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些天无意看到了一个电台的录音,主持人问:“其实你们beyond 走到今天,你承不承认自己妥协了?”家驹谈:“我对外从来没有不承认过我们没有商业化,没有妥协。其实我想做的音乐一直都是流行音乐,但是并不代表我不喜欢早期比较rock 的作品,这些音乐在香港来讲别人可能会觉得很另类,但是在国外,这也只能算是流行音乐。” so,你们认为家驹到底是喜欢什么样的音乐?流行?还是摇滚,还是纯音乐?他这里所谈的“流行”音乐究竟是一种怎样形式的音乐?你认为是真的爱你?喜欢你那种形式的么?谈谈你对你对这个“流行”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