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夕吧 关注:5,286贴子:154,333
  • 11回复贴,共1

【原创】山鬼独忆夕颜漠(现代向 BE )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镇楼图不要误会,wuli谣爸大总攻我会乱说


IP属地:青海1楼2016-03-29 23:12回复
    第一次练笔,求轻拍。本宝宝滚去睡啦,卡文气死你气死你


    IP属地:青海4楼2016-03-29 23:17
    回复
      看文的亲们,我有很严重的强迫症,吹毛求疵的那种。所以那段被我删了,下面放修改版。本宝宝高二狗,课业比较重,再加上强迫症更文龟速,所以原谅手残加拖延症晚期的某只(被拍飞~~众人:“介不是借口好吗?NND拖辣么久不更很没节操啊,都以为你要太监了有没有?”)
      扶墙吐血的我继续说
      因为我脑洞比较大,剧情展开慢,所以看得人好少
      (本来就没多少人好吗?文写的烂没人看怪我喽
      虽然人少,但我也要装作很多人看的样子,奏是这么不要脸。
      最后呢,希望大家多催更,懒癌晚期的我没人催没动力啊
      本宝宝提前剧透彩蛋,第二章会有肉哦,满满的黄暴有没有?靠卖肉卖节操来招揽人的我好没节操啊,不过正所谓情义千斤不敌胸脯四两如果截至周五晚催更有二十个,宝宝周六就放第二章,不要求id不同(本来看的也就没几个)


      IP属地:青海14楼2016-04-13 21:41
      回复
        我发现吧里其他人一段一段发哎,这是个好办法,毕竟字多看的眼晕。我尽量保持周更,要不日更每天一段也行。不喜欢BE的宝贝儿不要抛弃我,因为如果楼主写崩编不下去的话,结局就会是happy end了,毕竟BE我是第一次写


        IP属地:青海15楼2016-04-13 21:46
        回复
          Chapter1追忆
          2016年3月15日连绵的霪雨淅淅沥沥的下个不停,使整个Z城笼罩在雾气之中,隐隐约约看不真切。看着犹如蓬莱仙境,可身处其中滋味却并不怎么好受,空气中厚重的水汽能透过雨衣浸湿衣物,黏腻冰凉的贴在身上报夺走所有的热量,连呼出的气都是湿冷的,也许有那么一瞬,你会觉得自己像一具行走的冻尸。街上的行人或打着伞、或顶着包低头急匆匆的赶着路,在这富有诗意的雨中显得那么的滑稽和格格不入。油亮的警制皮鞋上落满了雨,随着那人的动作滚落下来溅落在地上。弋痕夕一身利落的警服,步伐利落矫健走向南山公墓。银质的纽扣肩章泛着清冷的光泽。左手执黑伞,右手捧着一捧百合。双手不知为何却缠满了绷带。许是不想鲜花沾染雨水,却让阴雨打湿了整个身子,禁欲系的警服紧贴在身上,勾勒出如猎豹般优美的背部弧线,厚实的肩膀、壮硕的胸肌、紧窄的腰和挺翘的臀,随着行走的动作隐现的腹肌如罂粟一般勾引人最原始的欲望。顺着胸膛往上,白净的面庞棱角分明,目光中却溢满了无法言说的悲伤。下巴上一片黛青色的胡茬,落魄又有一种无法言喻的性感。


          IP属地:青海16楼2016-04-13 21:46
          回复
            Z城地处三省交界处,隶属于H省。反动势力猖獗,毒品,地下赌场,组织卖淫,印刷假币,高利贷......无恶不作。长期以来警方出动大量警力巡逻围捕,却迟迟没有结果。而这些罪恶的幕后操纵者是以代号为“穷奇”为首的“零”。2014年4月,中缅警方合力捣毁了零在缅甸的一个地下毒品加工厂,顺利抓获“零”头目“穷奇”及马仔数十人,已与缅甸警方交涉,现已归国。2014年10月,H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穷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着判决的尘埃落定,群龙无首的“零”沉寂了很长一段时间。不过就在去年五月中旬,“零”组织抢劫金铺,损失金额达三百万。“零”就以这样高调充满挑衅的手段重回警方的视野。不过那件极其高调的抢劫案之后,“零”就变得低调很多,一边小打小闹和警察打游击,一边那些罪恶的地下产业又开始正常运作。自“零”卷土重来,警方急需一场胜利来稳定民心鼓舞士气,弋痕夕的这场胜利正是警方急需的。因此弋痕夕破格荣立二等功,并被评为先进模范,媒体争相报道。原本籍籍无名的分局队长立时成为Z城众人皆知的英雄,这一切不知被多少人羡红了眼。可弋痕夕只是觉得茫然,无措,以及从骨头里渗出来的无助和悲伤。从前那双溢满自信光彩让人过目不忘的眼睛变得颓然空洞,仿若一具空壳。他推了所有的表彰会,报告会和媒体采访,请了一个月的长假逃似的回到了家里。


