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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章
  在过了很多年很多年之后,沈国栋都还能清楚地回想起重返校园的那一天自己那种难以描述的复杂心情。
  那天他起了一个大早——在以往沈国栋近三十年的人生里并不是没有早起的经验:天色没亮他哆哆嗦嗦地从热被窝里爬出来,披星戴月、顶着寒风,倒两班车到城市的那一头去赶早班。那种因为怕冷而缩着脖颈的姿态,为生活奔波的辛劳,现在想起来都还有着淡淡的心酸。
  但是那天的早起是不同的。
  晴朗夏日的晨曦,阳光还没发挥出它炽热的热度,薄雾、露珠,空气清新。诗人赞美的早上,小鸟和花朵都歌颂的早上,他心情愉悦,深呼吸,感叹生命之美好。
  开车送他的仍然是小马,前一晚说要送他的郎杰据说因为应酬时被多灌了几杯,宿醉未醒。
  到学校时才九点多钟。因高校开学,附近几条街上的交通明显有些堵塞,再好性能的车子,也只能以蜗牛的速度缓缓前行。
  沈国栋侧着头看街景。街上学生打扮的人川流不息,周围店家的生意也一改假期时的冷清,大发学生财。有三两少年嘻嘻哈哈从车旁擦过,互相拍打对方的身体,仿佛很乐的样子。
  这样的年轻,这样的朝气蓬勃。沈国栋看得目不转睛,眼中流露出淡淡的羡慕。
  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真的回到那种无忧无虑的心态。
  有些事经历过一次后,其感受是不同的。他已经被这社会折腾得疲倦了,心态有些苍老了,虽然现在顶着个年轻英俊的皮相、虽然也有重返校园的新鲜和兴奋,但这种兴奋能维持多久?他真的就能象这些学生一样有热情有冲劲,初生牛犊不怕虎吗?
  ……
  花了将近大半个小时,车子终于以蜗行的速度挪到了校门口。
  小马要了学生证去查他的宿舍号,沈国栋则守着行李,用一种并不明显的好奇眼光静静地打量着这间将要在此度过三年时光的校园。
  这间学校的全称是T城第三高级中学,简称三中。以骆云起的年龄,本应该念高三才对,之所以会成为高一的新生,明面上的原因是因为大家都知道他休了两年学,暗地里呢,却是因为沈国栋抛开高中课本的时间比骆云起还要长得多,虽然也临时抱佛脚的复习过,但这么短的时间里只怕仍然跟不上进度,所以干脆就决定重新来过。
  校园里洋溢着一种欢快的气氛,青春的脸庞、时尚的衣着,语声、笑声……当然,也不是个个学生都神采飞扬,大部分都有资格为姗拉娜做广告,要不就是脸色青青白白,一看就知道昨晚在网吧奋战了通宵。有些老生穿着学校的制服走来走去,深色、立领,这样的款式倒让沈国栋有些眼馋。他记得以前他也穿过校服,那是快要毕业的时候,教委规定学生必须购置一件,那种运动服的式样,俗不可耐的颜色、低劣的绦纶面料,背后印着学校的名称……没洗几次袖口就破了,偏偏就这么一件衣服,还值五十块钱。
  正遥想当年,小马从人群中挤过来,“三号楼,407。”
  两人提着行李刚走到二楼小马的手机就响起来。电话是他家的邻居打来的,通知他他妈去菜市场买菜的时候跌了一跤,现在人在医院。小马一听就慌了,老年人骨头脆,跌一跤事情可大可小。
  沈国栋不等他开口便说:“小马哥你去吧,我自己上去就可以了。”
  “呃……”到底还是自己的老娘要紧,小马犹豫了一下马上就顺水推舟:“那行!我先过去,有事你就给我打电话啊。”
  沈国栋笑一下,点点头。


