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徽:是一个没有下眼睑的黑色的眼睛。
起初,成员做完案后会在案发现场或尸体上留下标记,注明是暗夜所为。但随着暗夜的名声越来越大,许多不法之徒做了案都会留下这个标志,警察就一并记在他们头上了。他们懒得解释,就不再规定必须留标记(也有人依然会留,例如娜姐。)
从首领到成员,不同的人会在身上不同部位印上标记。(例如小心的在胸口心脏处,魏晨的在左臂膀处。)
很少有人知道真正的成员的标记不是纹身,而是激光印上去的。这是为了在他们死亡后用激光仪消去标记。(激光仪有巴掌大小,只有小亮哥持有。生哥都没有。)他们认为,他们的眼中只有黑色的夜,是世界的异类,世人眼中的罪人。只有死去,灵魂才会平等,得到光明与宽恕。
为死亡的成员去掉标记,对他们而言是一个很神圣的仪式。去掉黑色的眼睛,意味着:“黑暗中的你已死亡,从此,你获得新生,步入光明。”他们相信这是对来世幸福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