2014-08-21 18:08
                      收起回复
                        衣橱的下层都是鞋盒,此人鞋真多。每一双都刷得很干净,收在无纺布袋子里,装进黑色、白色,或者古铜色的鞋盒,码放得整整齐齐。最里面的角落里单独摆着一个亚银色马口 铁的方盒子,也有装鞋的盒子那么大,不知道装的是什么,散发着一股秘密的味道。我二话不说就拿出来,坐在地上,打开来看。里面全是照片,五寸到十寸的都有,还有一长条两寸的小照片。粗粗看了一遍,上面的人竟然全都是林晰自己。我吐吐舌头想,这家伙还真是自恋到家了。再仔细看看却又不像是自拍的,几乎都不是故意摆好姿势照的,有他睡着的样子,有读书的,有拿着照相机的,有的甚至就是远远一个侧面。其中有一张七寸照片,画面上是他两手插在裤子口袋里从一面茶色镜子前走过,镜子里映出一个女人的影子,一部黑色照相机挡住面孔,我认识那头发和打扮,是朱子悦。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3楼2014-08-21 18:10
                        回复
                          她那时一定非常喜欢他,我心里说。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她喜欢他到沉迷的地步。而他也在分手之后保留了这些照片,放在衣橱的角落里,是不是同时也在心中某个角落藏了些什么东西?我想地出了神,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妒嫉,反而被他们过往的爱情感染。或许就 是从那个时刻开始,我尝试从一种不同的角度来看待林晰--朱子悦展现给我看的角度。我第一次撇开依赖,带着一点欲望,思念他。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4楼2014-08-21 18:10
                          回复
                            那天晚上,夜逐渐深沉,我关上灯,拉开窗帘。外面雨早已经停了,但仍旧是个阴天,没有月光,只有一点惨淡的路灯的光线透进来。我躺在床上,怀抱着一件他的毛衣,寻找着依稀的熟悉的味道,慢慢睡去。接下去的几天都是在逛街血拼中度过的。洛拉和其他几个相熟的姑娘正忙着争取在时装周上露一小脸儿。我很少约得到人一起吃饭,约不到就一个人吃,然后独自在街上闲逛,给自己买衣服鞋子,为每个认识的人买新年礼物。给林晰买的是一瓶男用的“雅弦”香水,用深紫色的纸包起来,绑上白色缎带,看起来非常美。不过,说实话,那味道闻起来一点儿也不像他,更像是一部分的我,再加上一部分朦昧的回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5楼2014-08-21 18:11
                            回复
                              每天夜里,我都抱着他的衣服睡觉,起来之后就套在睡裙外面,穿着它吃早饭,看电 视,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就这样一直到十二月三十号的早晨,天还没亮,床头的电话响了,我迷迷糊糊地接起来说了声哈罗。“你真的在啊,”林晰在电话那头说,“我就是打打看。”我觉得他这话说得傻傻的,却很讨喜,嘴上还是没好气地问他:“知道现在几点吗?”“七点多了吧。”他回答。“六点,笨蛋。”“那我挂了,你再睡会儿。”“不要不要,都已经醒了。”我坐起来,靠在枕头上,“日本女人怎么样啊?迪克森大叔很羡慕啊,说你肯定天天在那里风流。”他笑起来:“你去跟他说,东方文华酒店三零一六房间彻夜回响‘呀咩代呀咩代’。”我不说话,觉得一点也不好笑。他也不笑了,问我:“笨蛋你在干吗?”“笨蛋抱着你那件老鼠灰的毛衣刚刚睡 醒。”“为什么抱那个,要不要给你买个娃娃回来?”“因为想你了,笨蛋。”轮到他不说话了。“你见到朱子悦了?”我又问他。“见了。”“她怎么样?还是‘既丑又美’?”“对,还是‘既丑又美’。”“还是‘看不出年纪’?”“嗯,‘看不出年纪’。”“还是‘难以抗拒’?”“不那么‘难以抗拒’了。”“为什么?”“因为我爱上一个人,”他慢慢地回答,“而且她今天说她想我了,我特别高兴。”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只听得到微弱的电流声和呼吸的声音。最后,还是我先打破沉默,开口说:“笨蛋,你快点回来吧。”他说:“好,马上回来。”然后就挂断了电话。后来,我才知道,他说的“马上”,真的是“马上”。他在当地时间晚上九点钟到达机场,然后一整夜等待机票改签。不过,在他飞过一万四千公里回到我身边的时候,我还什么都不知道。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6楼2014-08-21 18: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