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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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简称廉署;英语: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ICAC)于1974年2月15日根据《香港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成立,是独立及直接向香港政府首长(香港回归前为总督,后为行政长官)负责的纪律部队及执法机构,以肃贪倡廉为目标,采取防止、教育及调查三管齐下的方式执行,其调查对象于成立初期限制于公务员,后来扩展至公共事业机构,进而包括所有私人机构。公署员工逾1,200名,几乎全部以合约形式被聘请,其中逾半人员服务已经超过了10年。2014年2月15日,ICAC迎来40周年,当天ICAC在总部大楼举行开放日活动,让公众深入了解ICAC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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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盛行 催生香港廉署:
上世纪70年代以前,香港社会贪污状况非常严重。连消防队救火也要给黑钱,否则消防员到场后会按兵不动,看着大火吞噬一切。
一位后来在廉署反贪风暴中被治罪的名叫韩德的香港警司曾有一段著名的供词:“贪污在香港警察队伍中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晚上睡觉,白天起床、刷牙一样自然。”1974年2月15日立法局通过《香港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宣布成立一个“与任何政府部门包括警务处没有关系的独立的反贪组织”,即香港廉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