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章,是对被盖章行为内容事实的一种确认,是单位或者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认可形式,如果被盖章内容不具有违法性和侵害第三人利益等,被盖章的民事法律行为就属于有效。开发商既然盖公章发布了那些承诺,弟兄们都留好,这就是依据,和我们每个人签署的效力一样,不必要纠缠还签什么了,这就有法律效力了,激将法解决不了问题,很多人拿退房要挟,既然开发商敢公开说,不签借款协议的可以退房,我认为这种要挟已经无效了,人家巴不得你退呢,一群傻B还等着开发商来求你们,来来来,你要啥协议我都给你签,求你别退,醒醒吧兄弟们,见好就收,对自己和大家都没坏处,狗急还跳墙呢,要求可以提,但是我认为开发商也都达到了,要承诺盖公章出了,要赔偿盖公章给了,那还想怎样呢?还不满意还妖言惑众的人那只能有一个目的,就是看弟兄们房子见到光明了,后悔自己当初退了,那好,便宜我没占着也让你占不着,都好好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