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手续的办理程序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1、 被安置人员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①、编办出具的进人审批表;
②、人事局出具的增人计划卡;
③、个人人事档案;
④、学历证明;
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市毕办、调配科开具的报到证)。
2、 办理流程:
①、审核相关证明材料;
②、开具行政介绍信(对人才中心);
③、开具人事代理介绍信(对接收单位);
④、将行政介绍信粘附在人事代理介绍信存根上;
⑤、签订人理代理协议书,收缴个人人事档案;
⑥、收取相关费用。
计划生:440.00元(档案管理费240.00元/年,计算机培训考试费200.00元)。
自费生:1040.00元(档案管理费240.00元/年,计算机培训考试费200.00元,就业安置费600.00元)。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1、 被安置人员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①、编办出具的进人审批表;
②、人事局出具的增人计划卡;
③、个人人事档案;
④、学历证明;
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市毕办、调配科开具的报到证)。
2、 办理流程:
①、审核相关证明材料;
②、开具行政介绍信(对人才中心);
③、开具人事代理介绍信(对接收单位);
④、将行政介绍信粘附在人事代理介绍信存根上;
⑤、签订人理代理协议书,收缴个人人事档案;
⑥、收取相关费用。
计划生:440.00元(档案管理费240.00元/年,计算机培训考试费200.00元)。
自费生:1040.00元(档案管理费240.00元/年,计算机培训考试费200.00元,就业安置费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