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IT新闻来也~这一篇新闻看得小B心里堵堵得,
创始人被投资人告进看守所:有罪还是无罪?
导语:这是一个值得所有 IT 工作者,尤其是创业者需要审视和反思的案件。创始人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股东会决议便进行对外许可,是否触犯刑法?加入新理念、改变原有功能和受众后的软件,是否依然构成非法复制发行?
以下是正文:
几个月前,在微博上看到一个科普小说家,也是 IT 创业者写的博文:《期盼了 560 天,依然没有等来公平公正》、《我被投资人“投入”看守所,含冤羁押 420 天终获开庭通知(完整)》。看完后很纳闷,汪洁作为公司法人、董事长、总经理领导开发的软件,为了公司的发展,却被控股大股东指控侵权,并未决关押 1 年多,最终换来 3 年的实刑。笔者觉得有必要将这件事报道出来,以供开发人员、创业者讨论、参考和反思。
“实际上这个案子有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关键,就是刑法意义上的“复制发行”到底怎样认定?”、“汪洁本人是 W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对外许可或合作是他的权利,就算没有经过公司股东会决议,也只是股东之间追责的问题,属于民事范畴,而不是刑事犯罪。”当记者联系上汪洁妻子的时候,她在 QQ 上对记者发出如此困惑。
汪洁是谁?
汪洁是一名 36 岁的普通创业者兼科普作家,2006 年的时候他参加央视《赢在中国》,并入选 108 强,因此他获得了一笔天使投资得以创业,研发心中早已构想已久的项目——游戏式英语学习软件“乌龙学院”。
2008 年,汪洁带领团队开发 WL1.0 上线,这个首款中国绿色网游,获得了社会上不少人关注和积极评价,并取得了上海市高新技术转化项目证书。
一次溢价收购后,公司开始方向调整
2009 年,上海一家 VC 投资成为了公司新股东。VC 当时一再表态,只要搞好研发,钱不是问题。与此同时,VC 要求汪洁将产品受众定位于小学生,并且在运营方面改走免费战略。
2010 年,新版本 WL2.0 上线,针对的是小学生的英语课外辅导班。但 VC 又提出要求开发适合学校使用的英语学习工具,汪洁继续带领团队开发下一个版本。
2011 年上半年,VC 对公司第二次增资扩股达到 57%,成为了公司控股大股东(但公司法律文件仍约定汪洁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和实际控制人)。与此同时,公司搬入了位于漕河泾的高档写字楼,公司支出开始剧增。
2011 年 10 月,面向公立小学的 WL3.0 即将完成,而此时公司资金也已见底,并负担着大量债务。但这个时候 VC 突然撕毁了已签好的增资协议。
后来,汪洁在一篇博文中回忆称,增资计划突然终止,资金上的压力压得他喘不过气来,虽然这时有新的风险投资想参与进来,但 VC 断然拒绝,他发函召集股东会、董事会,VC 也并不理会。汪洁在这篇博文中称,他们完全摸不清 VC 的意图,这似乎是要把公司整垮的做法。
投资人表态:公司没救了,希望 WL3.0 所有权转到新公司
2011 年 11 月的一天,VC 终于和汪洁摊牌,他表态公司已经没有希望了,就让它烂掉吧,然后明确提出将 WL3.0 的知识产权转让给一家由他绝对控股的新公司,所有代码交出,其余团队成员一律遣散,同时给汪洁一个高管的位置和很少的一点股份。
汪洁这才恍然大悟,他在一篇文章中这样写道:“原来 VC 想要的只是我们的产品,我和我同伴们不过是资本棋局中任由摆布的棋子而已……”,汪洁无法面对跟了他多年劳而无获的兄弟,更不想接受 VC 的“施舍”,他打算挽救他们的公司以及多年的心血。
于是汪洁同两个朋友成立的公司进行合作,踏上挽救之旅。合作方式是:新公司聘用汪洁公司离职的员工,让他们继续为 WL 公司提供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持,并且协助汪洁完成 WL3.0 的开发和维护工作,而作为回报,汪洁则指导他们开发新的教育软件 JXX,提供所需的数据、文件,以加快开发进程。
被投资人” 投入”看守所
在合作方帮助下,汪洁完成了 WL3.0 的收尾开发工作,并成功地将产品销售给了上海的几所学校,公司开始有收入,汪洁也能凭获得的收入偿还拖欠的员工工资和外债。
而也在这个时候——2012 年 3 月,VC 指派他手下向上海徐汇经侦大队举报汪洁职务侵占公司车辆,后来警方调查证实了汪洁清白。
2012 年 5 月,VC 再次指使财务盗走了公司财务账册、公章和文件(事后,汪洁也已报警)。6 月,VC 利用盗取的公章,以汪洁公司的名义向闵行法院起诉了与汪洁合作的公司,状告他们计算机软件侵权。后来汪洁出庭证明起诉行为未经公司同意,是有人盗用公司公章而为,起诉主体不符,VC 撤诉。
2013 年 1 月 10 日,噩梦开始,两辆警车把汪洁和合作方的员工一起带到了派出所。派出所以涉嫌职务侵占立案,实际却对汪洁进行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罪进行调查。2013 年 2 月 7 日,检察院批准逮捕汪洁,并将另外七人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