            IP属地:青海18楼2016-04-13 21:47
            回复
              公墓,实在不是什么吉利的地方,在这种鬼天气更是没有人来。没有哪种人会选择在这种天气来祭奠亡人,可弋痕夕却除外。在南山公墓最南边偏僻的一角,静静的躺着那位弋痕夕要拜访故人的...半块衣角。


              IP属地:青海19楼2016-04-13 21:48
              回复
                忽的,弋痕夕停下了脚步,立在那个故人墓碑前伫立良久,目光灼灼的盯着墓碑上那双如鹰隼般锐利阴鹜又极其危险的目光,慢慢的眼睛里盈满了泪水,在眼眶里溜溜的打着转儿。那把黑伞早就跌落在地,弋痕夕半跪将那束百合轻放在山鬼谣墓前,顺势坐在墓碑边伸手摩挲那张墓碑上的黑白照片。从裤兜里掏出一瓶白酒打开,仰脸和着雨水猛灌一口,烈性的白酒如无数的钢针刺激着食道,不甚饮酒的弋痕夕被呛得猛咳不止,眼中有更多的泪被逼了出来。雨水打在脸上与眼泪融合,顺着微青的下巴尽数流进胸膛,冰冷的雨水和酒液点燃了弋痕夕凉透的身体,心却依旧冰冷。


                IP属地:青海20楼2016-04-13 21:55
                回复
                  “咳、咳咳.....为什么?你明明可以躲开的,为什么......为什么不躲?为什么......选我?为什么要我杀你?”
                  “为什么......你要选择跳下去?为什么......当初要杀害老师......”
                  他只是喃喃的重复着,麻木的又灌了一口,酒精的刺激使弋痕夕涣散的瞳孔有些微的焦距。但是酒或水对现在的弋痕夕来说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
                  “以前你总嘲笑我、讽刺我,联合敌人杀害老师、背叛警察,做出那样的事,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就算......你现在死了。我每天活着就是为了亲手抓住你,替老师报仇。可你竟如此狠心,竟连我唯一活下去的信念都要剥夺走,我不知道失去你竟会这么痛苦,仿佛我做的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就连活着,都没了意义......”
                  定定的看着那张脸,忽的生出一股无名怒火,挥拳砸了过去,一锤一锤的砸在山鬼谣脸上,山鬼谣的嘴角微微翘起,似是在嘲笑弋痕夕一般,弋痕夕见此,挥拳的速度愈发的快,力道也更加的重了。
                  “山鬼谣,你这个混蛋,做了那么多无法原谅的事,就想这么拍拍屁股走人吗?”


                  IP属地:青海21楼2016-04-13 21:56
                  回复
                    其实比起正文,楼主更喜欢写番外,因为番外不用想太多,人物剧情也很简单。正文要列大纲什么主线副线,男一男二,还要设计故事情节,而且不能有bug,我毛都快揪秃了
                    再更一段,滚去睡觉


                    IP属地:青海22楼2016-04-13 22:03
                    回复
                      因为连续不断的挥拳重击,手上的绷带已然散乱,整只手已被血色浸染,在雨水的冲刷下滴滴答答的往下流。掌骨与指骨骨节的皮肤已被擦破,皮肉外翻,看着极为渗人。许是因为酒精麻木了神经,弋痕夕并不感到疼痛,只是停下了挥拳的动作,用那只皮肉外翻的手细细摩挲着山鬼谣的眉眼。那苍白的近乎透明的面颊连嘴唇都没有血色,也因为这近乎病态的苍白,显得山鬼谣的黑眼圈尤为严重。细看那张脸是极为精致又略带邪气的帅气,嘴角似是嘲讽又似戏谑的微微挑起。利落的纯白短发有几缕垂在额前,那双眼,琥珀色的瞳仁,锐利又深邃,再加上这幅皮囊,轻易就能勾人心魄。弋痕夕,也不例外。


                      IP属地:青海23楼2016-04-13 22:44
                      回复
                        弋痕夕微微倾身,将脸慢慢靠近墓碑,就在嘴唇将要触到相片的刹那,眼前一黑晕了过去。头重重的磕在墓碑上发出一声闷响,弋痕夕便如泥一般倒在那里。雨,继续泼洒着,将天地都染成一片白茫茫的雾色,一片沉寂。看守公墓的老头也躲在值班室中取暖,如果再没人来,弋痕夕恐怕就要冻死在这里。忽然,一个套着黑色漆皮帽兜雨衣的人立在弋痕夕身前,雨水将雨衣冲刷的油黑发亮。他抬手取下了帽兜,任凭雨水打湿与墓碑遗照如出一辙的脸庞和白发。不过与照片不相符的是,原本精致苍白的面容被纱布缠住,只漏出眼睛和下半张脸。在英挺的鼻梁下依稀可见纵横在脸上的几道伤疤,下巴上布满胡茬,原本的利落短发已经半长,半披半扎在脑后,添了几分柔气。只那一双眼睛锐利深邃依旧,只是多了几份沧桑。他拾起落在地上的黑伞抖了抖雨水,将伞柄夹在弋痕夕腋下半弯腰将弋痕夕打横抱起,亲了亲弋痕夕微凉的额头,转身走出南山公墓。


                        IP属地:青海24楼2016-04-13 22: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