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早的,D.O.就醒了,微风吹来初夏的微凉,他帮边伯贤把被子往上拉了拉盖好,坐起来看着窗外。
朝阳之下,绿色的树枝微微晃动,两只胖胖的小鸟在枝头一跳一跳的,偶尔叽叽喳喳两声,十分可爱。
虽然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不过十几天,但为了将他做得完全像一个二十几岁的人类,并提高与主人的兼容性,经过边伯贤的同意,张艺兴提取了一些他的记忆,并融合了很多这个年龄的人类应有的思维能力一起加诸D.O.身上,所以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对于D.O.而言,奇妙地不陌生。
如此一来,对于D.O.而言,边伯贤同样不陌生。
D.O.不用他说就知道他喜欢草地和大海,讨厌一切红色的东西,仅管深知无益于健康,仍会在咖啡里放很多糖。从小性格就有些乖张,父母离异后他就被接到英国去上寄宿学校,因为黑发黑眼的模样而饱受排挤,直到……直到那个程扉的出现。
边伯贤关于程扉的记忆,从来令他无法忽视的清楚而明晰。
那是个高大结实的男孩,小麦色的皮肤,缠着红蓝撞色的头带,出现时总会挎着篮球,在球场上利落帅气的样子常令无数金发碧眼的少女们沉迷尖叫。
那人也十分开朗,在边伯贤的记忆中最常浮现的,就是程扉勒着他的脖子灿然叫着「今天请我吃饭」,然后也不管人家同不同意,就把人拐去校外的餐馆大快朵颐。
程扉是个很花心的人,常常同时交往三、四个女孩,可同时又很绅士,绝对不会主动对人家做什么。他的朋友也很多,大家都喜欢他,那大概是英俊开朗的男孩共有的魅力。
每当他在寝室里谈论并比较着一个又一个英伦美眉的时候,边伯贤就只能装作饶有兴趣地听着,有时候还必须违心地随声附和。D.O.甚至只凭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就可以感受到那种委屈——明明心爱的人就在咫尺,却什么都不能做,什么都不能说。
与之相比,D.O.就觉得自己还算幸运了。起码待在边伯贤身边的时候,他可以肆无忌惮地说他爱他,因为边伯贤也爱听。
记忆中灰暗的那天,边伯贤完全明白他的爱恋再无指望的那天,也总是格外清晰。
刻骨铭心的失望常常打败刻骨铭心的欢乐,起码人类的回忆向来是这样。
那天中午,程扉突然撞开了门,气呼呼地把背包摔在桌上,大声抱怨道:「今天***的倒霉透了!」
「怎么了?」边伯贤感到奇怪,因为程扉平时很少发脾气。
「洛南……约修亚·洛南那个**你认识吧?」
程扉边换衣服边咬着牙说:「他今天跟我告白了。他,一个男人,说他爱我!你说恶心不恶心,我没海扁他一顿就算不错了,他**居然还死拉着我跟我哭!Damn那些同性恋的,这件衣服是不能要了,被他摸过的东西我都不要了!」
边伯贤不动声色:「看不出来,程扉你会有这方面的洁癖。」
「阿边你能接受吗?天啊,你可真是有包容全世界的宽大胸怀!」程扉摇摇头,大叹一口气:「我就不行,我觉得同性恋都有病!呃……糟了,我以前还和那小子一起洗澡,他盯着我换衣服、非要帮我擦背的时候我居然都没感觉有问题,真是可恶,可恶的变态!」
不经意的每一句话,都像一根根钉子扎进边伯贤心里,他还得直挺挺站着,陪笑。
边伯贤认得程扉说的那个约修亚·洛南,也一直知道那个人大概是喜欢程扉的。虽说情敌相见本应分外眼红,但是那个英国男孩毫不掩饰的率真执着,却让只能伪装成好朋友的他很是羡慕,所以,他没有办法讨厌他。
在这件事发生之后,他劝过程扉试着谅解,但是那个外国男孩穷追不舍,程扉不胜其烦,最终还是将这件事上报了校方。
虽说英国风气应该较为开放,但当年他们上的是一所规矩森严的教会学校,约修亚很快就被退学,而边伯贤从此就只能这么把满腹心意掩着藏着,一直挨到了高中毕业。
明知道不可能有被接纳的一天,却还是无法不想要留在他身边。
毕业之前,他申请了和程扉同样的大学,执意要继续这痛苦而折磨的羁绊,但毕业典礼那天,程扉却突然双手合十笑道:「阿边呀,我最终还是决定了要去美国读大学,爸爸也都同意了,抱歉不能继续陪你啦。」
他笑得那么轻松那么无所顾忌,那么轻易就断送了边伯贤千辛万苦的坚持。
那是边伯贤第一次有点憎恨那个男孩阳光般灿烂的笑容。
可是他什么也不能说,什么也不能抱怨。
程扉说他可以经常去美国找他玩,可边伯贤却再也没有同他联络,他没有在英国继续学业,而是一声不吭回了国,并在心里发誓,要忘记那个人。
毕竟,是时候该忘了。
永远没有结果的爱,永远没有结果的恋情。爱上不该爱的人,自找苦吃。
可很多年过去了,无论如何却怎么都忘不了。
仔细想来,边伯贤也觉得自己和程扉明明没有任何刻骨铭心的回忆,可是,也许是高中时候的朝夕相处早已融在骨子里面,思念与爱恋就那么奇怪,就如毒品一样侵蚀了神智,让他无法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