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镶黄旗。杭锦氏。——————】
《古木向荣;引亢高歌》
世代书香,祖居盛京。崇元朝,老爷长子杭锦书禹,一举中第,授六科掌事给事中一职。随后,举家迁至京都。奉业朝,杭锦书禹三子杭锦纪言,幼时聪敏,不负众望,少有所为,至不惑之年,任翰林院侍讲学士。自此,杭锦一族,声名渐起。
家训: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凡事宜未雨绸缪,毋临渴而掘井。诚实谦恭兴业,忠厚勤俭兴家。”
家规:
第一条:尊祖敬宗,和亲睦族,毋致因利害义,有伤风化。
第二条:祠宇修整,春秋祭祀,毋致失期废驰,有违祖训。
第三条:各宗坟墓,山林界止,毋致缺祀失管,有被占据。
第四条:孝敬父母,尤为至上,毋致逆反遗弃,有丧道德。
第五条:富勿自骄,贫勿自贱,毋致恃富欺人,有失大礼。
第六条:婚姻择配,朋友择交,毋致贪慕富豪,有辱宗亲。
第七条:周穷恤孤,济物利人,毋致悭吝不为,有失良知。
第八条:男婚女嫁,同姓不许,毋致胡作非为,有乱伦理。
第九条:希珍古宝,丧家财物,毋致贪爱蓄藏,有遗后患。
第十条:国家法纪,不可违犯,毋致以身试法,有悔终身。
世交:与明安一族世代交好,儿女多结姻亲。
《古木向荣;引亢高歌》
世代书香,祖居盛京。崇元朝,老爷长子杭锦书禹,一举中第,授六科掌事给事中一职。随后,举家迁至京都。奉业朝,杭锦书禹三子杭锦纪言,幼时聪敏,不负众望,少有所为,至不惑之年,任翰林院侍讲学士。自此,杭锦一族,声名渐起。
家训: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凡事宜未雨绸缪,毋临渴而掘井。诚实谦恭兴业,忠厚勤俭兴家。”
家规:
第一条:尊祖敬宗,和亲睦族,毋致因利害义,有伤风化。
第二条:祠宇修整,春秋祭祀,毋致失期废驰,有违祖训。
第三条:各宗坟墓,山林界止,毋致缺祀失管,有被占据。
第四条:孝敬父母,尤为至上,毋致逆反遗弃,有丧道德。
第五条:富勿自骄,贫勿自贱,毋致恃富欺人,有失大礼。
第六条:婚姻择配,朋友择交,毋致贪慕富豪,有辱宗亲。
第七条:周穷恤孤,济物利人,毋致悭吝不为,有失良知。
第八条:男婚女嫁,同姓不许,毋致胡作非为,有乱伦理。
第九条:希珍古宝,丧家财物,毋致贪爱蓄藏,有遗后患。
第十条:国家法纪,不可违犯,毋致以身试法,有悔终身。
世交:与明安一族世代交好,儿女多结姻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