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本次校奖学金评定中明确要求学术成果核算是在8月31日前,但是城环学院在评定的过程中,却说可以核算到9月30日。那问题来了,为什么不统计到10月30日?为什么不是其他时间?学校规定8月31日就是严格按照了学期来核算,为什么还有这样的问题?是不是这个绿色通道就是为某些人专门开设的?是不是有这样的嫌疑?
核心期刊的目录最新版里面包含的期刊,评定奖学金的时候却说影响因子太低,期刊和专业不符,这是什么理由?如果核心期刊的目录有更改,是不是应该提前告知。现在就是白瞎了导师的钱。如果标准一天一个变,那是不是应该有个提前告知的环节,何况核心期刊的目录是某一个人说了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