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人员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基层人才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由陕西省有关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陕西省常住户口、陕西生源、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符合相关服务期有关规定的可报考特设职位,也可报考非特设职位。由陕西省有关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非陕西省常住户口、非陕西生源、非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符合相关服务期有关规定的可报考特设职位,但不能报考非特设职位。
“村官”选调生:陕西省大学生村官任职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仍在职人员;陕西省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3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
党群、行政系统及省直属单位特设岗位:
(1)陕西省统一组织招募的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职位表中确定的特设职位(西部计划人员须服务满2年)
(2)陕西省大学生村官任职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仍在职人员;陕西省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3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享受公务员招考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特设职位;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特设职位须符合当次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
(4)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期不符合报考特设职位规定的,以及服务满3年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可以报考非特设职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选择报考符合招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