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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天台坠亡 家属起诉开发商索赔
女童天台坠亡 亲属起诉开发商顺义法院开庭,王女士在原告席低声哭泣。
王女士出示涉案房屋天台照片。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12岁女童从14层阁楼外天台坠亡,家属以天台无任何防护措施为由状告开发商索赔。今天(11月17日)下午,该案在北京顺义法院开庭审理,庭上,被告开发商称女童系因家庭矛盾自行跳楼坠亡,要求驳回起诉。
今年4月17日晚8时左右,12岁的小花(化名)在自家房屋阁楼外侧天台坠亡。家属介绍称,涉案房屋为14层,阁楼房间窗户外侧即为天台,开窗即可从室内去到天台,而天台临空处没有任何护栏或者其他保护措施,且被告出示的业主装修须知中明确规定禁止安装外栏。综上,原告认为开发商对小花坠亡存在严重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合计130万余元。
原告代理人认为,根据相关规定,7层以上楼房阳台净高不能低于1.10米,且必须使用防止儿童攀爬的护栏,事故中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天台显然不合格,且开发商不允许业主安装护栏。原告到主管部门查询发现,其房屋从购房起到2014年交付使用,但被告开发商至今未取得项目建设规划许可证,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对女童的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庭审上,被告答辩称不同意原告诉求,“小花的死亡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被告代理人称,设计规划中天台不属于安装护栏范围,若认为有安全隐患,业主可以在窗户上安装防护设施。
被告开发商称,阁楼窗户外天台有两米宽,只能从窗户爬出去才能到天台,12岁的小花若不是故意跳下去,不会造成坠亡。被告还表示,工程有许可证,房子不存在安全隐患,但工程从验收到交付使用许可证是否齐全与孩子坠楼没有关系,请求驳回原告起诉。
该案将择日组织现场勘查。http://www.sohu.com/a/204945273_114988?_f=index_news_11


68楼2017-11-18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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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一对母子清晨坠楼身亡

    据现代快报报道,2017年12月8日清晨5点多钟,在南京江宁殷巷一小区发生一起悲剧,一对母子双双坠楼身亡。供图:雨田/视觉中国

    据了解,事发的小区位于殷富街,可惜的是两人均被宣告当场身亡。经初步了解,小男孩 16 岁左右,"早晨有人听到两声闷响,后发现两人躺在8栋楼下!"有知情居民如此描述。

    邻居称,人是从 16楼坠下的。这家的大人在附近做生意,事发时,孩子父亲在睡觉,没有察觉到意外发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邻居称,小孩早几天因为玩手机游戏,曾和妈妈吵过,不知道今天的悲剧是否和此事有关。

    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原因。图为母子坠楼处,警察现场勘察。

    坠楼身亡,邻里震惊

    现场。http://www.sohu.com/a/209270680_99984058?_f=index_societynews_4


    71楼2017-12-09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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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一保安被从高层坠下的女子砸中 两人双双身亡

      都市快报
      就在今天早上,据西安市北郊凤城五路一商场的商户们反映,他们那里发了一起坠楼事件。当《都市快报》全媒体记者赶到位于西安北郊凤城五路事发地时,这里已经拉起了警戒线。
      附近商铺 工作人员:“那边出事了,戒严了。”

      在一个过道处,一名女性和一名男性躺在地上,已经没有生命体征,而附近商铺通往这个区域的门也被临时关闭了。
      附近保洁员:“有人跳楼了,我们来的时候那已经有人了,我们是七点半左右来的。”
      从现场可以看到,不幸身亡的女性穿着粉色家居服,而旁边这名男性则身穿保安制服。据《都市快报》全媒体记者了解,死亡的男性是一名保安。

      附近保安:“一个女的从11楼跳下来,她自己摔死了,也把保安给砸死了。”
      知情人告诉记者,就在今天早上不到七点的时候,这个高层上一名女子和屋内人员发生争吵,而且声音很大。当时正在巡逻的一名保安也察觉了此事,并且在楼下试图劝阻女子不要想不开,可是女子忽然从11层坠下。

