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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案件辩护律师段律师指出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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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案件辩护律师段律师指出华夏案件公诉人存在程序与实体两方面的错误。
一,程序方面的错误,
l,桃源公案没有行使管辖权,违返了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规定,取证在前,接到举报在后。(4月初接到举报,3月18日就己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介入调查公司)
2,人为将一个案件拆分为两个案件,也就是对一个案件进行分案处理,(如王楠等人这次检察院并没有起诉)影响了平等追诉的权利。
二,实体方面存在的错误
1,错把股东当会员,错把投资者当传销者。
2,错把网站升级,当作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层级。
3,错把公司发展业务的奖励机制,当作传销活动的奖金制度。
4,错误使用发展人次的概念,本案的办理非常粗造。
5,错误认为公司没有实际产品。(不承认文化艺术品资产包是产品)。
6,自相矛盾,一方面承认公司是以团队发展业绩计酬,另一方面又认为是以发展人数汁酬。
7,错误指控公司开展上市路演等一系列以推广公司业务的宣传话动是进行的虚假宣传。
8,公诉方所进行的司法会计鉴定是错误的。
9,错误认为资产包的鉴定人是不具备鉴定资质的。
10,错误认为本案有几名被告人认罪陈董事长等人就是有罪的。
11,错误理解并错误使用政策与法律,如今在有新政策的情况下,仍然将过去多年的老政策用于当下。
12,把公司存在的行政性违规行为当成违法行为。
一个新生事物的出现,应以规范其经营行为,而不是把它扼杀在摇篮里。
13,反思提醒,认识错误。
表面上同情股东都是.I|州受害者,然而又强调这种情况政府是不予买单的。
最后,段律师表述:希望法庭坚持法律致上的原则,不受地方利益集团的干扰和影晌,对陈泰霖等人作出无罪判决。这句句话语铿锵有力,道出了华夏股东和公司高管们的心声。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04-08 08:0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