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银行上班(试用期),给人办理贷款业务,有5人找他办理贷款,他答应给对方办理并给了对方自己的身份件复印件,联系电话还有收据条。他答应三月后办下来不然给别人适当的利息,但是他试用期没过他就不在那银行上班了,资料自己交上去了,他以为能办下来,所以告诉对方再等下应该能办得下,最后贷款没办下来,他一时又拿不出那么多钱拖了三四个月后承诺把钱拿给他们,他们跑来拿了钱现在向我朋友索要利息,还越要越多,还要什么精神损失费,被骗的费用……到万把块了,我朋友给他们五人办业务一共才收了16000。我想知道我朋友这一行为是诈骗吗?他们这么做是否也违法了呢?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