      附近保安:“一个跳楼,一个在下面,保安在底下看着,准备上去接。结果把保安砸死了,一下死了两个人。”

      事发后,为了配合警方办案,商场临时封锁了通往事发地点的通道。
      目击者告诉记者,当时这名年轻的保安在下面不停的呼喊,想要劝阻女子轻生。可事与愿违,当女子从窗口一跃而下时,保安毫不犹豫伸手去接,可巨大的冲击力直接把保安砸倒在地。虽然两人都不幸身亡,但现场目击者都认为保安的行为是在见义勇为,大家对这位保安的英勇表示钦佩。
      目前,两名死者家属已经被带往派出所,具体情况警方正在调查。
      http://www.sohu.com/a/209641650_255783?_f=index_news_4


      72楼2017-12-10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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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为给女友"分手费"借高利贷 还不起欲跳江轻生
        12月15日下午四点半左右,天心交警在湘府路巡逻时,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湘府路大桥上,有一名男子已经跨过栏杆,十分危险,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劝导并拨打了110。

        男子自称姓廖,宁乡人。看到廖某冻得瑟瑟发抖,交警一边安抚,一边脱下自己的外套示意他穿上。

        随后,水警、坪塘派出所民警陆续赶到现场,大家轮番进行劝说。而此时,廖某的手机一直在响。


        几番沟通后,廖某透露,几个月前为了给前女友分手“补偿”而借了高利贷,如今对方催款无力偿还,与现女友又有些矛盾,这才一时想不开意欲轻生,半小时后,廖某的女友赶到了现场。

        随后,坪塘派出所民警将廖某带回,目前,经民警调解,事情已得到了有效处理。
        http://www.sohu.com/a/211327913_420076?_f=index_societynews_5


        73楼2017-12-19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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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深夜离奇坠楼身亡 验尸结束后丈夫说出真相
          2017年12月14日晚10点多,一声女人得惨叫声划破了昭通市盐津县滩头乡玉屏社区寂静的夜晚。
          听到惨叫声后,邻居们纷纷跑出来看发生了什么事?
          只见同乡的石某某倒在血泊之中,似乎还有生命迹象。
          现场有人拿出电话,大喊道:“不好了,我们村的石某某跳楼自杀了!”
          接到报警后,滩头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立即组织民警和村民用担架将石某某抬送到三四十米开外的滩头乡中心卫生院抢救。
          但遗憾的是,石某某因伤势较重,已经失去生命体征,最终回天乏术。
          石某坠楼死亡后,恭某看上去还没接受妻子跳楼的样子,整日以泪洗面。

          就在大家都一致认为石某是跳楼自杀,并商议着如何早日让死者入土为安的时候,民警通过全面勘查和深入走访调查,发现石某某的死因存在很多疑点:
          1、石某生前精神状态很好,并没有任何要自杀的征兆。
          2.死者跳楼的二楼窗台并没有死者踩踏后留下的脚印,窗台上的灰尘依旧保持着原样。
          那么死者是如何没踩踏窗台从二楼跳下去的呢?
          面对一系列解释不清的问题,为了查明案件的真相,民警提议对死者进行尸检,可当场就遭到死者的婆家人和娘家人的坚决反对。
          对此,民警连夜做双方家属的思想工作,最终说服家属同意公安机关勘验死者的尸体。
          验尸结束后,12月16日,民警传唤了嫌疑人龚某某。经过一番调查询问后,恭某推翻了之前他认为妻子是自杀的说法,和民警又有了另一番说辞:
          龚某说,14日当晚,他从外面返回家中,想查看妻子的手机微信遭到了妻子的拒绝,便就去抢妻子的手机,准备强行查看妻子手机里的内容,妻子硬是不放手。就这样,双方在争抢手机过程中,背部靠向二楼窗户的石某某用力过猛,挣脱了他的手以后就从窗户上掉下去摔死了。

