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嫁》作者:不经语
简介:陆程禹觉得自己忙得像头驴子。为什么说是驴子呢?因为驴子在拉磨的时候被一块黑布蒙上眼睛,头上悬着根用作引诱的大胡萝卜陆程禹确实觉得自己被什么事物蒙蔽了双眼,以至于匆忙的撞入了人生中最繁忙的阶段只是摇晃在嘴边的胡萝卜并不见得如何诱人。直到现在,涂苒还记得,某位语文老师在讲解某篇课文时突然蹦出的一句话,他说:“爱情的伟大,使其成为文学史上最永恒的主题。”说话间,他的目光悠然投向窗外,神情里带着些许向往,又充盈着一种缅怀。那一刻,涂苒的心脏似乎遭受了重重的一击。她那时未曾遭遇所谓的爱情,因而与其说是感慨于他的话语,还不如说是为一种纯粹的赞叹所震动。她想,爱情,究竟是一种怎样美好的感情?十六七岁的年龄,总是容易被感动的,时间是过得这样快。待得她大了几岁之后,曾经的那堂语文课渐渐浓缩成这样一句话:一个中老年男子怀才不遇的落寞。再如今,便只剩下两个字,穷酸。
长评:看简介还不如看下面的评价吸引人——
像陆程禹这样的男人,真的好工科。
就读同济大学医学系,主攻心脏外科,每天围着手术台和博士论文打转,讲笑话只会反复一个带颜色的。他没读过《红楼梦》没读过《飘》,他不懂文言文不懂女性心理的百转千回。
在男性荷尔蒙分泌最旺盛的尴尬岁月里,曾经有过一个女朋友,但他却不能给对方爱的安全感。比如《麻雀变凤凰》这样的文艺片子,陆程禹真就只是冲着《风月俏佳人》去的;而像《泰坦尼克号》这么小资这么伤感的电影,他只记住了“那女的身材真好,那小白脸最后挂了”这么高度浓缩的精华;他不知道什么是举案齐眉,也不懂什么是意难平。给老婆打电话永远都是“吃了吗”“起床了吗”“下班了吗”,而对老婆的回答永远都是“嗯”“哦”“是”“对”这样的单音节。
这么一个看起来很无趣、很冷情的男人,究竟有什么魔力,叫一众HC女高呼“一见小陆误终身”呢?
我想大概是因为工科男陆程禹是个好爸爸。他春风一度奉子成婚,用来决定负责的时间只用了不到一个礼拜,他从做决定到真正结婚又只用了另一个不到一星期,他从得知自家的孔方兄在老婆眼里比自己更帅然后还坚定成婚只用了不到5秒……他在孩子没了之后很怒了一阵,然后又很坚决地继续努力,终于迎来了陆承宗小朋友。
东篱自己这么推测着,其实越看越觉得工科男陆程禹更加无趣了。那么,更加隐秘的原因大概是:陆程禹是个很现实的男人。他不爱温柔知性家世良好的前女友不是因为他更爱孩子他妈,而是他真的腻味了;他从不拿老婆和前女友相比不是因为他多么高尚,而是因为他从来没有考虑过任盈盈和小师妹的区别,也从来不知道林妹妹和宝姐姐的典故;他很快决定要奉子成婚不是因为他多有责任感,而是因为他想娶这个从男人的角度来看很妖气的女人;他到老婆出差的地方去救老婆于水火之中不是因为他多么浪漫,而是因为他恰好要到那个地方出席学术会议,顺便解决生理需求;他把前女友的日记扔地下室不是因为他怕老婆,而是因为他真没认为那些情爱文字值得一辈子保留……
看到这里,你恍然大悟,原来,搞了半天,工科男陆程禹同学从来没有真正爱过啊(但其实,陆同学最善于做的一件事情,除了上手术台,就是调情了)。
那么,如果他爱了呢?
如果他爱了,他会全身心接过照顾孩子的任务,他会问老婆“跟你在楼下玩泥巴的小子是谁”,他会经常性地穿老婆买的大衣一趟趟地在老婆跟前晃,他会把衣兜里的小贝壳一颗颗细心串成老婆手腕的尺寸,然后戴在儿子手上,他会在家人面前发飙,一如当年为自己的母亲出头,他会把老婆撕掉的多年前的情书碎片藏在抽屉里慢慢拼凑……他会做无数可能让老婆开心的事情,一旦他爱上了。
此评论来出处东篱下把酒~
我实在是太喜欢这本小说了觉得我的介绍肯定没有东篱大大介绍的那么全面。(评论来自楼主摘抄)
这篇文真的好看,越看越知味,像是啃着老腊肉,越嚼越香……楼主昨晚刚看完,迫不及待想推!还准备看第二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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