57楼2008-03-07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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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觉得自己会有什么要给他打电话才能解决的事。他都这么大的人了,完全可以把自己打理得很好,况且他对小马有种莫名其妙的歉意——这个活生生的小马哥,本应该架着墨镜威风八面跟着郎杰耀武扬威的,可现在,都快要沦为他沈国栋的专职保姆了。
      下了两步楼梯小马又匆匆折回来,“对了,这钱你拿着。”从钱包里掏了一叠粉红的钞票塞给他。
      “咦?不用了……”沈国栋手忙脚乱地想推辞。“你去医院正是要用钱的时候……”
      “拿着!这钱不是我给你的,是杰哥的意思。想买什么就自己买,请同学吃顿饭也好。”
      “哦……”这么周到,真让沈国栋无话可说。他握着那钱送了他两步,“小马哥,那今天麻烦你了啊。”
      小马回头摆了摆手,转过头就轻轻叹了口气。
      骆云起那种真诚的眼神让他有点不好受。
      他不好告诉他,郎杰之所以没有出现的真实原因其实并不是因为什么宿醉,而是为昨晚通宵达旦地和某个男孩进行了某项运动。
      老实说,他确实有点喜欢这个骆云起,所以也希望郎杰对他是出于真心的喜欢,哪怕这真心只有一点点,那多多少少也会对他产生一点珍惜的感觉。但从今天这种失约的情况看来,骆云起在郎杰心中的地位似乎也并没有他想的那么重要。虽然已经预见了这少年以后会遭遇到什么也对他抱着一定的同情心理,但小马已经不敢再对这件事发表任何意见了——昨天郎杰虽然在说了那句话后便打了个哈哈仿佛只是一句玩笑话,但当事者心中却非常清楚地知道那句话还是包含着一定的警告成分。
      所以有些事,底下的人还是保持缄默为好。至于那个并不清楚内幕的孩子……唉,自求多福吧。
      
      在这个时候,被他同情着的沈国栋并不清楚小马的内心活动,送走他之后他开始提着行李往四楼爬。
      宿舍走廊上到处都是扫出来的垃圾灰尘废纸和方便袋,开学的时候是这样的,无论男生宿舍还是女生宿舍,都是兵荒马乱一片狼籍。
      沈国栋绕过一堆垃圾小山,终于站在了407门前。抬手正想敲门,里面的人就开门出来了,两人打一照面都愣了那么一下。
      那男生看到他的行李,先笑起来,“骆云起吧?”
      沈国栋连忙堆起笑脸。“对,我是。……你怎么知道?”
      那男生笑道:“我们寝室就你没来了。来,快进来。”侧过身子帮他提行李。
      “谢谢啊。”
      “别客气。我叫熊飞,以后大家就是室友了。互相关照。”
      沈国栋笑一下,与他握下手以示友好,“你好。”他对这个室友第一印象不错。这个才好算是新一代的高中生,英伟、热诚、谈吐有致,笑起来也格外爽朗。
      “其他人都出去了。你有没有什么要买的?有的话待会我们一起,顺便给你介绍一下环境。”
      “好啊。那麻烦你。”沈国栋笑着,抬头打量这间宿舍。
      房间已经收拾过,二十平方大小,除了一张公用的书桌,就是四张上下床了,不过其他床位花花绿绿的床单都表示已经有了主人,只有靠门的上铺还空着。
      “你习惯睡上铺吗?”熊飞问他,“不然咱俩换。”
      “哦,不用不用。我可以的。”沈国栋受宠若惊,婉谢他的好意。他来得最晚,当然失去选择的权利,不过这也没什么,反正他个性随和,上铺下铺对他而言确实没有什么区别。
      熊飞对着他笑笑,“那我帮你铺床。”


    58楼2008-03-07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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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飞抱着他的衣服,拿着矿泉水在起跑线附近陪跑,顺便加油打气。“坚持啊!最后两圈了!”
        沈国栋振奋了一下,调整状态。那种少年人才有的热血让他忽然间就豪情满怀起来,他想:MD,人生能有几回搏啊,此时不搏更待何时?!
        终点线上,熊飞盯着那突然加快了速度咬牙切齿向他飞奔而来的人影神经质地握紧了拳头,“快!快!快!……”随着那道发挥到极限跌撞着扑过来的身影,高一(1)班终于实现了零的突破……
        
