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bigbang的胜利。”
这是深秋的一个早上,天空很高很蓝,片片的白云在空中随着风缓慢飘浮。空气很纯净,李胜利抬头深吸一口气,然后闭上眼,心满意足地感受着空气从鼻子进入呼吸道,再从呼吸道进入肺部的过程,当空气中的氧气透过肺泡壁和毛细血管壁进入到血液,李胜利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十八岁那年。
那时的他,全身都充满着斗志昂扬的气息,似乎连血液,都在雄心勃勃地沸腾。
那时bigbang刚度过了出道初期的黑暗阶段,五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因为《谎言》这首歌成功进入了众人的视线,从那时起,他们的事业就开始蒸蒸日上,他们开始频频被邀请参与出席代言活动,开始收到很多广告约谈,开始出很多歌拥有很多粉丝,他们开始…拥有很多很多曾经想都不敢想的东西。
之所以交待这些,不是因为李胜利想告诉别人他有多厉害,李胜利是想说,他那时候十分了不起,了不起到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而他,在那么了不起的时刻,没有做过什么了不起的事,他只是爱上了一个人,一个他认为了不起的人。于是他便觉得,自己也是了不起的。
“我跟你说,我可是个很了不起的人哦~”
每个人都知道李胜利很自卑,正是因为他自卑,所以才总是装出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李胜利也知道潜伏在他心中的这种与生俱来的自卑,所以他才会觉得自己爱上那个人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爱上一个人,其实没什么了不起的,纵使那个人与你性别相同,纵使那个人很有才气很了不起,纵使你爱上他的时候是你最了不起的时候。
但是李胜利依然觉得,爱上那个人是自己这辈子干过的最了不起的事了。他满怀的自卑让他充满自信,他坚信爱上他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不会后悔的事。
“当时我还爱上了一个人,因为他也是个很火很了不起的人,所以名字我就不告诉你了,你只要知道他是队长就好了。”
其实李胜利还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甚至比他爱上了队长更了不起,那就是他一直陪在他身边,无论好还是坏,高潮还是低潮,只要有他,身边就会有李胜利。不过李胜利把对他的不离不弃归结到他爱他的这件事上,所以他觉得,他这辈子只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
秋风吹过枯黄的老树,树梢上仅剩的一两片黄叶在风中凌乱起舞。李胜利听着耳边沙沙的声音,心知是风拂乱了地上的落叶。轻叹一口气,李胜利透过落叶看到了二十四岁的自己。
十八岁到二十四岁这六年,是李胜利这辈子过得最快乐的时间。说是最快乐的,并不是因为他在那六年里收获了多少人气、赚到了多少钱,而是因为在那六年里,他深爱的队长因为行程与公司合约规定的关系,一直处于单身的状态。那六年里,除了冲突的行程外,每年的元旦倒数、情人节、生日、圣诞节都是他跟他一起过的。与喜欢的人一起度过人生每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是李胜利认为最浪漫的事。
当然,这每一个两人共处的日子,在李胜利心中都是值得纪念的日子。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有句话说得好,叫“身在福中不知福”,在那匆匆流逝的六年时光里,李胜贤显然不会觉得那些共处的平凡日子有多么需要纪念。在那时的他看来,两个人在一起的日子还很长。他相信,这种美好的日子永远都不会到头,他们会一直一直在一起。
直到有一天,他深爱的人告诉他,他有女朋友了,而且快要成家。
听到这个消息后,李胜利想,他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晴天霹雳,什么又叫做天塌下来。一直都像影子一样呆在身边的人,突然从某一天开始不再在你看得见摸得着的地方出现,这种感觉就跟突然进入到真空区域一样,让人猝不及防。
人缺乏氧气会死,而心,缺乏陪伴会碎。
“不是都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吗,为什么我陪了他这么久他都不知道我喜欢他。”
李胜利轻轻晃了晃脑袋,试图把自己从回忆中拉回现实。不过那并不起作用,如今年逾六十的他头脑已经不再像年轻时那样灵光,心思也不再能够轻而易举地控制,他只能透过渐渐被水汽朦胧的双眼看到当时的自己。他看到听见坏消息的自己,手脚轻颤地极力掩饰脸上的震惊、不甘、伤感,然后对着那个人露出笑脸:“哥,要幸福。”
一阵寒风呼啸而过,李胜利赶紧低头捂紧了身上的披肩。看来今年的冬天马上就要来了,终于回到现实中来的李胜利暗自判断着。
把自己裹紧的李胜利把手重新扶到轮椅的把手上,抬头看了看身旁因坐在石凳上而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人。“喂,我跟你说了这么多,你是不是也应该跟我说说你的事了。”
“……”坐在石凳上那个头发斑白的人仍像刚才一样面无表情一声不吭地端坐着。
“嗤,不说拉倒。我可不陪你坐这吹风了。”说着李胜利把手放到轮子上准备转身回房,却被身旁的那个人拦住了手。
沉默半晌,才听那人厚实沉稳的声音慢悠悠地传来:“你好,我叫权志龙。”
接着,权志龙起身摆正李胜利的轮椅,使他刚好与他面对面坐着。
对上李胜利的眼,权志龙说起属于他的陪伴的故事。
=END=
