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房地产开发商拿土地盖房子属于二级开发。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