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理利己主义
合理利己主义是一种把“为己利他”奉为评价人们行为善恶唯一准则的道德总原则的理论。这种伦理观成熟于十八、十九世纪,爱尔维修、霍尔巴赫、费尔巴哈、车尔尼雪夫斯基是其公认的代表。
在人性上,认为每个人的行为目的只能利己,却又不可能依靠自己单独实现,而只有依靠社会通过利他手段才能实现;在道德目的上认为,道德目的完全是他律的,全在于保障社会存在发展;在善恶原则上认为,就其利己目的而言,以利人手段实现,便是善;如以害人手段实现,便是恶。
合理利己主义从抽象人性论出发,认为趋乐避苦、自爱自保是人的本性,利己心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合乎道德的。人在自己的行为中,能够遵循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因此,不能放弃利己主义,而是要使人们“合理地”理解自己的利益。合理利己主义反对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对立起来,认为追求自己的利益本身就包含着社会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而任何为他人利益的活动,实际上也是从利己出发的。人们只要按照这种“合理”理解的自己利益去组织社会,个人利益就可以和社会公共利益协调起来。
2.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也认为每个人的行为目的只能是为了自我,认为社会和他人对自己利轻害重。一个人只要生活于社会和他人之中,便不能不失去自由、听任他人摆布,从而所造就的便是他人为自己选择的自我,便是没有独特个性的、非本己的、非本真的自我;而不是自己为自己选择的自我,不是具有独特个性的、本己的、本真的自我:他人和社会是自我发生异化的根源。
合理利己主义是一种把“为己利他”奉为评价人们行为善恶唯一准则的道德总原则的理论。这种伦理观成熟于十八、十九世纪,爱尔维修、霍尔巴赫、费尔巴哈、车尔尼雪夫斯基是其公认的代表。
在人性上,认为每个人的行为目的只能利己,却又不可能依靠自己单独实现,而只有依靠社会通过利他手段才能实现;在道德目的上认为,道德目的完全是他律的,全在于保障社会存在发展;在善恶原则上认为,就其利己目的而言,以利人手段实现,便是善;如以害人手段实现,便是恶。
合理利己主义从抽象人性论出发,认为趋乐避苦、自爱自保是人的本性,利己心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合乎道德的。人在自己的行为中,能够遵循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因此,不能放弃利己主义,而是要使人们“合理地”理解自己的利益。合理利己主义反对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对立起来,认为追求自己的利益本身就包含着社会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而任何为他人利益的活动,实际上也是从利己出发的。人们只要按照这种“合理”理解的自己利益去组织社会,个人利益就可以和社会公共利益协调起来。
2.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也认为每个人的行为目的只能是为了自我,认为社会和他人对自己利轻害重。一个人只要生活于社会和他人之中,便不能不失去自由、听任他人摆布,从而所造就的便是他人为自己选择的自我,便是没有独特个性的、非本己的、非本真的自我;而不是自己为自己选择的自我,不是具有独特个性的、本己的、本真的自我:他人和社会是自我发生异化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