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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哲】克里普克 固定指示物 和 历史因果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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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出 专名不等于某一个或 某一组 特称描述语。任何描述 都是 经验事实 不是分析命题。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7-07-10 10:31回复
    他区分了 名称 (固定指示物 rigid designator )和 描述语
    固定指示物 - 在所有 可能世界里 都指称同一对象。
    描述语 - 在不同 世界(环境)会指称不同对象。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7-07-10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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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里普克的 历史因果理论 说明了 最初的 指称对象 和名称 的联系 是由 命名仪式确立的。
      他提出 定义不能确定通名的外延。
      他坚持 名称没有意义 但是 名称所指的对象 具有 本质特征。 他主张这些 本质性质 就是它(所指的对象) 的内部结构。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7-07-10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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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万斯 evans 提出了 马达加斯加的例子在 证明 克里普克的 命名仪式不能保证 专名指称不变, 不能保证 专名是 固定指号。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7-07-10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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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米特 也指出了 很多种类的名称 无法由 克里普克 的 历史因果理论 来说明。达米特认为 克里普克的理论 只适用特定的 人名 和 地名。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7-07-10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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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特南 的 引进事件 和 命名仪式 的作用相同。
            普特南提出 使用专名的人 不一定对所指对象有充分认识,但这个语言集体中 有人知道。别的人在 这个 语言集体中 学会使用 名称。


            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7-07-10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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