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一:骨醉王皇后和萧淑妃
这段资料出自《旧唐书》,在正文的记录中,只是记载了武则天带着李治的圣旨,将二人‘下令缢杀之’。
可是后面《则天本纪》的附文里又多出了骨醉这段记录——一个人怎么可能死两次?
所谓人彘、骨醉这种传说中的酷刑,且不说有些历史学者认为这是史官抄的吕稚那一段,你说吕稚干过这事我都不信。
1.很无谓,对于两个早已经输给自己的手下败将还要拿这种酷刑去折磨,有什么可恨的恨到这地步
2.别说女子,就算男人受杖责一百,也差不多内脏破裂七窍流血了,一个人被砍去四肢、挖去眼睛、割掉舌头那还能活吗。
有些人非要说,武则天可以用烙铁给她们的伤口止血,或者用什么药物维持她们的生命。
古代连天花都是死症,几十年前肺结核都能死人,如果在汉、唐就能有药物让人没有四肢没有舌头,挨100杖还不死,就是现在,那也是仙丹!不拿去害人,拿去救人,以后被车撞飞的车祸伤员都有救了不是吗。好笑的是我要折磨你虐待你,还要专门为你准备仙丹烙铁?直接砍手砍脚或者拿刀一刀刀割不可以吗?你们确定这种说法不是更接近想象?
这段资料出自《旧唐书》,在正文的记录中,只是记载了武则天带着李治的圣旨,将二人‘下令缢杀之’。
可是后面《则天本纪》的附文里又多出了骨醉这段记录——一个人怎么可能死两次?
所谓人彘、骨醉这种传说中的酷刑,且不说有些历史学者认为这是史官抄的吕稚那一段,你说吕稚干过这事我都不信。
1.很无谓,对于两个早已经输给自己的手下败将还要拿这种酷刑去折磨,有什么可恨的恨到这地步
2.别说女子,就算男人受杖责一百,也差不多内脏破裂七窍流血了,一个人被砍去四肢、挖去眼睛、割掉舌头那还能活吗。
有些人非要说,武则天可以用烙铁给她们的伤口止血,或者用什么药物维持她们的生命。
古代连天花都是死症,几十年前肺结核都能死人,如果在汉、唐就能有药物让人没有四肢没有舌头,挨100杖还不死,就是现在,那也是仙丹!不拿去害人,拿去救人,以后被车撞飞的车祸伤员都有救了不是吗。好笑的是我要折磨你虐待你,还要专门为你准备仙丹烙铁?直接砍手砍脚或者拿刀一刀刀割不可以吗?你们确定这种说法不是更接近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