          可随着尸检结果等案件证据不断出现,民警更加查实嫌疑人龚某某现在依旧在说谎。
          17日,经过进一步审讯,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嫌疑人龚某某终于交代了自己抱着妻子石某某,随后将对方扔出窗外摔伤致死的犯罪事实。但拱某竟说这都因为爱。
          龚某某,现年35岁,近年来常年在外承揽建筑工程,是一个在村子里早已小有名气的包工头,每年只回家一两次,他的妻子石某某则在家务农,帮忙照顾婆婆和3个年龄为9岁至13岁的子女。
          “我交代,我妻子是我杀死的。”嫌疑人龚某某交代,14日晚上,他从外面跟朋友聚会喝酒后回家,看见妻子石某某正在跟别人进行微信聊天,当即两次要求妻子把手机给他看,没想到均被妻子拒绝了。
          随后,龚某某觉得没面子,先后两次伸手去抢妻子的手机,对方使劲拿着手机,死活不肯松手。

          刹那间,龚某某怀疑妻子有外遇,当即怒上心头,抱起身材娇小的妻子,将妻子从二楼窗户上扔了出去,妻子随即坠落到地上…抢救无效身亡。
          一时的冲动让恭某悔恨终身,让人唏嘘的是,龚某某家里还有80多岁老母亲年迈体衰,他的3个年幼子女无人照顾,目前只能寄养在他的姐姐家,这个小家庭就这样瞬间分崩离析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龚某某已被盐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https://mini.eastday.com/a/n171224070510578-4.html


          74楼2017-12-2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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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岁少女离奇坠楼 留下心酸字条家人泪崩
            转载需注明来自湖南经视《经视焦点》
            内容提要
            13岁的小蕊在长沙某中学读初中,前天也就是星期五,她在下午三点左右离开了家,家人寻找一夜未果。没有想到第二天接到了警察打来的电话,说孩子已经坠楼身亡了,并且在她身上发现了两张便签条,这个便签条上写的什么?会不会与她坠楼有关?


            星期五小蕊失踪之后,家人一直在学校周边苦苦寻找。就在星期六早上,家人接到民警电话,称小蕊从30楼坠下,已经身亡,这让苦寻了小蕊一夜的家人十分痛苦。


            家人介绍,小蕊平时性格开朗,是学校的班干部,喜欢表演的她,还主持各类活动。为什么这样一个聪明伶俐的小姑娘会突然坠楼,家人怀疑,这和小蕊遭遇的一件事情有关。

            当时老师并没有公开点名,但是奇怪的是,渐渐消息还是传开,QQ上的聊天群里,同学之间也开始纷纷讨论起了小蕊,小蕊周五没有出门,而是在家呆了一天。

            周五下午,小蕊趁家人不注意,突然出门,一夜未归,第二天便发现了她的尸体,和身上的纸条。

            家人发现小蕊对此事已经有所准备,小蕊身上的零花钱也买了各种零食放在了弟弟的房间门口。坠楼后,派出所民警介入调查,并初步排除他杀。

            目前,家属正在与学校协商善后事宜。

            在这里,焦点小编想对在天堂的小蕊说,人生哪能永远都一帆风顺,人不经历挫折怎么能得到成长?一时失意冲动坠楼,留给家人的是永久的伤痛,这样真的不值得。

            同时,焦点小编也要提醒各位家长,处在青春期的孩子内心十分敏感,既多愁善感又喜怒无常。面对孩子心理上的变化,家长要仔细观察,积极沟通并加以疏导,帮助孩子顺利渡过。
            焦点记者报道http://www.sohu.com/a/212498523_99960011?_f=index_news_23


            75楼2017-12-26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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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岁女子坠入湘江 事前曾看到丈夫与他人开房视频

