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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案件,大家可以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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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phone.myzaker.com/l.php?l=5b88a14f32ce40e577000013
看看这个链接,看看检察官是怎么说的!
大家都在骂律师
要知道这个案件是公诉案件
受害人是刘某龙,被告是于某某
替受害人一方说话出庭的是公诉人,也就是检察官
替被告出庭的是辩护人,也就是辩护律师
用大家好理解的话说,法官坐中间,公诉人对被告提起控诉,被告人的律师开始辩护
这个新闻中,北京通州检察院的检察官都认为是正当防卫,并且构成《刑法》20条里规定的特殊正当防卫!
所以,大家放心吧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8-09-01 10:20回复
    一旦检察院认定是正当防卫,那么于某某就将免于被起诉,所以,法院能不能接到这个案子还是两说呢
    当然。检察院不提起公诉,受害人的家属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8-09-01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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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api.myzaker.com/article/index.php?id=5b8a56321bc8e02316000137
      哈哈,我没有说错吧,现在看来,不要说法院了,根本就没有进检察院!都没有到审查起诉的阶段
      公安机关就直接定性为“正当防卫”,案件撤销了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8-09-01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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