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寒假工,通过劳务公司介绍到QSMC广达上海制造城来上班。
签订合同是和劳务公司签订的。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本来是3月6号到8号就开学了,当初劳务公司说这个公司招寒假工要干到3月11号才收,让我们集体统一口径说是11号开学,还让我们合同上签订到3月11号,但是我们寒假工只能干到3月11号就要离职。
而我们进公司后问工作人员,他们说是这个问题(必须干到3月11号才收)不是他们说的。
如果我们不到3月11号离职,劳务公司会不会从中扣我们工资(或是违约金从工资里面扣)?扣多少?
注:我们的工资是公司付给劳务公司,然后劳务公司给给我们打到工资卡上。
签订合同是和劳务公司签订的。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本来是3月6号到8号就开学了,当初劳务公司说这个公司招寒假工要干到3月11号才收,让我们集体统一口径说是11号开学,还让我们合同上签订到3月11号,但是我们寒假工只能干到3月11号就要离职。
而我们进公司后问工作人员,他们说是这个问题(必须干到3月11号才收)不是他们说的。
如果我们不到3月11号离职,劳务公司会不会从中扣我们工资(或是违约金从工资里面扣)?扣多少?
注:我们的工资是公司付给劳务公司,然后劳务公司给给我们打到工资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