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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法院执行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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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滴水映出了大海的狂澜(之一)
  从一个小的经济案件剖析基层法院的黑暗
  已知天命,却因为借给了邻居一笔不要利息的钱,几年不见踪影,不得已起诉,有趣的是官司胜诉了,法院的执行庭长确要拿走一杯羹,只好和法院打官司了,我惊秫的是河北省廊坊市香河法院执行一庭高福旺庭长把法律玩到如此的不堪,吃相过于难看。
  现在河北省高院诉讼资产网上,香河法院同时挂着同一套房屋的两个不同的拍卖公告,成了国内外司法史上的笑谈。
  第一个公告:香河县人民法院关于香河县康宁园小区1号楼1单元101室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2018年3月28日)
  第二个公告:香河人民法院关于香河县康宁园小区1号楼1单元101室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2018年5月15日)
  俩个公告的区别就在于第一个公告里有个20年租期的出租合同,20年租金30万租金已付清,而这个后果由买受人承担;第二个公告把这条取消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8-06-17 07:54回复
     过了几天,我去法院找高福旺问他那个假合同咋办了?高福旺回答说:没法办!我说:我的证据铁证如山证据链完整,你咋就不要呢,你这是违法的!我又问他:院长不是告诉你把假合同撤出吗?高福旺回答:他(院长)说的不管用。
      我立即给刘君院长打电话我说:高福旺就是不收我的证据,我只能去上级机关举报了。刘君院长立刻召集副院长和办公室主任开会商量此案,当天办公室主任就给我打电话说:已经和高福旺沟通好了,他不把那个合同放到拍卖的审批材料里了。
      在香河法院执行一庭给廊坊市中院的拍卖审批申请中,确实没有把假合同写在里面。
      但是香河法院执行一庭却在廊坊市中院批准拍卖后又偷偷把这个假合同放在了拍卖公告里面。
      2018年3月29日,我写了一封举报信送给了香河法院领导,要求停止违法拍卖、追究高福旺拒不接收证据材料的犯罪行为、司法拘留虚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香河法院在我的举报下撤销了20年租期的虚假合同,重新发了拍卖公告。
      但是并没有对高福旺的违法犯罪问题进行追究。中国最高法院2018年3月26日的《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在河北省基层法院的眼里就成了废纸!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8-06-17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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