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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贴--官技等诸技及奴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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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绝对要赠送給伟大的度娘。


1楼2016-04-28 19:00回复
    中国史上的妓女由宫妓、营妓、官妓、家妓、民妓组成。
    这五类中,前三类是国营妓女,按照现在的话说是体制内的,地位卑贱,生活却相当优裕,编入国家正式编制(乐籍),由国家财政供养,当然,也服务于国家和国家象征的皇帝与官僚的需要。至于后两类,相当于个体私人经济,体制外生存,不向国家伸手,不给政府添乱,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2楼2016-04-28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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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妓,汉语词语,专指宫女。因为她们都属于皇帝一人所有。
      宫女大多能歌舞,故称宫妓。


      3楼2016-04-28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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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妓之设,说者谓盖以慰籍军士者,始于春秋时代越国。
        打仗是男人的事,而军旅生活中又难免有压抑情绪,为慰藉军士,故有营妓。
        关于营妓,在史上多有记载,如夏侯惇征孙权有功,曹操赐给他“妓乐名娼”,于军中享用《三国志·魏志》。
        营妓古今中外部有之。一零九六年到一零九九年间随十字军东征的营妓,数目就有五千多;一二九八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率军进城时有八百多营妓随行;一五六七年西班牙远征荷兰时候,就有四百个骑马营妓和八百个步行营妓随行。近代最有名的营妓制度是日本鬼子,把营妓叫做"随军慰安妇"。


        4楼2016-04-28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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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妓是古代供奉官员的妓女。
          唐宋时官场应酬会宴,有官妓侍候,明代官妓隶属教坊司,不再侍候官吏,清初废官妓制。
          官员和妓女,本来是社会地位悬殊的两种人,生活没有交集,但是,历史上这两种人的关系曾经最为紧密。官妓为朝廷特别设定,有大户人家抄家后女眷入妓,也有自小培养入妓。官妓都不是单有姿色,所有官妓为了迎合文官的需要,会诗书琴画。中国古代也不乏出自这些人手的文学艺术作品,许多古代名人也从官妓处找寻灵感创作有不少文学佳作。不少朝代都规定,朝廷官员不能入民间青楼,只能招官妓,而苏东坡等人也经常出入官妓场所。而相传有一位官妓还替苏东坡的“乌台诗案”到处奔波。总之,中国古代官吏多文人,文人一向做为高雅之人,也只有与之相对应的,也就是有相当文学水平的妓女,才能满足其身份需要。


          5楼2016-04-28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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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元时,理学兴起,重男女之防,对于官员狎妓有所限制,规定妓女只能为官员提供歌舞和陪酒这类活动,不能提供性服务,违者要受到处分。这个规定执行起来一定有难度,因为私下交易似乎很难被发现。
            清朝为了压制汉人,巩固其统治,把所谓“礼教”神圣化,宋明两代只是作为规范人们日常举止的礼义伦常在清代被放大到无所不能,无所不包的地步。顺治三年开始,清廷明令禁娼,所有官办妓院一律取缔,沿袭近千年的教坊制度被废除, 到了雍正乾隆年,教坊“乐籍”制度消灭,直到百多年后的太平天国禁娼成为了古代中国扫黄运动的最后一幕。


            6楼2016-04-28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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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技女制度,自从人类社会进入父系社会时期就已经出现。
              传统上由女性占主体的采集食物活动让位于农耕、狩猎之后,妇女地位下降得厉害。没有丈夫、或者丈夫死亡、逃亡后,只能以身体换取食物来养活自己和孩子。
              这应该是技女最早的起源。
              当然,这些都是私人身份的技女。
              春秋时期,齐相管仲首创女闾制,即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官营技院。
              即是说,女闾不是国家政权允许的技院,而是公营企业。所属技女自然就是企业职员。
              这就是官技的由来。


              9楼2016-04-28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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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技,其实就是军技。
                各代,各国都有的,你懂得。