        沈国栋双臂往熊飞身上一挂,身子就象下了锅的面条开始往下滑,热汗虚汗一起流。熊飞一边费力地撑起他身子,一边笑着嗳嗳地叫他:“你别往地上坐啊,来,起来,喝口水,我陪你慢跑一段。”说着不由分说半拖半抱非要把他拽起来。
        沈国栋哪还有慢跑的力气,软绵绵地赖在地上两眼直翻白,灌了好几口水、缓了好一会气才慢慢匀了,眼前也渐渐亮堂起来,还没开口说句话,寝室里几个交情好的哥们儿已经连蹦带跳地都从看台上冲了下来:“行啊哥们儿!大功臣!咱班差点就完败了!”
        “晚上给你庆功!避风塘夜宴一次!”一边嚷嚷一边往他身上扑。
        少年人对生命充满热忱,也不吝于用肢体语言表达自己的热情和亲近,所以同学间勾肩搭背是家常便饭,沈国栋刚进校的时候对此颇有些不惯,但现在一则身上没力,二则入乡随俗,三呢,确实也能感受到他们的兴奋,所以也就笑着接受熊抱,几个人嘻嘻哈哈闹成一团。
        正嬉笑间,忽听不远处慢悠悠一声呼唤:“云起。”
        这声音不大不小,偏偏几个人都听得很清楚。沈国栋脸上笑意还没散,应声望去,只见郎杰站在一颗树下,揣着双手,正笑咪咪地看着他。


      62楼2008-03-07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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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7 章
          沈国栋对郎杰毫无预兆地出现明显地怔仲了一下,但只有短短一霎,便拨开人群笑着迎了上去:“郎哥?……你怎么会来?”
          “出席闭幕式,顺便看你比赛……”郎杰一边带笑说着话,一边用一种满含深意的眼光暗暗打量他。
          因还没从刚才那种热闹气氛中完全脱离出来,沈国栋脸上不是郎杰印象中那种不太放得开的拘谨微笑,而是很明朗的笑容。运动型的背心短裤,让他裸露出大半肌肤,不知是汗珠还是刚才喝水时不小心流下的水珠,亮晶晶地点缀在被阳光晒过的健康肤色上,缓慢地延着他长长的颈子一路滑下,居然很有一种煽情的味道。郎杰怎么会放过这样的好风景,片言只语间,视线便不怀好意地顺着那水珠下移,直到没入领口看不到了才遗憾地收回目光,接着说下半句:“跑得不错,恭喜你啊,第一名。”
          沈国栋并没有发现对方目光中那种暗暗的暧昧和轻佻,他搔搔头,不好意思地笑一下。郎杰眼睛微微一眯。
          他比较熟悉那些常在夜店出入的男孩子。他们都有秀丽的容颜、细软的腰肢,适当的修饰,便有了十分颜色。灯红酒绿掩映下,象盛放在暗夜中的花,有种堕落的妖娆。
          不过,那样的人也只适合出现在夜晚。烟、酒、频繁的性生活、不正常的作息方式,这种种因素都把他们的身子掏得虚了。所以白天他们的精神面貌不佳,神情总是懒洋洋,皮肤呈一定的疲态,充足的光线下,眼神好点的人可以发现他们脸上有浅浅的细微纹路。
          以前的骆云起生活较为颓废,说不定也曾是夜行生物中的一员。不过,现在的他是不一样的。
          现在的他生活规律、营养均衡,是以皮肤紧绷光滑;每天坚持运动,肌肉也锻炼得更为柔韧结实。如果能凌驾于这具身体之上……郎杰不动声色地评估一番,以他阅人无数的经验可以作出肯定:现在的骆云起干起来一定会很爽,其美味程度会超过他以往任何一任床伴。
          说了这么多,其实在郎杰脑海中只是闪念之间。而这念头一起便很难再加控制。他已经从骆云起那里获得了极大的心理满足,现在,他迫不及待,想要从他身上获取绝佳的生理上的满足了。
          心念一动他就笑着说了这句话:“闭幕式完了一起回去吧。明天不是就开始放假了么,晚上我请你吃饭,给你庆祝一下。”
          “呃?”这突如其来的提议让沈国栋意外地顿了顿。“可是……晚上我已经有安排了。”
          沈国栋并没有撒谎。长假来临,学生们都憋足了劲要狠狠地玩,寝室里的几个人也一早约好去附近的香炉山玩几天,明早八点钟的车,路上五小时的车程可以供他们打个盹睡会儿觉,因为今晚他们决定吃饭喝酒上网玩通宵。
          听他委婉地说完情况,郎杰快速在心头盘算了一下:香炉山是个度假圣地,可玩的东西本来就很多,再加上一干同学一起疯,那更没个够。骆云起这一去,至少也得在那里待上……三天?
          三天。他不认为自己在起了那种念头之后还能保持那么好的耐心。他本来就是个说风就是雨的个性,只要动了念,立刻、马上,就想要兑现。
          想了想,郎杰故作轻松地笑一笑,“吃个饭都没空吗?”他看着沈国栋的眼睛,神情颇为自嘲:“看来我面子不够大呢,骆少爷都不肯赏脸……”
          这罪名可大可小。沈国栋吓一跳,连忙否认:“不是不是……”
          此刻若是别的孩子处在他这个位置,亲近点的会对郎杰吐个舌头、撒撒娇;疏远点的不好意思地搔搔头,笑一下。而不管是以上哪种反应,都不会把郎杰这种半真半假的抱怨当回事。可是沈国栋却偏偏是个成年人。


