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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铃】我用快乐诠释悲伤,最终将你刺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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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淡被追杀了一个星期小九我终于活着回来了什么高水的都去见鬼吧,没错我又回归了老本行——写文。第一次在铃里面加情感,写的略诡异不要扇我【去死吧】,啥都不说了,下午开更,同志们等着我!


1楼2014-11-28 08:47回复
    本文中萝铃妹子是个强悍的女考古学家,金格是她的高中同学,现在是一个国际刑警。本文中黑暗悬疑向,不喜勿喷


    9楼2014-11-28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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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
      女孩看着面前的熊熊烈火,对火中的人影伸出手。
      滴答。
      滴答。
      我猛地坐起来,摸了摸额头上的冷汗。这几天,总是重复着一个梦,这让我的假期变得有些难以忍受。
      “晓晓,我跟你说,那种好几周一直重复做一个梦的感觉简直就和吃了一个月的肯德基一样!”我对着电话发泄。
      “我想你绝对不会无聊到每天都吃肯德基,但是你的大脑确实无聊到每天都在梦同一件事。好啦,你休息了我还要上班呢,希望下次你给我打电话的时候你会告诉我你已经回到纽约了。”晓晓敲了敲键盘,继续着自己的论文,挂了电话。
      我颇为无奈的看了一眼电话,一屁股坐在床上,随手拿起一袋薯片,结果发现我昨晚通宵打游戏的时候就将它吃完了。
      “也许你的建议不错,我真的需要去肯德基了......”
      我叫萝铃,二十岁,国际考古组织三队队长,单身。注意,不是没人追我,而是没人敢追我。用晓晓的话来说上天赋予了我一张天使的面孔可惜给了我一颗汉子的心。我相信没有哪个可以徒手打败三个职业保镖的女生还需要男生保护,当然算我一个。
      晓晓是我的助手,准确说,她是我的队员。她梳着两个麻花辫,这么古老的发型让她在外国人眼中无比动人可爱。她经常很毒舌的纠正我的语病与生活错误,然而这并不是我们争执的理由。她有一个男朋友叫纪伦,温和的男孩子,他们在一起一度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因为晓晓虽然不能徒手打败三个职业保镖但是她的专业水平实在是令人咂舌,而且最重要的是,她的吐槽水平专业的简直是世界一流。
      而我,现在正坐在北京的某一个肯德基店里面吃着新推出的八分堡浏览晓晓连夜写出来的论文。
      我当然不会想到,下一秒,老同学的一个电话,改变了我的命运。


      11楼2014-11-28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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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淡我就知道发了就没人了,小九我去死惹~


        12楼2014-11-28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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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倒数十个数,没人我就去死惹


          13楼2014-11-2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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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14楼2014-11-2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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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5楼2014-11-2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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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死惹


                16楼2014-11-2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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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见这么多人在我死了之后来顶我真是太开心了,毅然复活!


                  来自手机贴吧25楼2014-11-29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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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我专心致志看着手机屏幕并思考着下一次请假的借口时,手机突然地震动吓了我一跳。
                    那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来自我的故乡,内蒙古的偏远小城。我安抚了一下自己的小心脏,接了电话:“喂,您好,哪位?”
                    “萝铃么,我是金格。”
                    一个不算陌生的名字从电话的另一端传来,我立刻记起来了这个人。他是我的高中同学,一个地地道道的学神,每天上课睡觉下课打球成绩还稳坐年级组第一名,虽然我曾经抢下来过几次,但是每次都会回到他手里。最重要的是,他这个人太喜欢开玩笑。对他而言,开玩笑简直就像吐槽对晓晓来说一样不可分割,这导致我从高一到高三都不想跟他说话。
                    就在我大脑YY的同时,电话那边的金格说话了:“萝铃,你认识大冬么?”
                    大冬是我的组员,但是据我所知他和金格并不熟识,就在我打算回答的时候,他忽然说了一句话:“他死了,今天早上被发现在他纽约的公寓里。"
                    "怎么可能!我三天前还和他通过电话!这个笑话并不好笑!”我几乎是跳起来大声喊道,肯德基店里的客人们都一脸怪异的看着我,对我指指点点。
                    我匆匆拿起自己的衣服跑出了肯德基,就在那里,我看见了金格。
                    他穿着国际刑警的蓝色制服,依然是那张令女孩神魂颠倒的脸,但是在我看来犹如死神。
                    我当场冲上去揪住他的衣服,他略显慌张的看着我,周边的便衣警察把我们围了起来。
                    ”你把你刚刚说的话,再说一次。“我几乎是颤抖的说,因为当我看见警车与这么多警察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意识到,他说的是真的。
                    一个警员想把我和他分开,但是金格挥了挥手。他看着我,说:”大冬被发现的时候,已经死了78个小时,死因尚未可知,今天下午就会知道。因为你是他最后一个通话的人,所以我们找到了你。“
                    大脑中好像有一个炸弹轰的爆炸,我松开双手,电话又响了起来。我看了一眼名字,是晓晓。
                    如果那时候我知道晓晓带来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消息,我死都不会接那个电话,原本七个人的小队,在这一天中,变成了五个人。


                    27楼2014-11-29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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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淡!又没人了!今晚不加庚!


                      来自手机贴吧29楼2014-11-29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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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淡小九我来更文了


                        31楼2014-11-30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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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萝铃,出事了。”晓晓的声音略显沙哑,显然刚刚哭过。我心里忽然五味杂陈,只是同样沉闷的回了一句:“我知道。”
                          “啊?你知道?”晓晓惊呼。
                          “是啊,国际刑警找到我,说我是大冬死前最后一个通话的人。”我对晓晓的反应有些意外,不自然地看了金格一眼。
                          电话那边传来晓晓尖细的大喊声:“怎么可能!大冬死了?”
                          一种不好的预感在我心中蔓延开来,顿了两三秒我的大脑终于明白了晓晓的意思:“你不知道?那你为什么说出事了!”
                          “是彩子,彩子三天前就没有来上班了,今天她的邻居报警了,警察进去的时候彩子已经死了两天了。你说大冬也......”晓晓忽然哽咽,无法言语。
                          我身子一颤,几乎倒在地上,幸亏金格眼疾手快拉住了我。我努力平复着自己的呼吸,反复思量晓晓的话,一股暖流忽然冲上双眸,我抹了抹眼睛,对电话里说:“我知道了,我后天就回去。”
                          挂了电话的我仿佛在西伯利亚的寒流里旋转了一百八十度一样清醒,我忽然明白了世界就是如此残忍。
                          人们往往挨过了一切,躲不过命里的劫难。
                          “金格队长,金格队长。”金格的对讲机里传来一阵叫唤,他看了我一眼,回答道:“我在。”
                          “队长,尸检报告提前出来了,是死于突发性的心脏猝死。而且,我们在死者的手背上发现了一个东西,也许他的同事可以解释。”
                          我竖起了耳朵,看着金格。
                          “是什么?”
                          “死者的手背上用刀划出了一个老虎的轮廓。”


                          32楼2014-11-30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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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淡累了一天前来更文啦


                            40楼2014-12-01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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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淡没人不更了
                              今天气死了


                              41楼2014-12-01 18: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