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80号
(教育类180号)提案答复的函
(摘要)
关于将高校迁往产业地区、中小城镇或建立分校问题:
2017年2月份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措施,对“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意见》提出,适应经济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对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产业战略,鼓励新增高等教育资源向新的城镇化地区、产业集聚区、边境城市延伸。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阶段,不宜再对现有存量高校布局做大规模调整。高校迁建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强化高校与产业对接、提升办学条件,但涉及高校办学重要事项变更,建设周期长、投入巨大,易导致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影响学校在教学科研方面的精力和资金投入,还可能造成师生工作和生活的不便,此外迁建也不利于校园文化的积淀与传承。基于上述考虑,我们认为高校迁建问题应严格论证、慎重对待。
对于建立异地分校问题。从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曾产生的一批异地分校或校区办学情况看,由于在办学定位、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办学经费保障、办学质量和水平、异地办学管理、校园文化传承和育人氛围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绝大多数异地分校或校区停止办学。因此,我部对异地校区办学模式一直持审慎态度,原则上不审批设立新的异地校区。
按照《意见》要求,各省份已在逐校明确存量高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主要学科专业布局和办学规模的基础上,根据优化结构、补充短板原则制定了本地区“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并经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审议后报教育部备案。
“十三五”时期,教育部将以实施“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为抓手,通过设置少量的优质高校,积极引导新增高等教育资源向新型城市化地区、产业集聚区倾斜,促进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和整体质量提升。
(教育类180号)提案答复的函
(摘要)
关于将高校迁往产业地区、中小城镇或建立分校问题:
2017年2月份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措施,对“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意见》提出,适应经济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对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产业战略,鼓励新增高等教育资源向新的城镇化地区、产业集聚区、边境城市延伸。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阶段,不宜再对现有存量高校布局做大规模调整。高校迁建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强化高校与产业对接、提升办学条件,但涉及高校办学重要事项变更,建设周期长、投入巨大,易导致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影响学校在教学科研方面的精力和资金投入,还可能造成师生工作和生活的不便,此外迁建也不利于校园文化的积淀与传承。基于上述考虑,我们认为高校迁建问题应严格论证、慎重对待。
对于建立异地分校问题。从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曾产生的一批异地分校或校区办学情况看,由于在办学定位、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办学经费保障、办学质量和水平、异地办学管理、校园文化传承和育人氛围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绝大多数异地分校或校区停止办学。因此,我部对异地校区办学模式一直持审慎态度,原则上不审批设立新的异地校区。
按照《意见》要求,各省份已在逐校明确存量高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主要学科专业布局和办学规模的基础上,根据优化结构、补充短板原则制定了本地区“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并经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审议后报教育部备案。
“十三五”时期,教育部将以实施“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为抓手,通过设置少量的优质高校,积极引导新增高等教育资源向新型城市化地区、产业集聚区倾斜,促进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和整体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