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招生章程… 最重要的几点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我校录取调档比例、专业确定原则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内容为准,其中:
1、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
32、专业确定原则:专业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值为“、2、1、0”(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在等效分(投档成绩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加英语总分进行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加英语总分进行排序。
3、对于享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按考生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