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接下来那首《我怀念的》删了。她说,不唱了,太开心了,再也不唱这首了。
一个月后,谭曼邀请罗安去钱柜参加他们班的毕业局。我们文艺部里,谭曼就请了我一个,罗安说,还是那副洋洋得意的神情。他几乎把所有待他特殊的人都看成主人,就像被人捡回家的流浪狗,把任何细小的温暖都当成莫大的恩赐,把任何本真的付出都看做理当的报恩。
罗安本不是会喝酒的人,那天晚上竟替谭曼挡了至少一半,晕乎乎坐在一边,欣赏着手拿话筒边唱边笑的谭曼。那晚谭曼果然没再点《我怀念的》,没再为她前男友哭泣。而罗安则用一脸红晕,换来了他根本不敢奢望的,谭曼的一个吻。虽然那个吻很轻,像临睡前的小姑娘吻床边的熊宝宝那样,轻轻落在他的面颊上,他仍觉得那个吻是他这辈子收过最重的一份礼物。
罗安扶住谭曼的肩膀,像是认识她一辈子了,又像是第一次认识她。谭曼一语不发,嘴唇微张,双眼明亮,似乎是在等待他说点什么。罗安第一次感觉到,眼前这个挽着他的手在校园里走过三年的姑娘,不是他的学姐,不是他的闺蜜,也不是他的主人,而是一个只差一句话就能抱拥的姑娘。
谭曼,我喜欢你。
罗安把这一句在心里练习了千百遍的句子又重温了一次,但还未来得及开口,一位男生推开包厢的门,打断了他。谭曼嘴里发出一声愉快地尖叫,迎了上去。罗安的手自然而然地从她肩膀上滑落。
沙发很软,但罗安感觉手有点疼。
谭曼牵起那男生的手,拿着话筒打断正在唱歌的人对着众人说,这是咱们院研究院的学长汪磊。话还没说完,众人就迫不及待地起哄:接吻,接吻。罗安也跟着起哄,虽然他用尽全身力气,也只能对出接吻二字的口型,嗓子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谭曼拉着汪磊坐到对面的点唱机前,屏幕雪亮的光无论如何都映不白俩人绯红的脸。罗安看着他俩,脑袋里一个声音鹦鹉学舌般重复着,这才对嘛,这才对嘛。正想着,罗安手机响了,是谭曼发来的短信:帮你点了一首舞娘,一会别给我丢脸啊。罗安抬头看了谭曼一眼,她正抿着嘴对着他笑。
罗安说,他那么害羞的人,怎么肯在除谭曼以外的人面前跳。但他还是咬着牙,把在手机上敲好的,“太晚了,我得先走了”,一个字一个字地删掉了。
一首歌结束了,谭曼将罗安拽到台前对众人说,下面让我们才艺双绝的罗安给大家跳一首舞娘!谁知大家醉的醉,聊的聊,没有人搭腔。罗安胸中腾起一股无名火,抢过话筒大吼了一声:欢——呼!
众人这才清醒过来,接着,雷鸣般的掌声和尖叫声响彻包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