                15楼2016-04-28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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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区分妓女与艺技的区别。
                  有区别,但也有集合。比如AV女,技女,艺技各有不用。
                  也就类似中国以前的清涫人,浑涫人。
                  艺技多以卖艺为主。AV以表演为主。
                  但有交集。如80年代末,某日本首相就包养了一位艺技,但日本人愤怒的原因不是包养行为,而是说,作为首相,竟然每月只給大约4000美元而且每次将钱丢在艺技的脸上。这就亵渎了神圣的艺技职业。
                  可见,所谓不卖身的艺技,AV等,也是待价而沽的。


                  16楼2016-04-28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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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代废除奴隶制度,导致婚姻形态也发生了变化。
                    嫡妻只能有一人,但妾也有数量限制,所以,官员富家也就设置家技,婢女。
                    不过,由于经济发展,工商活跃,所以人们的思想观念非常开放。
                    很多女子,比如扬州等江南女子就将自己租給人为妾。
                    妾为三年期。到期了,有好的发展,就留下来,没有,就携带私产走人。
                    留下来做什么?
                    婢。也就是通房丫鬟。
                    但是,婢也是有期限的,最多七年(请结合前三年,为十年期限)。
                    转正,毕竟机会渺茫,而且一般贵族富家,不到穷困时不会扶正。
                    但是,十年期限满了,还不是想走,怎么办?
                    结束婢的契约。改为主人的养女,以此长期生存下去。
                    呵呵,至于这养女与主人生的孩子,怎么算辈份,那就不是我们今天人可以知道的。


                    17楼2016-04-28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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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代,由于文治精神达到了颠锋,所以文官们风流成性。
                      而且,宋代的官技与之前的官技区别很大。
                      之前,官技是属于国家企业的职员。
                      宋代,官技大多指在政府登记的技女。政府机构的技女已经式微(营技除外)
                      宋代官技并不缴纳税金(个人税),但是,要承担政府各项活动的参与义务。
                      也即被称为,点呈。
                      官技们做了政府义务工,代价就是不缴税。比如说,宋徽宗与李师师,即便李师师与其交往20多年,但每年开封府的各种活动,李师师依旧必须去参加,除非她正式注销身份。


                      18楼2016-04-28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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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即便是在宋代,一旦签署契约,主人与契约奴婢(区别与奴隶)的管理关系也自动成立。
                        比如说,某官死亡,其妾婢技等,通常将由其继承人在临近州发卖。
                        如果继承人或者主母对这些女人有愤怒情绪,甚至会将这些女人卖至技院来发泄。
                        当然,期限仍以原签契约为准,即最开始的三年,七年,也是剩下的时间。
                        如果继承人或者主母心善点,或者本身有子女,待遇可能要好一点。
                        我们千年的文宗苏东坡先生,两次被贬的时候都将妾婢技等赠給朋友。
                        甚至,传说某两女怀孕了也不知道。
                        现代人看来,东坡先生此行甚为不妥,但是,这是符合当时的社会形态的。


                        19楼2016-04-28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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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比如说,北宋后期时,宿州士子张初平,家中贫困,父亲早丧。母亲刘氏就在宗室子赵克俱家中为婢。
                          也就是说,刘氏为了挣钱給儿子读书,将自己租給人做通房丫鬟(最少三十多岁的丫鬟?)
                          后来,张初平中了进士,自不能再允许让母亲做婢,就向赵克俱提出,愿意出钱赎买母亲的未完成契约。
                          但赵克俱是皇族啊,咬定契约期限不答应。
                          或者,刘氏本身很漂亮,或者,很讨人喜欢?反正是不答应。
                          这事闹大了,传到中枢,太皇太后高氏面对御史们出面说情(文官自然帮张初平说话),只好以和睦墩教的理由,劝说这位本家,例外同意张初平这个合理但不合法的要求。


                          22楼2016-04-28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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