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子蜀王李愔,贞观五年(631年),封梁王,十年(636年),改封蜀王、益州都督。贞观十一年仍不之官,时太宗幸洛阳曾封夏州都督。后常在任所无故殴伤官员,畋猎过度,数为非法。太宗屡教不改,甚至骂他不如禽兽铁石并削封邑及国官之半,先贬为岐州刺史(今陕西宝鸡附近),后贬为虢州刺史(今河南灵宝)。联想唐太宗曾对担任过虢州刺史的颉利说:“虢州地近山区,麋鹿野兽很多,可以游猎。”一事不禁令人发笑。.二十三年,加实封满千户。唐高宗对他也很是头疼,曾对荆王等人说:“……蜀王畋猎无度,侵扰黎庶,县令、典军,无罪被罚。阿谀即喜,忤意便嗔,如此居官,何以共理百姓?历观古来诸王,若能动遵礼度,则庆流子孙;违越条章,则诛不旋踵。愔为法司所劾,朕实耻之。”随后,贬为黄州刺史(进湖北黄冈)。永徽四年(653年),李愔因恪母弟株连被废为庶人,后改为涪陵王。乾封二年(667年)死于流配地巴州。咸亨初,复其爵土,赠益州大都督,陪葬昭陵,谥曰悼。封子璠为嗣蜀王,永昌年配流归诚州而死。神龙初,以吴王恪孙朗陵王玮子榆为嗣蜀王。龙生九子,各不相同,一兄一弟性格行为处事如此不同,令人诧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