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想冷静一下了,TA的这段话发了三遍。重说三???
内容也是令人愤慨。
尤其是第三点:既然TA说是公认的事实。公认,意思是“公众的承认,大家一致承认。”(出自百度百科,有词条)。也就是说需要百分之百的承认度,那么我就不承认,所以“公认”这个词语使用是错误的。导致“事实”也是不准确的。
第四点是更加生气的。已经进行了微度人身攻击,人身攻击是意思“主观意愿针对他人个体”。这里应该已经构成了这个词条的定义。
由对于角色定位的讨论,再到关于演技的争辩,已经激化到了针对线下人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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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好像有一句名言:
天若有情天亦老,黑我赫赫死得早。
——来自有文化的小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