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化解过剩产能。坚持有保有压,通过严格环保、能耗、技术等标准,运用市场、经济和法治手段,加大过剩产能化解力度。对不符合国家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的企业,实行关停生产或剥离重组;对负债率高且长期亏损的企业,注重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进兼并重组;充分尊重企业意愿,鼓励支持有实力企业对上下游困难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淘汰酒钢集团翼钢公司所有生产设施及产能(铁产能100万吨,钢产能200万吨,淘汰2×420m3高炉、2×50t转炉、棒材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淘汰酒钢集团榆钢公司一期生产设施及产能(铁产能100万吨,钢产能100万吨,淘汰2×420m3高炉、2×40t转炉及配套设施),合计淘汰铁产能200万吨、钢产能300万吨,分别占酒钢集团总产能的182%、217%。对酒钢集团榆钢公司二期产线实施转型升级发展,提升产品质量及高档产品供给。
(3)向境外转移部分产能。争取将酒钢集团榆钢公司一期100万吨钢的综合产能向牙买加转移,根据后续市场及资源情况,对其扩能改造,形成200万吨产能规模。支持酒钢集团并购牙买加俄铝阿尔帕特公司现有铝土矿山和氧化铝厂,形成200万吨氧化铝生产能力,同时规划建设集铝冶炼、电厂、钢铁生产线的综合产业园,实现耦合、高效发展,使100—200万吨钢铁过剩产能实现国际合作转移。
(4)推进智能制造。支持钢铁制造业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