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记载了他的故事:洧水甚大,郑之富人有溺者,人得其死者,富人赎之,其人求金甚多,以告邓析。邓析曰:“安之,人必莫之卖矣。”得死者患之,以告邓析。邓析又答之曰:“安之,此必无所更买矣。”
原文大意:洧水发了大水,淹死了郑国富户家的一员。尸体被别人打捞起来,富户的家人要求赎回。然而捞到尸体的人要价太高,富户的家人不愿接受,他们找邓析出主意。邓析说:“不用着急,除你之外,他还会卖给谁?”捞到尸体的人等得急了,也去找邓析要主意。邓析却回答:“不要着急,他不从你这里买,还能从谁那里买?”
在这里,对于利益相反的两个对立方,邓析给的都是“安之”的回答。正如鲁胜《墨辩注序》的解释:“是有(又)不是,可有(又)不可,是名两可。”按照现代术语解释,就是指同时断定事物某一性质有与无或反映事物性质有与无的矛盾判断同时给予肯定。
同一个事实,邓析却推出了两个相反的结论,每一个听起来都合乎逻辑,但合在一起就荒谬了。难道就一直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