        63楼2008-03-0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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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大人要说私房话的时候最好还是要注意一下孩子是不是在附近。
            且说闭幕式结束后,学生们如潮水般涌出来。沈国栋夹杂在人流中走出校门,正站着用视线搜索郎杰的车子,“云起,这里!”附近一辆黑色的奔驰打开了车门,郎杰坐在后座弯身向他招手。
            郎杰的背景不是很清白,在商场上又以狠辣著称,他自己也知道树敌颇多,所以为保险起见,出行都尽量少用招摇的名车而是用那些不起眼的车型,也从不固定使用哪一辆。沈国栋不知其中究里,倒是一看到他,想起那句搞笑的‘背背山’,不觉笑起来,“……郎哥。”坐进车去。
            郎杰看他背着个小旅行包,接过来掂了掂,问道:“装的什么?”
            “哦,这几天要出去玩,放了几件换洗的衣服。”
            郎杰笑笑,顺手就把包放到旁边——他想,这些衣服骆云起会派上用场的,只是,一定不会是在旅行的路上。
            对于郎杰的险恶用心,沈国栋自然一无所知。但他在说话间也有很含蓄地打量这个男人。
            所谓的内幕消息,通常都有真有假。他其实并不能肯定王进一说的就一定是事实。郎杰从五官到气质,从身高到谈吐,都是十足的大男人,从他身上他完全看不出一点有喜好同性的迹象。他真的来自断背山?
            再退一步说,就算是真的又如何?沈国栋对于同性恋并没有一般人非常深切的厌恶感,相反,他对任何弱势群体都抱着一种慈悲的心理。在正统的社会里,任何独立特行不肯随社会大流的生活方式都会活得很辛苦,他同情这些人。
            当然,出于人的自我保护本能,他对自己的安全也曾暗暗打鼓。但是他只考虑了三秒种就觉得郎杰会觊觎他屁股的可能性实在是微乎其微。且不说这么想有往脸上自我贴金的嫌疑,试问郎杰要什么样的人没有?单说一个三中,有多少风华正茂的男生?如果郎杰真的色欲薰心到是个男的就随便出手爆出丑闻,那怎么可能至今还稳坐在校董的位置上?从这一点来说,沈国栋相信郎杰有足够的理智。
            再从本身条件来看:骆云起身上又没镶钻,难道还就盯上他了不成?到底他还有个霍家的背景,郎杰如果够聪明就绝对不会打他的主意……好吧,就算要打他主意,他过来这边都快两个月了,怎么也应该有点蛛丝马迹才对。可是无论他怎么想也想不出对方曾流露过那方面的意思。
            基于以上种种原因,他就觉得自己想法实在太多了一点。


