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县直幼儿园接孩子放学,因为周围没有明显的禁停标志,就把车子停在了水利局门口按顺时针停车,然而当接到孩子出来看到车子被贴了罚单,(被罚过的车友们都知道这意味着200元没有)除了没有拍照的车子没有看到罚单,看看周围的车子都是;仅仅是为了接孩子就接到一个罚单,这接孩子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而且一次就是200元,来的还可巧刚好是接孩子放学这个时段,对此我有些困惑及迷茫:
一、试问水利局门口既没有停车位也没有禁停标志什么原因???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兴宁路这条路有哪些地方没有车位,那些地方有车位,如果水路局门口不能设立停车位为何不设立禁停标志,如果有禁停标志,还有车在那停的话,那贴罚单就没啥说的,这个地方既没停车位也没禁停标志,有些车辆停的地方确实影响了交通贴了也就贴了,但有些停车既没有影响交通也没有影响行人,交警来贴罚单这个算什么?这个地方存在学校,接送学生有个高峰期,车主们停的车位 如果不影响交通 交警们为何不能理解一下呢? ????二、咱县城临时违章停车罚款额度如何确定一直以来县城只要违反56条都是200元,好像早已成了惯例,或许有熟人说说,那结果就不知道了,这200元可不是小数目啊,20-200元,为何非得是200元,听说好多地方都是50或者100元,这个额度是不是有点不近人情????我相信只要有车位能停车,凡是文明的车主朋友们绝对不会乱停的!!!!仅仅接个孩子放学就出去200元,孩子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如果交警天天来帖,数目不敢算,难道不成以后不开车,有些不现实,可是如果下雨呢? 哎 真不知道怎么说???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三、对没有牌照车辆的处理经常看到一些没有牌照和一些挂着什么二手车的汽车在街上跑,不知道交警们对这个情况是如何处理?是否能够公布出来,我们普通人看不到,如果不公布出来 我们或许就以为没有牌照这些车辆可以逃避一些处罚,从而导致更多的车主摘掉拍照,这样岂不是增添了县城道路安全隐患吗????再说没有牌照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一、试问水利局门口既没有停车位也没有禁停标志什么原因???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兴宁路这条路有哪些地方没有车位,那些地方有车位,如果水路局门口不能设立停车位为何不设立禁停标志,如果有禁停标志,还有车在那停的话,那贴罚单就没啥说的,这个地方既没停车位也没禁停标志,有些车辆停的地方确实影响了交通贴了也就贴了,但有些停车既没有影响交通也没有影响行人,交警来贴罚单这个算什么?这个地方存在学校,接送学生有个高峰期,车主们停的车位 如果不影响交通 交警们为何不能理解一下呢? ????二、咱县城临时违章停车罚款额度如何确定一直以来县城只要违反56条都是200元,好像早已成了惯例,或许有熟人说说,那结果就不知道了,这200元可不是小数目啊,20-200元,为何非得是200元,听说好多地方都是50或者100元,这个额度是不是有点不近人情????我相信只要有车位能停车,凡是文明的车主朋友们绝对不会乱停的!!!!仅仅接个孩子放学就出去200元,孩子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如果交警天天来帖,数目不敢算,难道不成以后不开车,有些不现实,可是如果下雨呢? 哎 真不知道怎么说???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三、对没有牌照车辆的处理经常看到一些没有牌照和一些挂着什么二手车的汽车在街上跑,不知道交警们对这个情况是如何处理?是否能够公布出来,我们普通人看不到,如果不公布出来 我们或许就以为没有牌照这些车辆可以逃避一些处罚,从而导致更多的车主摘掉拍照,这样岂不是增添了县城道路安全隐患吗????再说没有牌照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