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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任性不认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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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路上 非死即伤
但别妄想 举手投降
共勉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5-10 21:25回复
    名词解释走起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05-10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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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业外包(OperationOutsourcing)是指政府或政府性公司以签定外包合同方式,将某些作业性、辅助性工作委托给外部企业或个人去承担和完成,以期达到集中资源和注意力于自己的核心事务的目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6-05-10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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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运营(Operation&MaintenanceContract)是指拥有水务设施所有权的政府部门通过签定委托运营合同,将设施的运营和维护工作交给民营机构完成;民营机构对设施的日常运营负责,但不承担资本性投资和风险。通常政府部门向民营机构支付服务成本和委托管理报酬。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6-05-10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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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T(Build-Transfer)也即建设-回购模式,是指民营机构与政府方签约后,设立项目公司以阶段性业主身份负责某项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并在完工后即交付给政府,从而享有在一定期限内分次收回回购款(包含设施建设成本及融资回报)的权利。
          BT模式适合于缺乏收入补偿机制的设施,譬如污水管网的建设投资;对建设财力薄弱的地方政府或融资能力强的承包商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但容易蜕变为政府负债融资的工具。2006年1月建设部、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发文,禁止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可能对BT模式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6-05-10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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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TO(Build-Transfer-Operate,建设-移交-运营)是指民营机构为水务设施融资并负责其建设,完工后即将设施所有权(注意实体资产仍由民营机构占有)移交给政府方;随后政府方再授予该民营机构经营该设施的长期合同,使其通过向用户收费,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
            BTO模式适合于有收费权的新建设施,譬如水厂、污水处理厂等终端处理设施,政府希望在运营期内保持对设施的所有权控制。事实上,国内操作的相当部分名为BOT的项目,若严格从合同条件界定,更接近于BTO模式,因为其特许协议中规定政府对项目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等拥有所有权。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6-05-10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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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或者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是指在政府授予的特许权下,民营机构为水务设施项目进行融资,并负责建设、拥有和经营这些设施,在一定期限内有权向用户或特定部门收取费用;待特许期满,民营机构将该设施及其所有权移交(通常无偿)给政府方。
              BOT/BOOT模式适合于有收费机制的新建设施,譬如水厂、污水处理厂等终端处理设施,是最为常见的公私合营的投融资模式。其中,项目所有权归属民营机构的安排与民营机构须完成项目融资有直接的关系。尽管如此,政府对BOT项目仍有特许协议下的监管权利和战略上的最终控制。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6-05-10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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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T(Renovate-Operate-Transfer,改扩建-运营-移交)是指政府部门将既有的水务设施移交给民营机构,由后者负责既有设施的运营管理以及扩建/改建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及其运营管理,当约定期限届满后,将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国内有些地方将这种模式称做TOT+BOT。按照是否为受让既有设施支付一次性对价,ROT又分为B-BOT(Buy-Build-Operate-Transfer,购买-建设-运营-移交)和L-BOT(Lease-Build-Operate-Transfer,租赁-建设-运营-移交)两种子模式,国内以前者为多。
                ROT模式适合于需要扩建/改建的水务设施,解决了政府缺乏扩建工程资金的问题,同时又将原有设施的运营管理结合起来。若设计得好,可以是一种非常贴近项目实际情况的投融资模式。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6-05-10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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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O(Build-Own-Operate,建设-拥有-运营)是指民营机构在政府授予的特许权下投资建设水务设施,拥有该设施的所有权并负责其经营,除非因严重违规等原因被政府收回特许经营权,否则民营机构将一直拥有并经营该设施。当然,获得特许权的同时意味着必须接受政府在运营质量和定价等方面的监管。
                  BOO模式适合于收益不高,需要给投资人提供更多财务激励的新建项目;与此同时,要求政府对这些设施的运营服务质量易于监管,且监管成本合理、稳妥可靠。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6-05-10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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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资合作是指政府方以水务企业的资产与民营机构(通常以现金方式出资)共同组建合资公司,负责原国有独资的水务企业的经营。同样地,政府将授予新合资公司特许权,许可其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经营特定业务。
                    最后两种模式都是对水务企业全面业务的公私合作,均涉及国有独资企业的改制和职工安置等共性问题,但也存在诸多差异,其中最大的一点不同在于引入外部资金的流向:股权转让方式所获资金归国资管理/股东代表单位,合资方式引入资金则留在水务企业本身。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6-05-10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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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总承包,是指建筑工程发包方将施工任务(一般指土建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建筑法》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6-05-10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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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6-05-10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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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总承包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6-05-10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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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按照这个广义概念,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与BOT相比,狭义PPP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英文首字母缩写,指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
                            PPP是以市场竞争的方式提供服务,主要集中在纯公共领域、准公共领域。PPP不仅仅是一种融资手段,而是一次体制机制变革,涉及行政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6-05-10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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