              潇湘晨报
              1月11日上午11时左右,衡阳衡南县云集大桥一年轻女子坠入湘江,多部门赶赴现场打捞处置。截至1月13日下午6时许,打捞仍在进行中。事发后,网上传言女子曾发现丈夫与他人开房。衡南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证实了这一情节。目前,女子坠河之事已基本排除他杀。
              据目击者刘女士介绍,当天10点40左右,她卖菜回家途中目睹了此事,她当场报了警,现场有人过来施救,但没有找到坠河女子。
              事发后,关于此事的传言很多,网上流传着两段视频,视频中一男子赤膊跪在地上,周边人正指责他,其中有女子质问," 你怎么下得了手?你和别人开房都要发给我女儿看。" 网传该男子是坠河女子的丈夫,还有传言称,丈夫还拿坠河女子的身份证借了网贷。视频中的男子遭到了网友的口诛笔伐。
              目前,衡南县公安局已介入调查。1月13日17时30分,衡南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坠桥女子生于1997年,有一个一岁的女儿,已基本排除他杀," 我们找到了女子的手机,手机里有曾经向她的婆婆和丈夫发送的信息,类似于照顾好女儿。"
              对于其丈夫出轨的传言,该负责人表示,确实疑似有此情况,事发前,通过丈夫的手机,女子曾看到丈夫与他人开房的视频。但对于丈夫网贷一事,该负责人表示并不了解情况。
              http://www.sohu.com/a/216491563_255783?_f=index_news_15


              77楼2018-01-14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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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一丝不挂跳下四楼,背后原因令人发指!
                一女子被男子殴打后,在对方暴力胁迫下,先后与两名男子发生性关系。最终,急于逃脱的女子从 4 楼跳下,导致身体多处受伤鲜血直流。法院判两名男子犯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和六年。
                年轻女子赤身裸体从 4 楼跳下
                2016 年 4 月 12 日早上 8 时许,一名年轻女子从五一广场附近的沙河口区民权街 143 号楼 4 楼跳下,身上多处受伤,流了很多血。目击者称,女子坠楼时身上一丝不挂,好像急于逃脱。
                事发后,有路人拨打了报警电话,受伤女子随后被救护车送往医院进行抢救。附近的居民介绍,这名女子不是该楼居民,当时是从 4 楼的一个窗户跳下来的,而这户居民家住着一名男子," 女子坠楼后不久,有人看到他下楼离开了。"
                警方随后对此事展开调查。2016 年 4 月 12 日,吕某、李某两名男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事发现场图片
                女子被两男子强奸后跳楼
                吕某,男,1974 年出生。2016 年 4 月 13 日因涉嫌犯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同年 5 月 20 日被依法逮捕。李某,男,1968 年出生。2009 年 3 月 17 日因犯强奸罪被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1 年 6 月 22 日释放。2016 年 4 月 13 日,因涉嫌犯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同年 5 月 20 日被依法逮捕。
                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某、吕某犯强奸罪。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6 年 4 月 12 日凌晨 2 时许至 8 时许,李某、吕某在沙河口区一居民楼室内,李某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吕某明知李某使用上述手段,两人先后奸淫被害人张某,凌晨 4 时许,吕某离开。之后,李某又奸淫被害人张某。同日 8 时许,张某从沙河口区民权街 143 号 4 楼窗户跳楼,造成张某多发性损伤,其中左侧硬膜外血肿,右侧硬膜下血肿,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经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左侧颞骨骨折,经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鼻骨骨折,经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腰 1 椎体压缩性骨折,经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腰 2-4 多发横突骨折,经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两男子构成轮奸均获刑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吕某违背妇女意志,以非法拘禁方式采取暴力胁迫手段****,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强奸罪。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轮奸,属于共同犯罪。
                李某系刑满释放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其系自首,在量刑时予以综合考虑。吕某系自首,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予以减轻处罚。
                一审法院判李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吕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一审判决后,吕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的终审裁定。
                来源:https://mini.eastday.com/a/n180205115923500-3.html


                78楼2018-02-06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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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
                  现场图。
                  6/11
                  图为死者生前照片。


                  83楼2018-06-27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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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1
                    事件还原。两年前,李某奕还是一名高三学生,正准备着高考读大学,如果不出意外,凭借她出众的外貌和智慧,或可有一个前景可期的人生。但是,因为在一次生病期间遭遇班主任罗某厚的猥亵,她的人生因此“反转”。
                    8/11
                    当她求助于心理老师时,这名老师不当的干预,让她感觉班主任“丑陋、罪恶”。此后,李某奕无心上学,在2016年即尝试过两次自杀。 不在现场,你真的无法想像那种惨烈。面对生命的逝去,那种无助、疲劳、力尽、崩溃,痛彻心肺。


                    84楼2018-06-27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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