          65楼2008-03-0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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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劝酒是一门艺术,要迂回而上。死皮白赤地一昧强灌,那落了下乘,也容易招至对方的警惕和反感,所以他握了筷子就开始给他挟菜,“来,尝尝这个爆炒腰花。”
              沈国栋忙不迭道:“郎哥,我自己来,自己来。”
              郎杰微微笑一下,并没有真的让他自己来,反而又给他多挟了几箸,轻描淡写道:“你可别和郎哥客气啊。”
              沈国栋难为情地笑笑,吃了口菜,却并没有集中精神品尝菜的味道,心中微微有点犹豫。
              和熊飞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没有那么多顾虑,他们简单,他也就简单。但和郎杰在一起,无形之中他的思维模式就会变回到成年人,而成年人的思维模式此刻正在提醒他:以社交礼节来说,眼下这种场合,他无论如何都应该向郎杰敬杯酒说上几句好话的。
              这对他来说是一个有一定难度的动作。有些人,即使面对初识的人也能让感性的语言象水一样从他们嘴里流出来,动听的言辞、诚恳的表情,仿佛已将对方视为生平惟一知己恨不得就这么刎颈相交。——而沈国栋永远都达不到这样的水平,他的感情是含蓄的,同时,也羞于这么明显露骨地讨好别人。
              自然了,这样的个性,在旁人看来,就是木讷、内向、不会为人处事。
              沈国栋自己也明白,在现在这个社会里,有些话你不说出来,别人是不会知道的。所以他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下定了决心,在心中反复默念了几遍组织好的词句,又主动取过酒瓶,将两人的酒杯慢慢斟满。然后,他终于捧起杯子,鼓起勇气,望向郎杰。
              “郎哥……”只叫了这一声,耳根就微微有点发起热来。
              郎杰觉得有点意思。
              敢情这小家伙是要向他敬酒?而且好象……还有什么话要说?
              他带一点鼓励的神色笑看着他。
              沈国栋有点紧张,“那个……这段时间,麻烦郎哥的地方太多了……我借花献佛,敬你一杯。”说完,也不等郎杰的反应,举了举杯子便把酒干了。
              郎杰微笑着看着他。
              果然和以前那些都不一样呢。虽然也知道在这种场合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但到底还是不能圆滑自如,场面话竟说得干巴巴的,实在不能取悦于听者。
              ——不过,不知怎的,他也并不希望骆云起会有玲珑手腕巧言伶俐的一天。其实他硬着头皮敬酒的样子也很动人啊,手微微地抖,耳根子涨得通红……郎杰轻轻一笑,仰头干了那杯酒。


            67楼2008-03-07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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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绑的时间有点长了,他借酒行凶力道又没控制好,皮带已经深深勒进肉里形成几道紫印。郎杰轻轻摸上去,不太意外地发现骆云起又微微抖了那么一下。
                这少年其实相当能忍,不象有些人稍微一点痛就鸡猫子乱叫鬼哭狼嚎,他除了刚进去时的那一声惨叫外,整个过程中就没再出过任何声音,连一声吃痛的呻吟都没有,只有身体一直不停地抖。
                他这么侧躺着,郎杰也看不到他的脸,但他知道他清醒着,昏倒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但有些人神经特别坚韧,不是想昏就能昏的。
                郎杰咳嗽一声,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隔了一会儿,才笑了笑,道:“云起……其实我真挺喜欢你的……以后跟我吧。”
                他并没说假话,他确实有些喜欢他。骆云起睡倒在他车上时,他借着酒意看他,满街的霓虹灯透过车窗浮光掠影,映得少年脸上明明灭灭。那时候他就隐隐约约觉得自己对他是真有几分喜欢的,不然也不会对他说那么多以前的事。
                只是跟一切利己的人一样,他总是把自己放在第一位。喜欢他,不等于要尊重他,爱护他,委屈自己欲望的事情他是绝对不会干的。
                沈国栋脸色青白,不受控制地轻颤。
                房间里冷气开得太足,他湿淋淋的,只觉得全身上下冷嗖嗖,身子慢慢踡起来,尽可能地缩成一团。郎杰看到他这个姿势,料想他现在定是不想和自己说话,他也不勉强,笑笑道:“那你好好考虑一下。”
                宅子里房间很多,他打算今晚到客房去洗澡睡觉,临出门时忽然想起什么,转头看了看床上的人,又笑起来:“云起,有件事我想应该让你知道……我会这么对你,其实是经过霍家默许的。”