这是深秋的一个早上,天空很高很蓝,片片的白云在空中随着风缓慢飘浮。空气很纯净,李胜利抬头深吸一口气,然后闭上眼,心满意足地感受着空气从鼻子进入呼吸道,再从呼吸道进入肺部的过程,当空气中的氧气透过肺泡壁和毛细血管壁进入到血液,李胜利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十八岁那年。
那时的他,全身都充满着斗志昂扬的气息,似乎连血液,都在雄心勃勃地沸腾。
那时bigbang刚度过了出道初期的黑暗阶段,五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因为《谎言》这首歌成功进入了众人的视线,从那时起,他们的事业就开始蒸蒸日上,他们开始频频被邀请参与出席代言活动,开始收到很多广告约谈,开始出很多歌拥有很多粉丝,他们开始…拥有很多很多曾经想都不敢想的东西。
之所以交待这些,不是因为李胜利想告诉别人他有多厉害,李胜利是想说,他那时候十分了不起,了不起到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而他,在那么了不起的时刻,没有做过什么了不起的事,他只是爱上了一个人,一个他认为了不起的人。于是他便觉得,自己也是了不起的。
“我跟你说,我可是个很了不起的人哦~”
每个人都知道李胜利很自卑,正是因为他自卑,所以才总是装出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李胜利也知道潜伏在他心中的这种与生俱来的自卑,所以他才会觉得自己爱上那个人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爱上一个人,其实没什么了不起的,纵使那个人与你性别相同,纵使那个人很有才气很了不起,纵使你爱上他的时候是你最了不起的时候。
但是李胜利依然觉得,爱上那个人是自己这辈子干过的最了不起的事了。他满怀的自卑让他充满自信,他坚信爱上他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不会后悔的事。
“当时我还爱上了一个人,因为他也是个很火很了不起的人,所以名字我就不告诉你了,你只要知道他是队长就好了。”
其实李胜利还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甚至比他爱上了队长更了不起,那就是他一直陪在他身边,无论好还是坏,高潮还是低潮,只要有他,身边就会有李胜利。不过李胜利把对他的不离不弃归结到他爱他的这件事上,所以他觉得,他这辈子只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
秋风吹过枯黄的老树,树梢上仅剩的一两片黄叶在风中凌乱起舞。李胜利听着耳边沙沙的声音,心知是风拂乱了地上的落叶。轻叹一口气,李胜利透过落叶看到了二十四岁的自己。
十八岁到二十四岁这六年,是李胜利这辈子过得最快乐的时间。说是最快乐的,并不是因为他在那六年里收获了多少人气、赚到了多少钱,而是因为在那六年里,他深爱的队长因为行程与公司合约规定的关系,一直处于单身的状态。那六年里,除了冲突的行程外,每年的元旦倒数、情人节、生日、圣诞节都是他跟他一起过的。与喜欢的人一起度过人生每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是李胜利认为最浪漫的事。
当然,这每一个两人共处的日子,在李胜利心中都是值得纪念的日子。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有句话说得好,叫“身在福中不知福”,在那匆匆流逝的六年时光里,李胜贤显然不会觉得那些共处的平凡日子有多么需要纪念。在那时的他看来,两个人在一起的日子还很长。他相信,这种美好的日子永远都不会到头,他们会一直一直在一起。
直到有一天,他深爱的人告诉他,他有女朋友了,而且快要成家。
听到这个消息后,李胜利想,他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晴天霹雳,什么又叫做天塌下来。一直都像影子一样呆在身边的人,突然从某一天开始不再在你看得见摸得着的地方出现,这种感觉就跟突然进入到真空区域一样,让人猝不及防。
人缺乏氧气会死,而心,缺乏陪伴会碎。
“不是都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吗,为什么我陪了他这么久他都不知道我喜欢他。”
李胜利轻轻晃了晃脑袋,试图把自己从回忆中拉回现实。不过那并不起作用,如今年逾六十的他头脑已经不再像年轻时那样灵光,心思也不再能够轻而易举地控制,他只能透过渐渐被水汽朦胧的双眼看到当时的自己。他看到听见坏消息的自己,手脚轻颤地极力掩饰脸上的震惊、不甘、伤感,然后对着那个人露出笑脸:“哥,要幸福。”
一阵寒风呼啸而过,李胜利赶紧低头捂紧了身上的披肩。看来今年的冬天马上就要来了,终于回到现实中来的李胜利暗自判断着。
把自己裹紧的李胜利把手重新扶到轮椅的把手上,抬头看了看身旁因坐在石凳上而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人。“喂,我跟你说了这么多,你是不是也应该跟我说说你的事了。”
“……”坐在石凳上那个头发斑白的人仍像刚才一样面无表情一声不吭地端坐着。
“嗤,不说拉倒。我可不陪你坐这吹风了。”说着李胜利把手放到轮子上准备转身回房,却被身旁的那个人拦住了手。
沉默半晌,才听那人厚实沉稳的声音慢悠悠地传来:“你好,我叫权志龙。”
接着,权志龙起身摆正李胜利的轮椅,使他刚好与他面对面坐着。
对上李胜利的眼,权志龙说起属于他的陪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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