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徐州中央国际广场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4,500万元转让给徐州市盛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时收回13.27亿债权。
1、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徐州盛德将向公司及中商房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40%即 1800 万元。2、公司及中商房产收到首期 40%股权转让价款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徐州盛德转让股权并登记在徐州盛德名下,双方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徐州盛德将向公司及中商房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40%即 1800 万元。3、 公司及中商房产在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之日起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中“公司的接管”之约定将置业公司、公司实际掌控的资产及在建工程交由徐州盛德接管后,双方签署书面交接确认清单后,徐州盛德向公司及中商房产支付剩余 20%股权转让款即 900 万元。
2、还款计划(1)在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后的 3 个工作日内,置业公司向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第一笔偿还款陆亿元(600,000,000.00 元);(2)公司及中商房产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中“公司的接管”之约定将置业公司、公司及中商房产实际掌控的资产及在建工程交由徐州盛德接管,双方签署书面交接确认清单后 10 个工作日内,置业公司向徐百大支付剩余借款本息,并向公司及关联公司支付借款本息及债务,第二笔偿还款合计 叁亿元(300,000,000.00 元)。(3)在公司已经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中“债权债务的处置”所约定的义务,对置业公司相关债权债务作出处置,置业公司已经取得全部相关书面文件后,置业公司开始向公司第三笔偿还款叁亿贰仟柒佰肆拾捌万捌仟玖佰壹拾元捌角伍分(327,488,910.85 元)。(4)前述两笔偿还款支付完成日后第二年期限届满之日,如公司无任何违约、置业公司无任何负债增加,置业公司向公司支付剩余偿还款壹亿(100,000,000.00元)。特此公告。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徐州中央国际广场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4,500万元转让给徐州市盛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时收回13.27亿债权。
1、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徐州盛德将向公司及中商房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40%即 1800 万元。2、公司及中商房产收到首期 40%股权转让价款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徐州盛德转让股权并登记在徐州盛德名下,双方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徐州盛德将向公司及中商房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40%即 1800 万元。3、 公司及中商房产在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之日起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中“公司的接管”之约定将置业公司、公司实际掌控的资产及在建工程交由徐州盛德接管后,双方签署书面交接确认清单后,徐州盛德向公司及中商房产支付剩余 20%股权转让款即 900 万元。
2、还款计划(1)在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后的 3 个工作日内,置业公司向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第一笔偿还款陆亿元(600,000,000.00 元);(2)公司及中商房产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中“公司的接管”之约定将置业公司、公司及中商房产实际掌控的资产及在建工程交由徐州盛德接管,双方签署书面交接确认清单后 10 个工作日内,置业公司向徐百大支付剩余借款本息,并向公司及关联公司支付借款本息及债务,第二笔偿还款合计 叁亿元(300,000,000.00 元)。(3)在公司已经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中“债权债务的处置”所约定的义务,对置业公司相关债权债务作出处置,置业公司已经取得全部相关书面文件后,置业公司开始向公司第三笔偿还款叁亿贰仟柒佰肆拾捌万捌仟玖佰壹拾元捌角伍分(327,488,910.85 元)。(4)前述两笔偿还款支付完成日后第二年期限届满之日,如公司无任何违约、置业公司无任何负债增加,置业公司向公司支付剩余偿还款壹亿(100,000,000.00元)。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