              71楼2008-03-08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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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0 章
                  郎杰离开很久之后,床上的沈国栋才迟缓地爬了起来。
                  他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一片空白地,慢慢伸手去拣自己的衣服。弯腰的姿势牵扯到伤口,猛地抽一口冷气。
                  ……
                  其实不是很悲哀。
                  ……
                  也不是很想哭。
                  只是觉得……心头空落落的,象炸开了一个大洞,有什么东西从那里流走了。
                  空调发出轻微的嗡嗡声。九月的天气,竟然这么冷,冷得牙关都在打战,发出‘的的的’、‘的的的’的轻叩,在这静寂的房间里显得格外的清晰。
                  花了相当长的时间才穿好衣服。他手指一直不自觉地发抖,象那种酒喝得太多留下后遗症的人一般,连扣扣子这么简单的动作都变得吃力起来。
                  他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离开那座大宅的了,却对这一夜的风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沿海城市,夜风本就很劲,而这夜的风尤其带着一种凛冽的感觉,刮得他连心都寒起来了。
                  实在是太冷,而且每挪一步股间伤口牵动便传来撕裂般的痛,他甚至感觉得到有东西顺着腿流下来濡湿了裤子。
                  坐上计程车的时候也不敢坐得太实,怕压到伤口,又怕弄脏了人家的座位,万一被发现了吵起来那是多么难堪啊。
                  “先生去哪儿?”
                  司机惯常的一句问话,却把他问得半天都答不出来。
                  去哪儿呢?他有哪里可以去呢?
                  如果是以前遇到难过的事,那他会躲进家里那间小小的厕所。
                  带着浴室功能的狭窄空间,只有两个平方,没有窗,关了门光线就显得特别暗。他可以蹲成一团,在里面尽情发泄自己低落的情绪……可是现在,还有可能回去吗?
                  有人说,受了伤其实不可怜,可怜的是受伤之后竟找不到一个地方可以躲起来舔舐伤口。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面对司机稍嫌怪异的眼光,沈国栋怔怔地思索自己可以往哪里去,终于,他想到了,“……三中……”


                72楼2008-03-08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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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1 章
                    虽然说是有话要说,但两人在湖边已靠着栏杆站了五分钟,何其轩还是一个字都没有出口。
                    沈国栋也沉默。
                    若说郎杰对他说的那句话对他完全一点影响也没有那绝对是骗人。霍英治看着他时那种冷冰冰完全不想理会的眼神,虽然已经隔了这么久但也还是能清楚地回想起来。他知道霍家的人是很讨厌他的,所以也隐隐约约地觉得郎杰说的话有可能并不是空穴来风。但尽管如此,只要何其轩说不是,那他也会很乐意地表示相信。可是……真的要向他求证吗?
                    不是不矛盾的。
                    心头其实很清楚做人不等同于做学问。凡事寻根问底或许是很值得称许的研究态度,但若做人也是这样一点不肯糊涂的话,搞不好最后受伤的仍然是自己。
                    不如……还是什么都不要问会好一点。反正他也不是那种较真的人,就当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发生过……这样得过且过,相安无事……
                    两人就这样沉默地站着,各自想着各自的心事。湖风轻送,沿岸的灯光映得湖面闪闪烁烁。在这静谧的环境里,何其轩终于慢慢地开了口。
                    “云起……你和郎杰……发生什么事了?”
                    
