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照整个华东地区的媒体收费刊列价,每个拉手每天的广告发布费:1元/天.以7800辆公交车拉手广告计算,全年的收益为:7800辆*20个/辆*1元/天.个*365天=5694万元,如按照媒体费用5折计算,广告发布率5折计算,每年的媒体收益为5694万元*0.5*0.5=1423.5万元。投资商当年就可以收回成本,利润可观。
由此可见公交车拉手广告在中国已有了初步的发展,具备了一定的规模性和系统性,公交车拉手广告的制作和发布也已经从原来的无意识、无组织的状态转变为有组织、有目的广告产业的一环。
二、长沙公交车拉手广告发展缺失:
公交车拉手广告其作为户外媒体的一种虽然有着覆盖面广、流动性强、低成本、高回报的种种优点,但是它存在于公交这样一个独特的载体上就不可避免的具有一些先天的局限性:
1、广告受众群不明确,车体广告没有明确的目标人群,对于品牌的说明无明确的目标受众。
2、短期的产品不适合作车体广告。
3、车体广告属于补充媒体(一般在组合媒体中使用),不应当作主力媒体发布。
4、虽然千人成本低,但不适宜面向全国的产品推广宣传;面向全国的产品若发布车体广告,须多城市发布,且管理难度大,整体发布费用巨大(到目前为止没有企业用车体广告,发布面向全国的产品)。
5、车辆维修率在7—3%,直接导致广告发布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