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复核说明如下】
成绩复查说明: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
1.复查范围:仅限各题有无漏评、各题得分及总和与全卷得分是否相符、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不涉及评分标准的制定及宽严程度的掌握。
2.复查申请时间:考生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工作日)内,可以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3.复查程序:考生本人向参加考试所在市的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复核结果由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各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市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济南
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济南市经二路195号
0531-86111568
青岛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青岛市市南区鄱阳湖路5号甲
0532-85786212
淄博
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大楼939号
0533-2793621
枣庄
枣庄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枣庄市新城和谐路690号
0632-3314618
东营
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东营市东三路163号
0546-8328330
烟台
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烟台市莱山区新星北街5号付1号
053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