                    周围一下子忽然变得很安静。蛙鸣、蝉响、车声、人声突然全都听不到了,可是身上却象是掉进冰窖一样的那么冷。
                    何其轩慢慢转过脸来,勉强带着笑,也尽力维持着平静温和的语气:“你一晚上没和他说过一句话。没和他对过一次眼神。分手的时候他和我握手你脸都白了,你怕什么?怕他接下来跟你握手?”
                    沈国栋张着嘴,一个字也答不出来。
                    “国庆七天长假你怎么还是住在学校?他怎么不接你到他家去度假?今天三十九度你还穿件长袖……怕冷?还是想遮掩什么?”
                    沈国栋看着他,眼神带着些许恐惧。
                    他没想到何其轩会精明到这种地步。这世界上是不是真的纸包不住火?是不是每一个人都比他要聪明得多?是不是……有一天,所有人都会知道那桩丑事……?
                    其实,何其轩问他的时候还是抱着点希望的。
                    也很愿意听到他笑着否认。
                    可是现在看到他这种反应,慢慢的他也觉得心都凉了。
                    这次公干来的本该是齐国豪,但临行前两天,因老人突然心脏病发住院才临时换作他。在齐国豪的病房里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三个人面对面,忽然就有了片刻的死寂。因为大家都很清楚,公干的人换了是他的话,一定会忍不住公私兼顾,要去探望那个造成他们至今都无法回到以前默契无间的少年。
                    临行前去向霍英治辞行,公事公办地向他汇报完手上的案子,也听他公事公办地交待完此行的注意事项——是的,他们现在只有公事好说了。直到他开门要离开的时候,霍英治终于忍不住叫住了他,轻喟着说了一句与公事无关的话。
                    “其轩,那时候……我不该让你去重庆的……对吗?”
                    他心中一动,忍不住回头去看。少年一个人坐在宽大的真皮椅上,并不是平时那种为了表现成熟而刻意装出的冷冰冰面孔,他眼里有淡淡的苦涩和悔意,竟给人一种落寞的、孤家寡人的感觉。
                    他知道这次齐国豪住院对霍英治触动很大,有种将要失去精神支柱的危机感。如果是以前,自己一定会去安慰他吧。可是现在,却实在想不出有什么话可以说。
                    他站了一会儿,仍然不知说什么才好,只得鞠个躬退了出来。
                    是啊,如果那时候去重庆处理车祸的另有其人,那他就不会和骆云起有这么深的牵连了。
                    他其实说不清自己对云起到底是怎么一种感情在里头。他是喜欢女人的,至少在他以往的生命里从来也没有过喜爱身边哪个同性之类的事情发生。那么,就只有一种解释了:那个少年,是他良心上的一个结。他若不能把这个结打开,终其一生良心都会不安。
                    不是不知道近两个月的时间可以发生很多事,也许该发生的都已经发生了。可是还是抱着一点侥幸的希望,甚至拿齐国豪安慰他的话来自我安慰。
                    说不定事情还没发生到不可挽回的地步。
                    说不定郎杰并不喜欢云起这种类型。
                    也说不定他发现了他的好,对他会生出点真心。
                    说不定云起也有保护自己的能力……
                    他尽量把事情想得很乐观。可是,如果说这一晚上骆云起的表现只是让他心惊的起疑,那现在他这种反应却完全证实了他的怀疑。
                    还是……来不及了吗……


                  75楼2008-03-08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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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章完------------------


                    80楼2008-03-08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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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心而论,这是一个很能发挥VV特长的工作。他会说、会玩、面面俱到,但因为顾虑到情人的心情—


                      92楼2008-03-12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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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朝宣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对他这份职业却的确不怎么喜欢


                        93楼2008-03-12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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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V心头明白,自从两人好上以后,卫朝宣跳槽到了别家酒店,而他,也自动自觉地处于了一种半退休的状态


                          94楼2008-03-12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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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开始玩游戏的时候新鲜,兴致勃勃,不过时间一长,真的每天十几个小时坐在电脑前他就有些吃不消了。如今这游戏已不如刚公测的时候那么红火,谈生意做买卖沈国栋又已经完全可以上手,VV在家里除了吃就是玩,要不就睡,十足米虫生涯过得大为憋闷


                            95楼2008-03-12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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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章完-----------
                              一段话分了3次发,你这个百


                              97楼2008-03-12 07: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